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出刀之夢

七出刀之夢

出版日期:
2011/09/29
79
380300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新世代最強的歷史武俠作品繼金庸、古龍之後,台灣文壇又一新興武俠小說大師百花爭鳴的年代,塑造真正的英雄人物!魏晉之後或許不該稱為五胡亂華,而是五華興華,正因各部族匯集於中土,英雄人人四起,馳騁疆場,欲爭奪一方,建立霸業,因之中西文化於征伐間交流,誕生了之後隋唐盛世的耀眼光芒。《七出刀之夢》述說的正是關於此時代的梟雄慕容超,他是前燕王爺慕容納之子,在他誕生之前,前燕國早已被苻堅所滅,一干慕容後裔於前秦帝國苟延生存。豈知十多年後,號稱八十多萬的苻堅大軍與晉交戰於淝水而大敗,戰敗消息傳回張掖,慕容後人如王爺慕容德等紛紛趁亂返回故土,只留北海王慕容納因殘疾而無法逃出。臨行前慕容德將祖傳的七出之刀交給兄長慕容納,允諾將帝位傳予慕容納未出世之子,他說:「哥哥,你若逃不出,讓這孩子拿著這把金刀來見我,就是物証。」自此開啟了慕容超攜七出之刀顛沛流離的一生。他出生時前秦未亡,是叛臣後代亦是階下囚,曾於地窖足足隱藏一年才躲過被追殺的命運。他流浪於羌人碉堡,以牧羊維生,並與青梅竹馬的少女姜繁霜相戀。他隨著商隊欲奔往遙遠的西方,從此離慕容國土越來越遠,王位遙不可及。他曾做過逃犯、乞丐、瘋子,最終找回他的宿命,成為手持國璽的君王。慕容超這一生僅活了二十六年,但卻度過了常人兩百六十年都無法體會的大悲大喜、磨難富貴。本書以理性兼具感性的筆法,縱貫魏晉南北朝之史,結合奇想、冒險、犯難,交織成一部關於亂世中超凡人物的史詩鉅作。
展開看更多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金光裕
東海大學建築系畢業,美國維吉尼亞理工學院暨州立大學建築碩士,現任金石建築師暨金光裕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花博「蝶舞館」、「風味館」設計師,「2011深港雙城建築雙年展」香港總策展人。他於大學開始寫作,民國56年以〈隊旗〉獲中國青年寫作協會小說獎特優獎,民國71年以〈殘兵記〉獲聯合報小說獎。小說集《沙堡傳奇》並獲中山文藝獎。著有《恆河的鼻環》、《沙堡傳奇》等書。
他說:「我自幼對歷史故事,和對紅燒蹄膀一樣缺乏抵抗力。」這本關於南燕國君慕容超的歷史小說,是他耗時二十六年的精華大作,讀來章章精采,令人手不釋卷。


■書名題字

楊世緘
歷任工業局局長、經濟部政務次長及行政院政務委員等政府高階職務,曾擔任多項行政院科技發展推動小組之召集人。卸任後創立及經營『全球策略投資基金』高科技創投公司,並研習茶道及書法以寄閒情。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0612684003
ISBN13 / 9789862132760
ISBN10 / 9862132760
EAN貨碼 / 9789862132760
頁數 / 568
開數 / 25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