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舜詩選 I: 1973-1995

李宗舜詩選 I: 1973-1995

出版日期:
2014/04/10
79
350276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本書集結馬來西亞詩人李宗舜1973年至1995年,在臺灣及馬來西亞兩地十八年來的創作結晶,共92首。
李宗舜早期的詩較為抒情,頗有古典之美,後因遭逢政治巨變、原本參與的「神州詩社」解散;加以為日常生活奔波,促使其詩風轉變,變得較為直抒現實。知名詩人渡也這樣評論:「若以1981年為分水嶺而言,他(指李宗舜)早期詩作抒情,後期敘事。早期古典,後期現代。早期語言優雅,後期通俗。早期寫私我題材,後期寫眾生。早期理想,後期現實。打個比方好了,早期詩作像情人,後期像太太。」
這92首,分別取材自早期三本詩集《兩岸燈火》、《詩的天空》、《風的顏色》,首首皆為嘔心瀝血之作,並展示了詩人創作不輟的多樣風格和人生歷練而今再從發黃的絕版書中另覓新貌。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序 永遠不許相忘/渡也 


卷一 兩岸燈火(一九七三~一九七九)

最後一條街 

寒江雪 

山水 

日曆 

街燈 

歸去 

都是歌語 

再來的時候 

斷橋 

話本 

十月 

點頭 

早到的腳步 

波心 

紅橋 

塵沙千里 

剪燭 

捕蝶 

照汗青 

麻將的身世 

背影 

衣裳 

晚歌 

依憑 

行舟 

只是經過 

遠征 

獨行 

前程 

歸心 

五月五 

六月六 

七月七 

樓臺望斷 

穿行 

等待和出發 


卷二 詩人的天空(一九八一~一九九一)

新居 

感懷 

歸鄉 

珍重 

城市的生意人 

辦公室的女孩 

改行 

想你 

如果 

駐足 

母親 

德士司機 

琉璃時光 

詩人的天空 

有女同車 

我還活著 

節日 

茨廠街的背影 

相見在雨季 

家 

錯失 

蜂 

啞吧 

誰來伴我 

蚯蚓 

病榻上 

時間 

登高 

賠償 

一九九○年 

老漁夫 

陳氏書院 

歲月 

武昌街 

梵音 

鄉野 

重生 


卷三 風的顏色(一九九三~一九九五)

時代的潮流 

知音 

遺書 

寂寞 

山河歲月 

送別 

霾害 

沉落 

紅樹林 

生機 

如果 

年終紀事 

夜,已經很深了 

世相 

總覺得 

景色 

詩 

故鄉的燈火 

暗流 

傷別 

鴨子說話 

抽獎時間 

宴席 

長夜笙歌 

空間 

相遇 

惜緣 

中年筆記 

祝福 

尋鄉 


真正的那些年/李宗舜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李宗舜
李宗舜,原名李鐘順,易名李宗順,早期另有筆名黃昏星及孤鴻。祖籍中國廣東省揭西,1954年9月7日生於馬來西亞霹靂州美羅瓜拉美金新村。1967年與溫瑞安、周清嘯、廖雁平等創立綠洲社,1972年參加天狼星詩社。



1974年赴臺,肄業於國立政治大學中文系。與溫瑞安、方娥真、周清嘯、廖雁平、殷建波及一班同好共同創立神州詩社,任副社長。爾後負責神州出版社發行部,擔任青年中國雜誌社社長。曾擔任綠洲期刊、天狼星詩刊、神州詩刊、青年中國雜誌,代理員文摘等刊物主編及跨世紀季刊總編輯,現任馬來西亞留臺校友會聯合總會行政主任。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0861366002
ISBN13 / 9789863262350
ISBN10 / 9863262358
EAN貨碼 / 9789863262350
頁數 / 328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14.8X21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