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活動
5/24前 全站滿$5,000享88折前往選購
主題活動
5/24前 全站滿$1,500享9折前往選購

咖啡地圖

者:
期:
2004/07/31
79
349276

內容簡介

「咖啡館瘋子」的理論,一次咖啡館,永遠咖啡館!
普通的咖啡館客人,跟咖啡館瘋子的最大區別在於他們去那裡喝咖啡、約會、去做些什麼,咖啡館只是一個地點。但是對於我們,咖啡館是一個巨大的磁場,你怎麼跑,最後還是要到那裡,一種抵抗不了的吸力,一種上癮,如癡如醉,欲罷不能。我們迷戀那的空氣、光線、聲音,忘記時間地沉浸那裡,在一群跟自己一樣的人當中,可能繼續一個人,但大家都心照不宣。我們在全世界任何地方碰頭,都會認出對方,不管你是男的、女的、老的、開朗的、憂鬱的、一群來的、孤自獨坐的、抽煙的、喝濃咖啡的、或者根本不喝咖啡的。我們憑感覺找到彼此,憑天馬行空的幻想神情,憑盯著屋角或咖啡杯的眼神找到彼此,就算你望著窗外,卻未必在看什麼,形形色色的咖啡館瘋子說到底都是一種人:對窗子外的百丈紅塵無心在意,寧可在咖啡因裡沉湎,思想在別的層面上旅行……
我曾很驚訝臺北有那麼多咖啡店,兩年下來我更驚訝,這裡還有那麼多「咖啡館瘋子」!你們還好嗎﹖至少還有咖啡館!它是我們在大都會無處可逃時最後一處退路,猶豫出發時的背後一掌。它改變我們,誘惑我們,挑戰我們,咖啡館讓浪子沈思,讓一本正經的上班族想遠走高飛。在咖啡館裡坐久了,所有人都想入非非!大世界,小日子,幻想的跳板就在這尺幅方圓的桌上。
咖啡館是百分之一百五十的私人,咖啡館是百分之一百五十的 Cosmopolitan。《咖啡地圖》告訴你六十個這樣的地方,六十個在歐洲可去沈淪,可以找到自己人的地方。「為什麼不是一百家咖啡館呢﹖」有朋友問。還記得嗎,最道地的老式咖啡館客說「你最喜歡的永遠只能是一家咖啡館」。這是一個咖啡館「瘋子」和一個咖啡館書作家之間的矛盾,六十個名字,在歐洲十年喝咖啡的經驗

■作者簡介

張耀
以旅行爲生活基調,不斷挑戰創意的攝影作家。視覺圖書的始作俑者。其生活及創作方式,有人稱他是「行走貴族」、「不在地的人」、「文學界的王家衛」,有人說他的書是「雅痞聖經」……。在海外,張耀已擁有一大批「咖啡迷」,他們收藏張耀每一時期的每一部作品。他說自己是拿照相機的作家。迄今已在海內外出版數十種圖文著作。一句「我不在家就在咖啡館,或在去咖啡館的路上」成爲許多人的生活信仰。
八○年代在維也納生活,爲歐洲多家著名報紙和雜誌撰寫、拍攝專輯作品。經年旅行世界各著名城市,撰寫一系列歐洲咖啡館文化的作品,並於維也納、格拉茲、薩爾斯堡及荷蘭阿姆斯特丹、香港、台北舉辦了數十次個人作品展。一九九七年起定居巴黎。
一九九五年在台北推出《打開咖啡館的門》、《咖啡地圖》,即掀起新人文影像風潮,以後以其特別的圖文創作方式,揭開一連串視覺性格化的「城市故事」:《黑白巴黎》、《彩色羅馬》、《東京·雨·十三度/上海77層樓》、《東京288小時》……,每本書,都變成一種時髦,都像一個紙上進行的電影。
二○○○年在上海組建巴黎、上海張耀工作室。張耀工作室是一個年輕而充滿激情的創作團隊,因一種理想而成立,整體構想是一個國際化的創作平台。集合了上海、巴黎兩地的專業編輯、設計人員,倡導世界主義與個人主義並行的創作主張。
張耀作品:一九九九年與sony music合作推出第一本音樂CD影像書,《音樂咖啡地圖(一)·巴黎!巴黎!》。以《咖啡地圖》一書爲線索,結合其全新攝影、文字,及親自挑選跨越古典、爵士、法文歌曲,穿插九八年底的巴黎街頭聲音,交織成前所未有的Café飄乎之旅。二○○○年,跟Epson公司合作,推出全球首次無印刷,十種不同版本的數位單本圖書《七個錯城》,又創視覺表達的新形式。
二○○一年,《東京·雨·十三度/上海77層樓》,以全新的國際觀,強烈的視覺語言,寫照東方兩個最瘋狂、摩登的大都會生活。強烈的影像,再次引起「數位雙城記」的熱門話題。
咖啡三部曲的高潮《叫咖啡的地方》,二○○二出版後,再度激起咖啡熱,其流暢而優雅的視覺語言,及更國際性的題材,創造了張耀最獨特深邃的Café世界。
二○○四年,在《巴黎的一天》,即是美好年代的一次呈現,濃縮了千百年來的無限優雅、前衛時尚以及文學記憶,是一部最貼近巴黎個性與主張的生活美學,張耀以獨特深邃的個人風格,劃出一條屬於巴黎、也屬於你最完美的享受路線。

規格

誠品貨碼 / 2611364670006
ISBN13 / 9789575224875
ISBN10 / 9575224876
EAN貨碼 / 9789575224875
頁數 / 184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