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藏火鳳凰: 獻給所有自焚藏人
Immolations au Tibet: La Honte Du Monde
內容簡介
產品目錄
藏人自焚概況
自焚是一種抗議
藏人為何抗議
抗議為何走向自焚
從兩個高峰看自焚訴求
自焚者的遺言
自焚如何被記錄
抗議需要得到支援
中國當局對自焚者的污名化
「逆向種族隔離」的拉薩
中國當局的「反自焚運動」
休戚與共的迢迢長路
結語
附錄一 142位自焚藏人名單
(夾頁:藏區135起自焚抗議事件圖示)
附錄二 藏人自焚抗議概況
附錄三 自焚藏人遺言
一些故事
火焰中,以身獻祭的彭措:兩份口述,一些回憶……
沉默的另一面:從諺語說起
CCTV對藏人自焚的解釋
CCTV外宣片中的自焚藏人
進藏路上的檢查站
「坐上了火車去拉薩……」
去自焚藏地採訪的外媒
記自焚的阿木去乎牧人才讓扎西
在加德滿都自焚犧牲的竹澤朱古,遺體將歸何處?
從火焰中走向拉薩的藏人們
熾焰燃燒的阿壩
焚身火焰輝映自由公投
請記住去年自焚抗議的十一位藏人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唯色(Tsering Woeser)
女,藏人。一九六六年出生於「文革」中的拉薩。籍貫為藏東康地的德格。一九八八年畢業於成都西南民族學院漢語文系,曾長期在拉薩擔任《西藏文學》雜誌的編輯。二○○三年,因散文集《西藏筆記》(繁體版《名為西藏的詩》,大塊文化出版)的批判言論,被當局查禁,並限制出境。二○○六年,在中國大旗網、藏人文化網上的部落格被關閉。
西方學者認為唯色是「中國知識分子中,運用現代傳媒表達觀點的第一位藏人」。著有詩歌、散文等十多種選集,在中國多家出版社出版,並被譯為英文和法文。另有繁體版著作《殺劫》、《西藏記憶》、《看不見的西藏》、《聽說西藏》(皆為大塊文化出版)等。二○○九年出版《鼠年雪獅吼》,係二○○八年西藏「三.一四」事件的大事記。現為自由作家。她的創作理念:「寫作即遊歷;寫作即祈禱;寫作即見證。」
曾獲國際婦女傳媒基金會二○一○年度新聞勇氣獎、二○一二年德國之聲博客大賽「記者無疆界」公眾獎、美國國務院二○一三年度「國際婦女勇氣獎」等諸多獎項。
【藝術家簡介】
艾未未
國際著名藝術家、中國異議人士,曾在美國居留十二年,活躍於建築、藝術、影像、推特和社會文化評論領域。是積極的行動者,認為行為即藝術,即自由表達。
井早智代
在日本三重縣津市出生、長大,二○○○年歸化加拿大籍,加拿大亞伯達大學藝術學士。曾參加印度、墨西哥、泰國、美、加各地的駐地藝術家計畫,於各地舉辦展覽,獲得各項獎助。從二○○五年起,長時間在印度從事獨立藝術研究,研讀藏傳佛教的同時,與西藏流亡社群的接觸更為頻繁。二○一一年冬天,著手創作與自焚藏人相關主題的畫作,以纖細而具療癒的畫風為犧牲者哀悼、祈禱,呈現她多年來與西藏朋友、家庭的緊密關係。
劉毅
中國畫家,一九六三年生於甘肅省蘭州市。祖籍北京。一九八六年在蘭州市文聯工作期間,多次深入藏區,畫了一系列反映藏人生活的作品。一九九八年到北京從事當代藝術,代表作品有《1989》、《天安門》、《聖地拉薩》、《大地》、《尊者》等。除了在中國各大城市展覽,並應邀到加拿大、香港、韓國等地展覽。藏人自焚,讓劉毅的心為之觸動,於是他轉變畫風,採用黑白的色調,以此傳達出心中的沉重,用畫筆為自焚藏人立碑。他說:「我的繪畫就是堅定自己的立場。」「記錄吧,作為畫家,我就想用我自己的方式來表達。」「我覺得還是宗教上、心靈上的創傷。我覺得達賴喇嘛說的那句話特別好:『西藏問題就是個道德問題,是文明和野蠻的一種較量。』」
規格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