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律師的文字戰場

一個律師的文字戰場

出版日期:
2017/05/04
79
250197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Life knocks you down but you have to get up. This isn't the end.」
--Scott L. Schubel

律師,並非全是冷血利益者,他們也僅是凡夫俗子。
律師,透過對文字的錙銖必較,竭力維護當事人的權益與司法的公正。
律師,需具有冷靜分析法理的專業,對文字的敏銳駕馭,還有對道德正義的高度標準。
律師的責任不在認定對錯,而是在確定司法是否公正、是否給予人民公平對待、程序是否合法?

威廉斯,一位剛從法學院畢業,連執照都還沒拿到的毛頭小子,開始他在鄉下律師事務所的工作。所裡分給他的第一個案件,是一件所裡同事公認穩輸的案件。不服輸的威廉斯想著「再怎麼樣沒希望的案子也要有用心處理過的樣子」。豈料,真讓他抓到法官的漏洞,要求重新指派法官審理,從此跟魔頭法官結下不結之緣……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推薦序】14個不凡的挑戰,創造一個傳奇人生/駱忠誠
【推薦序】理性與感性的對話/陳君聖
【推薦序】忘年之交/李岳樵

【第一章、初生之犢】
1、P法則先生
2、就地分贓
3、法院外的階梯見!
4、幫性暴露狂辯護
5、突破偽證心防

【第二章、進入甬道之後】
6、事務所的暗黑面
7、輪胎與「鋅理論」
8、一百八十萬美金的賠償!
9、未成年者的法律保障權
10、怎樣算嚴重過失?
11、算不算人為縱火?

【第三章、法理與官場】
12、幫郡府告市府
13、院子裡的長城
14、槓上法官
15、我居然成了被告!

【尾聲】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江秀雪
美國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特殊教育碩士,東吳大學歷史暨國貿系雙學士。



出版品有《牽牽小語1》、《牽牽小語2》、《美國學校是這樣教孩子的》、《美國中學的資優生教育》(新苗文化出版),《美國高中在教什麼?》(秀威資訊出版)



專欄有信誼基金會《學前教育》雜誌「新知集錦」,《更生日報》法律專刊「小城鎮大律師」。

曾獲「鳳凰網路文學獎」入圍,「海星杯海外紀實文學獎」入選,「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體育教育類」入圍,中時部落格「嚴選優格」。



部落格:http://shoshay.pixnet.net/blog

各界推薦

「律師無法判定有罪無罪,縱使與民粹道德評價有衝突,依然本著對法律的信仰,依循專業找出真相,維護司法公正性,保障法律賦予人民的權利。」
群益聯合律師事務所/陳君聖律師



「類似傳紀的描述手法讓讀者能夠跟著小說人物一起成長,也讓此書更貼近讀者的視角,儼然讀者自己就陪著闖過每一個困境。」
--忠誼法律事務所/駱忠誠律師



「如果您不是律師或法律工作者,透過本書您可以了解律師的思維,而且,未來萬一需要聘僱律師時,您也可以將之作為選擇的參考!」
--怡睿國際法律事務所/林秀怡律師



「這十幾個案件除了可以幫助一個法學院的學生找回繼續完成學業的熱情,也可以幫助有意把臺灣司法加入陪審制的前輩,簡單去了解陪審制實務上的難處。」
--University of Baltimore School of Law/李岳樵,J.D.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449045005
ISBN13 / 9789863264217
ISBN10 / 9863264210
EAN貨碼 / 9789863264217
頁數 / 204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14.8X21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