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簡介
就是人們如何靠「賣聲」撈一筆。
而本書是由技術史的角度來談起。
人類對滿足聽覺與溝通的原始渴望,
帶動了聲音保存、複製與傳播的技術發展,
產生唱片、留聲機、電報、電話與無線電廣播等發明。
但這些聲音媒介及發明若想商品化與產業化,
還得在社會上養成收聽的文化與消費的欲望,
並且有人(或企業)將相關的技術發展轉變成商業獲利模式;此外,
「國家」為了統治需求,加速將這些發明普及全國,
才使聲音的市場真正發展,資本主義才算真的運轉。
本書以近乎說故事的手法,透過大眾的想像、資本的欲望、國家的策略,
闡明「聲音」媒介的歷史性與社會性,重新理解人類的感覺世界與構成,
或許對於我們理解未來網路雲端的聲音,也能開拓全新的視野。
第1章的議論以電氣技術與大眾想像力的關係、有關電磁能的神祕印象,還有業餘者與專家的分化等為主題,指出從十九世紀後半大量出現的音響媒介,全是以電氣技術為基礎。在二十世紀影像媒介電子化以前,音響媒介已率先完成電子化;換言之,就像薛弗適切地將之命名為「電氣革命」,這種與電氣技術的結合,正是起自十九世紀後半,聽覺環境技術性變貌的根底。
第2章提及埃米爾.貝林納(Emile Berliner)的圓盤唱片,讓聲音紀錄(ecriture)的大量生產成為可能。從愛迪生的留聲機到唱片確立期間,興起了聲音記錄技術與音樂消費文化的社會性結合。第3章則介紹,1920年代的美國會出現理應包含許多歧異的「類電話」媒介,收斂成接近今天概念上作為個人媒介(personal media)的「電話」,與唱片一樣是聲音消費文化力量的作用。
而正如第5章所觸及,1920年代的美國對於廣播的概念也在進行由業餘者的無線模式轉變成廣播模式。另外,第4章與第6章想指出,儘管不如美國的事例明顯,但部分類似的變化也在戰前、戰後的日本發生。終章則針對國家的作用力與聲音資本主義發展的關係進行更深入的說明,並總結全書。
產品目錄
序章 聲的資本主義
1永井荷風與廣播之聲
2聲音分裂症與複製技術的想像力
3音響媒介與消費聲音的社會
第1章 驚奇的電力秀
1動物磁氣說的大流行
2電療奇幻秀
3電氣魔術與科學家
4科技啟蒙的政治學
第2章 複製聲音的文化
1複製聲音的技術
2愛迪生發明留聲機
3聲音書寫的大量生產
4馬路上的留聲機店與街頭樂隊
第3章 電話的樂趣
1電話成為「電報」
2自聽筒流洩的音樂
3電話播報的實驗
4身為網絡中介者的女性接線員
5從廣場的聲音到密室的聲音
第4章 村莊的網絡連結
1作為國家機器的電報、電話
2關於女性接線員與聲音的政治
3有線廣播電話與社群空間
第5章 無線電的聲音網絡
1無線電通訊與廣播放送
2德弗瑞斯特的廣播與業餘無線電玩家
3網絡化的業餘無線電玩家
4無線電廣播與成為商品的聲音
第6章 大正的廣播迷
1日本無線電廣播前史
2作為自由圈的空中電波帶
3淪為集權統制機構的廣播
4權田保之助與作為民眾娛樂的廣播
第7章 現代主義與無線電之聲
1義大利未來派與無線電的想像力
2布萊希特與威瑪時期的廣播藝術
3日本現代主義與廣播劇
4前衛派藝術和業餘者之間
終章 再論聲的資本主義
11930年代的媒介變化
2國家的聲音、電子的喧囂
參考文獻
後記
索引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吉見俊哉
東京大學大學院情報學環教授、東京大學新聞社理事長;曾任東京大學社會情報研究所教授(學科已重組)、情報學環學環長。東京大學教養學部社會學研究科博士課程單位取得退學。學術專長為社會學、文化研究。研究領域包括視聽眾研究、全球化、技術的社會建構、大眾文化等。
■譯者簡介
李尚霖
開南大學應用日語學系助理教授。譯有《陰翳禮讚》(谷崎潤一郎著,臉譜出版,2007年)、《伊斯蘭的世界地圖》(21世紀研究會著,時報出版,2004年)。
規格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