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古實錄: 勞改回憶錄之二

格拉古實錄: 勞改回憶錄之二

出版日期:
2014/04/09
79
550434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極權統治下的『改造』……是無效的。即使是在最黑暗的年代,也有人在堅守著心中的光明,絕不屈服,也拒絕合作。張先癡先生說,他們選擇了『換一種活法』:『從騙局中逐步清醒,開始重建自己的精神家園,那種從伏地跪拜中重新站立的自我解放,那種重塑自我、重塑尊嚴的驚世駭俗,可以讓我們自豪終生』。……本書裡所顯現的人性的尊嚴,堅韌,自由與純淨,讓我想起自己在讀張先癡第一本勞改回憶錄以後,所寫下的一句話:『人的天性,人的良知,是任何力量與體制也「網」不住的』。這也就是張先癡先生前後兩本回憶錄的共同主題吧。」 錢理群,〈歷史在繼續〉,《格拉古實錄──勞改回憶錄之二》序

作為《格拉古軼事──勞改回憶錄之一》的延續,本書不僅紀錄了「勞改」期間的右派血淚史,更提供了當年勞改犯人「必備」的《勞改犯人守則》的珍貴影像,現在讀來荒謬可笑的條文,卻是當年勞改犯人們不得不遵守的,如鐵一般的紀律。

從歷史的荒唐、盲目中,我們可以學到什麼樣的教訓?喧囂瘋狂已過半世紀,重新反思「現代」的社會,我們能否說自己進步了?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序一 歷史在繼續─張先癡《格拉古實錄》序\錢理群


序二 一生負氣成今日\冉雲飛


上輯 真人‧真情


一、三度自殺的「一級警督」


二、右派英烈楊應森


三、傅汝舟,多麼美麗的名字


四、張伯倫的人生傳奇


五、右派詩人孫靜軒的生前死後


六、從水電廳到水稻班―副班長何堅


七、各有各的不幸


八、馬列子孫如此虐殺炎黃子孫


九、大涼山詠歎調


中輯 實物‧實事


一、重翻《勞改犯人守則》


二、認罪服法和服從命令―重翻《勞改犯人守則》之二


三、學習簡直是「精神凌遲」―重翻《勞改犯人守則》之三


四、勞改能把犯人變成猴子―重翻《勞改犯人守則》之四


五、勞改犯害怕「休息」―重翻《勞改犯人守則》之五


六、名存實亡的「接見」―重翻《勞改犯人守則》之六


七、不可多得的《犯人臨時外出證》


八、《罪犯存款折》和《犯人記分冊》


九、一張看病假條引出一串文字


十、勞改服上的一次「文字改革」


十一、暴政蹂躪下的日記


十二、二十世紀的兩種奴隸制


十三、鮮為人知的「二勞改」


十四、不幸的「幸運兒」―大饑荒年代被脹死的人


十五、勞改隊裡的「性文化」


十六、並非「搞笑」的小麥高產田


十七、垃圾中撿來的零零碎碎


十八、右派「改正」和「改正﹃右派﹄」


下輯 莫明堂雜文選


一、重慶的解放碑,中共的恥辱柱


二、黑白分明―紀念「六‧四」二十周年的話外音


三、員警國家與「警粹主義」―軟禁中和員警辨偽


四、不去八寶山的中共領袖


五、關於「崇洋媚外」的隨想


六、關於「打假」的隨想


七、關於口號的隨想


八、關於題辭的隨想


九、關於道歉的隨想


十、連戰訪問大陸的斷想


十一、極權與「洋相」


十二、極權與「級別」


十三、旅遊的顏色


十四、是龍子龍孫嗎?


十五、關於帽子的隨想


十六、其實政府就是主謀


十七、數據的故事


十八、靠什麼取得的勝利?


十九、兒子,我為你感到驕傲


二十、新聞與表演


二十一、關於「綁匪」的隨想


二十二、閒話胡錦濤


二十三、體育是中共最大的「面子工程」


―迎接二○○八北京奧運會


二十四、「歸隊的老同志」―一個大陸老勞改犯眼中的李敖


附錄 漏網之魚


一、我和幾隻狗的恩怨


二、新聞泄出的醜聞


三、電影《劉三姐》之我見


四、一群愛國者的昨天和今天


―為紀念反右五十周年和抗日戰爭七十周年而作


跋 社會的無情與老人的癡情─寫在先癡先生《格拉古實錄》書後\松橋


後記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張先癡
原名張先知,男,湖北黃岡人,1934年出生。晚年定居四川省成都市。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0862510008
ISBN13 / 9789863262367
ISBN10 / 9863262366
EAN貨碼 / 9789863262367
頁數 / 457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14.8X21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