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8月1日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將大部分原專屬閉鎖性公司的彈性設計,擴及適用於一般股份有限公司,無疑使股份有限公司「資合」色彩進一步逐漸被淡化。本次改版除了增訂2018年最新修正條文,另新增虛擬案例章節,透過案例說明閉鎖性公司於實務上之運用情境及可能產生之風險,供讀者參考。
內容簡介
為鼓勵新創及中小型企業發展,營造更有利之商業環境,我國公司法於2015年9月1日起施行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專節。專節的頒行不僅翻轉以人合資合區隔公司組織型態的傳統概念,也使公司法自「管制」(Regulate)推進到「促進」(Facilitate),可以預見的是,閉鎖性公司專節兩大思維,組織中性及去管制化,終將蛻變貫穿整部公司法。
2018年8月1日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將大部分原專屬閉鎖性公司的彈性設計,擴及適用於一般股份有限公司,無疑使股份有限公司「資合」色彩進一步逐漸被淡化。本次改版除了增訂2018年最新修正條文,另新增虛擬案例章節,透過案例說明閉鎖性公司於實務上之運用情境及可能產生之風險,供讀者參考。
2018年8月1日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將大部分原專屬閉鎖性公司的彈性設計,擴及適用於一般股份有限公司,無疑使股份有限公司「資合」色彩進一步逐漸被淡化。本次改版除了增訂2018年最新修正條文,另新增虛擬案例章節,透過案例說明閉鎖性公司於實務上之運用情境及可能產生之風險,供讀者參考。
產品目錄
改版序/邵慶平
序 言/邵慶平
新修正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專節總評/林國全/1
新修正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專節總評/方嘉麟/11
第356條之1 定義/邵慶平/23
第356條之2 公示外觀/邵慶平/39
第356條之3 出資/陳明進/47
第356條之4 不得公開發行/黃銘傑/63
第356條之5 轉讓限制/邵慶平/71
第356條之6 無面額股/曾宛如/83
第356條之7 特別股/方嘉麟、蘇怡慈/97
第356條之8 機關設置與權限劃分/陳彥良/117
第356條之9 表決權信託契約/陳彥良/129
第228條之1 盈餘分派/方嘉麟、陳明進/147
(原第356條之10業經刪除)
第356條之11 私募公司債/黃銘傑/163
第356條之12 發行新股/黃銘傑/177
第356條之13 閉鎖性公司轉換為非閉鎖性公司/朱德芳/187
第356條之14 非閉鎖性公司轉換為閉鎖性公司/朱德芳/205
虛擬案例/方嘉麟/217
序 言/邵慶平
新修正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專節總評/林國全/1
新修正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專節總評/方嘉麟/11
第356條之1 定義/邵慶平/23
第356條之2 公示外觀/邵慶平/39
第356條之3 出資/陳明進/47
第356條之4 不得公開發行/黃銘傑/63
第356條之5 轉讓限制/邵慶平/71
第356條之6 無面額股/曾宛如/83
第356條之7 特別股/方嘉麟、蘇怡慈/97
第356條之8 機關設置與權限劃分/陳彥良/117
第356條之9 表決權信託契約/陳彥良/129
第228條之1 盈餘分派/方嘉麟、陳明進/147
(原第356條之10業經刪除)
第356條之11 私募公司債/黃銘傑/163
第356條之12 發行新股/黃銘傑/177
第356條之13 閉鎖性公司轉換為非閉鎖性公司/朱德芳/187
第356條之14 非閉鎖性公司轉換為閉鎖性公司/朱德芳/205
虛擬案例/方嘉麟/217
作者介紹
方嘉麟(主編)
現 職
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學 歷
哥倫比亞大學法學博士
經 歷
經濟部公司法修正審議委員會委員
法務部信託法制定委員會委員
法務部公益信託申請設立準則委員會委員
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審議委員
政治大學法學院院長
方嘉麟、林國全、朱德芳、陳明進、黃銘傑、曾宛如、蘇怡慈、陳彥良
林國全
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邵慶平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陳明進
政治大學會計學系教授
黃銘傑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
曾宛如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
蘇怡慈
中興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陳彥良
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朱德芳
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現 職
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學 歷
哥倫比亞大學法學博士
經 歷
經濟部公司法修正審議委員會委員
法務部信託法制定委員會委員
法務部公益信託申請設立準則委員會委員
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審議委員
政治大學法學院院長
方嘉麟、林國全、朱德芳、陳明進、黃銘傑、曾宛如、蘇怡慈、陳彥良
林國全
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邵慶平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陳明進
政治大學會計學系教授
黃銘傑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
曾宛如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
蘇怡慈
中興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陳彥良
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朱德芳
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887915007
ISBN13 / 9789575113384
ISBN10 / 9575113381
EAN貨碼 / 9789575113384
頁數 / 248
開數 / 20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