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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實務看爭點,掌握趨勢破解考題
◎關鍵重點圖解,必考精華一目瞭然
◎精選歷年試題,實際練筆強化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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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歷年試題,實際練筆強化吸收
內容簡介
◎以實務看爭點,掌握趨勢破解考題
◎關鍵重點圖解,必考精華一目瞭然
◎精選歷年試題,實際練筆強化吸收
不知道很多人是不是都會有這種經歷,當看到考卷時都有一種有
似曾相識的感覺,但因為在考場緊張而想不太起來到底重點要考什麼,而在考完看到擬答後,才發覺題目考的點自己是有看過的,因而會有似曾相識之憾!
在考卷上的考點(即爭點),是命題委員將想要測試的法律爭議,包裹在實例題當中,大部分的爭議點,會在考試上一出再出,當中的原因有幾個,其一是這個爭點很重要,其二是爭點不多人能釐清、論述,其三就是爭點在實務界、學界都還在爭論階段,所以會考出來。
在爭議點後考的是法律概念,近來可能直接是一個實務發生的案
例改編而來的,對改卷者而言,因為通過國家考試者,將來會是從事實務工作者,所以至少要能看到實務的見解,而有不同見解的看法,可能是學界、不同法院所採的修正式的看法或是認為定位上不同而有的爭議見解,透過臚列見解後,最重要的還是自己認為應採取的看法以及「涵攝」入本題,最後才得出之結論。
(★涵攝入本題的動作切勿忽略,否則改題者,會認為只是硬背各家爭議)
本書是整理關於刑總的爭議概念及考點,特以新近的實務案例及實務見解分析來說明,也輔以學說見解加入說明;然而本書的使用方法是建議已將刑總打底過後,在「考前衝刺時」利用短短的兩個星期,將刑總上的考點反覆複習,如此必能在考場看到考題後就知道背後的考點而順利輸出!
編排方式上,本書將重點以粗體字標示,並有圖解做一統合,讓你能快速吸收,並穿插精選的考古題,讓你熟悉常出的考點為何。在第二篇最新的實務見解中,也自編了模擬題,讓你無所遺漏,最後輔以歷年考試解析的收錄,讓你熟悉最新考試趨勢。
◎關鍵重點圖解,必考精華一目瞭然
◎精選歷年試題,實際練筆強化吸收
不知道很多人是不是都會有這種經歷,當看到考卷時都有一種有
似曾相識的感覺,但因為在考場緊張而想不太起來到底重點要考什麼,而在考完看到擬答後,才發覺題目考的點自己是有看過的,因而會有似曾相識之憾!
在考卷上的考點(即爭點),是命題委員將想要測試的法律爭議,包裹在實例題當中,大部分的爭議點,會在考試上一出再出,當中的原因有幾個,其一是這個爭點很重要,其二是爭點不多人能釐清、論述,其三就是爭點在實務界、學界都還在爭論階段,所以會考出來。
在爭議點後考的是法律概念,近來可能直接是一個實務發生的案
例改編而來的,對改卷者而言,因為通過國家考試者,將來會是從事實務工作者,所以至少要能看到實務的見解,而有不同見解的看法,可能是學界、不同法院所採的修正式的看法或是認為定位上不同而有的爭議見解,透過臚列見解後,最重要的還是自己認為應採取的看法以及「涵攝」入本題,最後才得出之結論。
(★涵攝入本題的動作切勿忽略,否則改題者,會認為只是硬背各家爭議)
本書是整理關於刑總的爭議概念及考點,特以新近的實務案例及實務見解分析來說明,也輔以學說見解加入說明;然而本書的使用方法是建議已將刑總打底過後,在「考前衝刺時」利用短短的兩個星期,將刑總上的考點反覆複習,如此必能在考場看到考題後就知道背後的考點而順利輸出!
編排方式上,本書將重點以粗體字標示,並有圖解做一統合,讓你能快速吸收,並穿插精選的考古題,讓你熟悉常出的考點為何。在第二篇最新的實務見解中,也自編了模擬題,讓你無所遺漏,最後輔以歷年考試解析的收錄,讓你熟悉最新考試趨勢。
產品目錄
爭點考法與本書使用方法
第一篇 刑法總則
1 故意既遂犯
2 犯罪之階段論──兼論未遂犯
3 主觀構成要件──故意與過失
4 不作為犯
5 錯誤
6 犯罪參與論
7 競合篇
8 沒收
第二篇 具有指標性的實務見解及模擬試題
1 大法庭裁定
2 大法官解釋
第三篇 近年試題與解析
110 年 身障三等
110 年 退除役三等
110 年 一般警察特考三等
110 年 一般警察特考四等
110 年 高考三級(一般行政)
110 年 高考三級(法制)
110 年 司法三等(書記官)
110 年 調查三等
110 年 司法四等(書記官)
110 年 地特三等
110 年 地特四等
111 年 高考三級(一般行政)
111 年 高考三級(法制)
111 年 普考
111 年 司法三等(司法事務官)
111 年 司法三等(書記官)
111 年 司法四等(書記官)
第一篇 刑法總則
1 故意既遂犯
2 犯罪之階段論──兼論未遂犯
3 主觀構成要件──故意與過失
4 不作為犯
5 錯誤
6 犯罪參與論
7 競合篇
8 沒收
第二篇 具有指標性的實務見解及模擬試題
1 大法庭裁定
2 大法官解釋
第三篇 近年試題與解析
110 年 身障三等
110 年 退除役三等
110 年 一般警察特考三等
110 年 一般警察特考四等
110 年 高考三級(一般行政)
110 年 高考三級(法制)
110 年 司法三等(書記官)
110 年 調查三等
110 年 司法四等(書記官)
110 年 地特三等
110 年 地特四等
111 年 高考三級(一般行政)
111 年 高考三級(法制)
111 年 普考
111 年 司法三等(司法事務官)
111 年 司法三等(書記官)
111 年 司法四等(書記官)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322394005
ISBN13 / 9786263374768
ISBN10 / 6263374764
EAN貨碼 / 9786263374768
頁數 / 256
開數 / 18K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3X17X1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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