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簡介
對於社會新鮮人而言,娛樂新聞光鮮亮麗的世界是令人最嚮往的。身為閱讀率最高的頂尖平面媒體的攝影記者,他擁有最完整的採訪資歷,他能最清楚演藝界最新動脈,接觸知名偶像藝人的內心世界。面對五花八門的演藝圈,你不能挖掘出最動人的新聞,你就會被遺忘;你不能學習與同業分享共存,你就會被孤立。作者透過自己豐富的採訪經驗,秉著為讀者發掘社會各階層——從公眾人物到市井小民的最真實報導的心得,透過本書與你分享如何成為一位成功的專業攝影記者的秘訣。
在快門與密碼之間
全會華:「在一個虛擬實境瀰漫的時代裡,講求『真實』的報導攝影將如何面對這飽受挑戰的壓力,是所有報導攝影工作者要認真思考的議題。以視覺形式透過相機敘述故事的新聞照片,不僅僅是點到為止的圖解,也必須是正確有效地報導事件中最關鍵的部分,客觀地反映真實。因為一位成熟的攝影記者,他背負的是一個時代的對話者與見證者的責任。套用作者所說:『每個攝影人的快門之中都有一個密碼,每位讀者也都有不一樣的密碼,並沒有一個標準的答案。』這說明了影像的瞭解是要從學識與生活經驗中學習而來的,作者是想透過他個人職場經驗中的密碼與讀者產生共鳴,這才達到此書的主要意義。因此在這物質文明凌駕精神文化的社會裡,這本書能幫助你喜歡攝影,並使你擴大學習的領域,提升精神生活的層次,何樂而不為呢?」──台灣國際視覺藝術中心執行長
體驗新聞媒體的叢林法則
蕭嘉慶:「攝影記者二十四小時待命,在進駐新聞現場之前,會在腦海裡預想事件本身的特殊難度與視覺表現機會,一旦去到現場,必須透過源自於心象和新聞素養的的觀景窗,去研判鏡頭或畫面的表現機會。本書之所以特別,在於作者是港台當紅媒體《蘋果日報》的娛樂線攝影記者,嘿嘿,那不就是台灣解嚴以後土產的第一代「狗仔隊」囉?是的。當這位專業攝影記者放下相機,靜下來回顧八年以來的攝記生涯之時,相信讀者可能很有興趣透過他的筆觸,一窺台灣的社會、名人、影視新聞、媒體百態,甚至狗仔職涯的特殊寫照。」
「瑞宏是我的學生,文大新聞系攝影組的同學都記得我說過:「正統的新聞攝影教育,講究的是攝影的內涵、深度與思辨精神,一個有為的新聞工作者,應該抱持改善社會的職志,如果你們跑去某些聳動性或煽色腥(sensational)媒體當記者,就當我沒教過你。』不過,當我看完瑞宏寫的東西以後,我承認,原先的觀點是有些改變。」
「當瑞宏誠實的敘述他面對媒體生態和專業發展的過程,解析屬於這個特殊行業的「叢林法則」時,我看到他很有定性,懂得運用自己價值判斷,在應付媒體編輯的策略需求與照顧被攝對象的權益之間取得平衡,你會有一種前所未有的、特別詭異的感受:憐惜、讚許、欣賞、反省、思慮兼而有之。看完整本書,我認為最大的收穫之一,還在於我有機會重新認識一個心思細膩、性情溫潤、思想漸趨成熟的男人兼專業攝影記者。」
「趕在出國深造之前,瑞宏把他八年的攝影記者生涯寫成一本書,書的性質固然接近「特寫』,然而明眼人都看得出來,這是台灣的新聞教育,也是新聞攝影訓練面對進入狗咬狗的媒體界一個長時間的發酵紀實。如果說台灣新聞線上記者出書量超低,從來都是新聞生態最弱的一環,本書當然稍稍彌補了這個缺憾。更重要的是,這是作者認真整理自己、分享經驗、準備突破的絕佳起點。於此,我只有祝福他讀書愉快,早日回國,再貢獻所長。」──資深攝影評論家
■作者簡介
簡瑞宏
1978年生,中國文化大學新聞系畢業,先後任職於《中時晚報》、《英文中國郵報》(The China Post)、《民眾日報》、《壹週刊》、《蘋果日報》等知名平面媒體。金牛座的瑞宏富有正義感,能深入觀察被攝者的內心世界;平時留著飄逸長髮、棒球帽、背著攝影背包四處找題材,就像是在都市叢林中冒險的現代攝影遊俠。
為《壹週刊》、《蘋果日報》攝影記者,拍攝過蘇永康被捕、謝霆鋒攻擊香港狗仔、美國奧斯卡金像獎等眾多娛樂新聞照片,攝影採訪經驗豐富;在九二一地震發生時,是首批深入災區現場採訪的媒體攝影記者。
規格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