

79
440347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本書記載了二十世紀六十年代一名香港高級警官的傳奇際遇,透過輕鬆幽默的手記和一百一十幀珍貴照片,您可飽覽鮮知而想知的警方人世百態,包括防暴隊是如何佈陣,以及「一哥」座駕內的保安設備等等;並從獨特的角度和典型的環境,去領略昔日香港警隊生活的方方面面。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黃奇仁(George K. Wong)
一九三七年生於香港,於聖若瑟英文書院讀完預科後,一九五八年加入畢馬域蔑曹核數師樓任見習會計,一九六三年加入香港警察隊為見習督察,一九六七年至一九六八年任警務處處長副官及私人助理。一九七一年移民前曾獲香港警務處處長及指揮官頒發獎狀。
一九七一年受聘於皇家加拿大騎警。期間,曾調到律政司處。一九九三年獲加拿大皇家銀行派員邀請加盟。一九九八年再受邀請,返回律政司處工作,至二零零一年退休。
作者曾多次獲加拿大各省政府警察及城市警察等頒發獎狀,並曾因偵破一宗不尋常的案件,而獲得美國聯邦調查局頒發嘉獎證書及加拿大總理頒發感謝狀。
二零零一年,參與加拿大歌劇《鐵路》(Iron Road,獲當年多倫多最佳歌劇「Dora Award」獎)的翻譯及填詞工作。
在香港警隊歷史中,本書作者至少有六項第一的記錄:
第一位以見習督察身份任職防暴隊行政官及教官;
第一位警務處處長私人助理及副官;
第一位佩劍出席官式典禮的督察;
第一位被派往英國接受高級駕駛訓練的香港警官;
第一位香港警察駕駛學校總考牌官;
第一位代表香港警隊參加全港公開汽車駕駛技術比賽並獲獎的警官。
黃奇仁(George K. Wong)
一九三七年生於香港,於聖若瑟英文書院讀完預科後,一九五八年加入畢馬域蔑曹核數師樓任見習會計,一九六三年加入香港警察隊為見習督察,一九六七年至一九六八年任警務處處長副官及私人助理。一九七一年移民前曾獲香港警務處處長及指揮官頒發獎狀。
一九七一年受聘於皇家加拿大騎警。期間,曾調到律政司處。一九九三年獲加拿大皇家銀行派員邀請加盟。一九九八年再受邀請,返回律政司處工作,至二零零一年退休。
作者曾多次獲加拿大各省政府警察及城市警察等頒發獎狀,並曾因偵破一宗不尋常的案件,而獲得美國聯邦調查局頒發嘉獎證書及加拿大總理頒發感謝狀。
二零零一年,參與加拿大歌劇《鐵路》(Iron Road,獲當年多倫多最佳歌劇「Dora Award」獎)的翻譯及填詞工作。
在香港警隊歷史中,本書作者至少有六項第一的記錄:
第一位以見習督察身份任職防暴隊行政官及教官;
第一位警務處處長私人助理及副官;
第一位佩劍出席官式典禮的督察;
第一位被派往英國接受高級駕駛訓練的香港警官;
第一位香港警察駕駛學校總考牌官;
第一位代表香港警隊參加全港公開汽車駕駛技術比賽並獲獎的警官。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480333000
ISBN13 / 9789620441479
ISBN10 / 9620441478
EAN貨碼 / 9789620441479
頁數 / 301
開數 / 18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