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天賺1億

500天賺1億

出版日期:
2004/11/30
79
250197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要成功很簡單,第一、不要臉!第二、不怕死!

【美兆生活事業金玉滿堂/顧問】王貴珍‧【美兆生活事業金玉滿堂】白錦蘭‧【美兆生活事業金玉滿堂】李懿‧【森青利通股份有限公司業務副總】林奇宏‧【美兆生活事業金玉滿堂】林榮發‧【美兆生活事業金玉滿堂】華健‧【美兆生活事業金玉滿堂】葉孔父‧【美兆生活事業金玉滿堂/首席講師】詹志浩‧【美兆生活事業金玉滿堂】劉騰暖‧【美兆生活事業金玉滿堂】簡秀瓊◎強力推薦!(以上以姓氏筆劃排列)

從被債主圍剿討債到被親弟弟『砍』出家門,
蔡政哲曾經像個『活死人』,一度失意的想要自殺,
但是骨子裡不服輸的精神讓他不放棄自己,
因為他相信:人生總要拚個一次,有大落,就一定會大起!

30歲以前,從家財萬貫到跳河自殺!

從小就是個天生的業務員,一出社會進入美髮業,立刻成了頂尖的top sales。自己創業也是一帆風順,擁有兩棟房子、幾千萬資產和工廠、進口的百萬名車,但是少年得志大不幸,卻生意失敗一下子變成負債累累的無業遊民,帶著一兒一女和爸媽、弟弟、弟媳婦擠在老舊的房子裡。債主三天兩頭上門來罵,連弟弟也拿起菜刀追砍:『都是你把家裡敗光了!我今天要殺死你!』崩潰的日子真不是人過的,連家人都對他絕望了。一度想要自殺的蔡政哲,心中卻湧現不甘示弱的恨意和僅剩的尊嚴,讓他非得重新爬起!

40歲以後,從負債累累到上億身價!

想東山再起的蔡政哲,首先確立自己要找對位置、用對方法,因此進入傳銷界,憑著不服輸的精神、獨特的組織規劃策略以及一張『外交嘴』,成功開拓事業版圖,創下70天即升上美兆的『福祿壽』的輝煌紀錄,並且在500天之內,衝上最高階的『金玉滿堂』,達成自己總收入破億的目標!更為組織規劃所有課程,並親自培訓講師,達成『成大事者多找替手』的想法。這樣起伏跌宕的人生,使得蔡政哲不論在哪一種行業及職位上都能創造奇蹟!

蔡政哲說:『要成功很簡單,第一、不要臉!第二、不怕死!不要臉,就是不要再死要面子,只要不違法,可以賺錢為什麼不做;而不怕死就是寧願拚到死,也不要讓別人笑死!』

吸取蔡政哲的成功經驗,你也可以快速擁有自己的富有人生!

【美兆生活事業金玉滿堂‧顧問】王貴珍:『十三年對於一個沒有目標的人來說,可以一成不變,但對於有目標的人而言,卻可以創造人生得顛峰,同時造福人群,蔡顧問就是最好的例證。』

【美兆生活事業金玉滿堂‧首席講師】詹志浩:『蔡老師的人生故事在美兆事業已經聽過千百回,過程曲折起伏反敗為勝的例子不勝枚舉,這些年來著實激勵了無數夥伴,希望藉由此書能在今日充滿情緒亂潮,自殺率不斷上升的台灣社會注入一股新熱力,讀者能藉由蔡老師「承認過去,接受現在,迎向未來」的真實故事,讓自我生命的價值再提昇。』

■作者簡介
蔡政哲
曾任美吾髮公司的top sales,且是『平板燙』的發明人。他不只是單純賣產品,還從教導店長定營業目標,到訓練小妹怎麼為客人提供最貼心的服務等等細節全包。後來一度負債累累,只靠著打小鋼珠賺點生活費,經朋友介紹加入偉新直銷,靠著辯才無礙闖出名號,成為一級講師。
離開偉新之後,應邀加入機油公司擔任執行顧問兼首席講師,一舉招募了四萬個會員。1991年,年僅33歲的蔡政哲又應邀請重返美髮界,成為年薪百萬的波菲爾髮型美容公司副總裁,管理46家連鎖店、超過兩千多名的員工,並一手規劃台灣美容院獨特的『輪調式健教合作』細節,後來很多學校和美容院都依循這套制度。
1992年,蔡政哲因緣際會接觸美兆,毅然辭掉波年薪百萬的工作,全力開始衝刺,成為美兆在台北的開拓元老,並曾投入自己的獎金兩百萬元提供組織運作的經費,卻不要下線分攤費用。蔡政哲在70天內即衝上美兆的『福祿壽』階段,竄升之快速,締造至今無人能破的輝煌紀錄,並成為擬定新的體系和訓練課程的高階領導人,不但在45歲提早退休,享受人生,退休後依然負責組織運作及海外分公司的籌備細節,有時比退休前還忙碌,真正創造了『美兆奇蹟』!
展開看更多

規格

誠品貨碼 / 2611376334002
ISBN13 / 9789578035072
ISBN10 / 9578035071
EAN貨碼 / 9789578035072
頁數 / 224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