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家庭共舞: 象徵與經驗取向的家族治療
Dancing with the Family : A Symbolic-Experiential Approach
內容簡介
產品目錄
前言
第1章 與案主家庭的初次會面:融入、重新界定、擴大症狀
第2章 治療師的個人特質:個人誠信和專業角色結構
第3章 家族治療過程:權責╱執行層面與治療階段
第4章 象徵與經驗取向的家族治療
第5章 交心:挑戰僵固的互動模式,創造新的途徑
第6章 普世的困境:無可救藥的男人和滿懷希望的女人
第7章 不快樂的祕訣:得到你想要的
第8章 再談關懷
第9章 健康的家庭與正常的病變
第10章 朝哪個方向成長?三年後的成果追蹤
參考書目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卡爾.華特克 Carl A. Whitaker
卡爾.華特克富有創見和自發性的思想,奠定了他大膽、創新的家族治療取向。他相信治療師積極、強烈的真情投入和關懷,是引發家庭改變、增進家庭成員間彈性互動的最佳途徑。他本著自己的人格特質和智慧,而非任何固定的技巧,試圖在家庭裡掀起波瀾,幫助家庭成員打開心房,更全然地展現真實的自己。華特克採取的面質進路,為他博得最離經叛道的家族治療師的名聲。
華特克認為家庭是一個統合的整體,而不是分別的個體集結起來的群體;家庭成員間缺乏親密感和交流所導致的症狀與人際關係上的困難,是他們前來求診的原因。他將家人間的團結和凝聚力與個人成長畫上等號,並強調大家庭的成員,特別是真情流露和喜歡嬉戲的孩子參與治療的重要性。高大、自在、下巴突出的華特克,喜歡在進行治療時有一群人齊聚在診間。他也倡導協同治療的作法,以確保自己在使用極具煽動性的技巧來升高家庭的情感溫度時能保持客觀。
1946年起,華特克在艾默里大學(Emory University)精神醫學系擔任系主任,期間以治療思覺失調症患者和患者的家庭為工作重心。也與同儕如約翰.瓦爾肯丁(John Warkentin)、湯瑪士.馬龍(Thomas Malone)、約翰.羅森(John Rosen)、格雷戈里.貝特森(Gregory Bateson)和唐.傑克森(Don Jackson),共同舉辦了家庭治療師最初幾次的重要專業會議。1955年,華特克離開艾默里大學,進入私人執業生涯,並於1965年成為威斯康辛大學精神醫學系教授,直至1982年退休。華特克逝於1995年4月,在家族治療界留下一個令人深感惋惜的空缺。
威廉.邦貝瑞 William M. Bumberry
美國心理學會會員,聖路易斯大學心理學系副教授,有二十五年以上伴侶諮商經驗的臨床心理醫生。與高特曼學院(Gottman Institute)合作十多年,是獲有專業合格證書的高特曼療法資深培訓師和顧問、協助臨床醫師通過檢定的顧問,以及檢定過程最後階段的錄影帶評審,同時也是三個級次的高特曼療法訓練課程以及愛的藝術與科學(Art & Science of Love)工作坊的合格講師。
自從成為高特曼學院合格培訓師後,邦貝瑞博士便開始講授高特曼專業訓練課程,並在美國各地和國外對公眾發表演講。他的講述妙趣橫生、富有創意、淺顯易懂,令人印象深刻。他是一位經驗豐富、論述清晰、充滿活力的講者,擅長以務實、便於應用的方式去呈現複雜難懂的素材,熱中於協助臨床醫師將高特曼療法帶入他們畢生的工作,以改善這個世界。
除了專長的高特曼療法,邦貝瑞博士也將情緒取向治療(Emotionally Focused Therapy)融入工作和教學中,並與許多家族治療和系統治療界的先驅共事過。曾與卡爾.華特克醫生密切合作多年,是《與家庭共舞:象徵與經驗取向的家族治療》(Dancing with the Family: A Symbolic-Experiential Approach)、《一種不同的關懷》(A Different kind of Caring)(錄影帶),和《重塑家庭關係:卡爾.華特克的象徵性療法》(Reshaping Family Relationship: The Symbolic Therapy of Carl Whitaker)的共同作者。
■譯者簡介
傅馨芳
曾任教於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英語系,從事翻譯多年。譯作有《快樂女人從自主開始》、《走出宮殿的女科學家》(再版:《情緒分子的奇幻世界》)、《信念的力量:新生物學給我們的啟示》(初版)、《星星的孩子:自閉天才的圖像思考》、《存乎一心》、《生命如此美麗:在逆境中安頓身心》、《當我老去:迎接平靜覺醒的晚年》、《信念的力量》(十週年紀念版)。
各界推薦
◎ 聯合推薦(由姓氏筆畫排列)
華人伴侶與家族治療協會創會理事長/吳就君
衛生福利部八里療養院院長/陳俊鶯
台南市蕭文勝精神科診所主治醫師/葉宗烈
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主治醫師/張宏俊
台北市建國中學主任輔導教師/林慈玥
國立屏東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副教授/張莉莉
高雄家慈診所諮商心理師兼督導/張麗鳳
中國北京人民大學素質中心特聘專家/游金潾
台北市立大學心理與諮商學系副教授/游淑瑜
台南市自然就好心理諮商所總監/陳碧玲
兒童青少年精神科專科醫師/陳信昭
台中靜和醫院醫療院長/陳登義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心理與諮商學系副教授、華人伴侶與家族治療協會理事長/
趙文滔
規格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