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簡介
慢活過日子,種種思慮後的結果之一,即為漫步市內遊蕩。
東京,是個讓荷風又愛又恨的地方。
生於極欲趕上西方經濟工業技術、文化全面西化的明治年代,荷風痛心於所謂的文明,在毫不吝惜地摧毀著這座江戶城,致使面目全非甚至不倫不類,不協調的市街光景讓他深感厭惡。然而,他認為無論如何醜陋、污穢,既然居住於此、朝夕於此送迎,必得於醜陋中尋出幾分美,於污穢中看出幾些趣味。荷風的出生地小石川和江戶衰亡期的唯美主義,孕育了他對藝術的狂熱。而何謂日本之美?
深藍茄子結實之秋日、夕靄中萬家燈火時,或高台林木一舉妝點成新綠之初夏晴日。抑或是無數污穢襤褸雜物,有如旗幟般置於屋頂和窗台上曝曬。裸露黝黑身體的男人、綁著骯髒腰帶的女人,還有背孩子的小姑娘......如此壯觀的景致,形成一種出乎意料的美麗和威嚴——小小陋巷已是一渾然調和的藝術世界。
對荷風而言,漫步中看到的人事景物,均是令人回想辰巳往昔之物:廟會裡彈奏三味線的盲女、說書老頭、迷上美艷的澡堂女子的木匠兒子......。
市中散步為一種美學的感悟之旅、一種追憶往昔歲月的感官憑藉,以他的話語即「僅是一種時刻想追求寂寞而禁止不了的情慾而已」。
《日和下(馬太):一名東京散策記》為永井荷風的散文代表作,本書另包括五篇荷風的散步隨筆:〈傳通院〉、〈銀座〉、〈百花園〉、〈遊里今昔〉、〈放水路〉。
足履木屐、手持蝙蝠傘、黑提包,行遍繁華下町、隅田川、吉原遊里;
遊蕩暄嘩的日光街道,冷眼旁觀眾生相,選擇一個人孤獨地活著。
以一景一物,嘆息、緬懷那些不復返的往昔歲月。
產品目錄
序 荷風習習。屐聲叩叩。 傅月庵
日和木屐
第一 日和木屐
第二 淫祠
第三 樹
第四 地圖
第五 寺院
第六 水附渡船
第七 小巷
第八 閑地
第九 懸崖
第十 (土反)坡
第十一 夕陽附富士
散步隨筆
〈傳通院〉
〈銀座〉
〈遊里今昔〉
〈放水路〉
〈百花園〉
荷風年表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永井荷風
日本小說家、隨筆家。本名永井壯吉,號斷腸亭主人,金阜山人。1879年出生於東京市小石川。父親永井久一郎為明治政府的官僚、實業家與漢詩人。受到喜愛日本歌舞伎的母親恆所影響,荷風入岩溪裳川之門學習漢詩,並師從荒木古童學習尺八。
1897年,荷風隨父到上海,得以近距離體驗中國文化。回國後發表遊記〈上海紀行〉,被視為其處女作。1902年,發表《野心》、《地獄之花》等小說,深受十九世紀法國自然主義作家左拉的影響。1904年留學美國,稟承父志於當地從事銀行工作,四年後轉赴巴黎,其後荷風把兩地的見聞寫成《美利堅物語》和《法蘭西物語》。
1910年,在森鷗外與上田敏的推薦下,任教於慶應義塾大學文學科,講授法國文學。同年五月,創辦《三田文學》。1914年,「日和下駄」開始於《三田文學》上連載,1915年結集成書。荷風深愛於東京市內散步,寫意地觀看下町百態,眷戀江戶文化藝術;對於當時東京市不斷想模仿西方都市外觀深感厭惡,形容為「空洞的西洋式偽文明」。
晚年,荷風定居於市川市,1959年由於胃潰瘍發作吐血,導致窒息死亡,得年八十。
主要作品包括:隨筆《日和下駄》、《斷腸亭日記》、《茶餘集》、《江戶藝術論》、《法蘭西物語》等。小說有《狐》、《濹東綺譚》、《梅雨前後》等。
規格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