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書據此研究方向,嘗試拓展我國刑事訴訟法的思維版圖,處理公平審判、無罪推定、司法互助、DNA資訊干預、對質詰問、犯罪挑唆、缺席審判、合理審判期間等各項議題,指出我國刑事實務與國際刑事人權基準的落差,並提出解決之道。
內容簡介
刑事訴訟法與人權議題具有特殊的關連性。隨著二次戰後人權基準國際化與普世化的浪潮,刑事訴訟法的發展,也逐漸跳脫傳統的國家主權格局,進行跨國性的比較與整合。可以說,探索「超越國界共同繼受的法治國遺產」、「法治國刑事程序不可放棄的基本原則」及「與時俱進的刑事人權保障標準」,成為主導刑訴發展的新典範。尤其是在我國將兩公約內國法化後,接軌國際人權更是大勢所趨。本書據此研究方向,嘗試拓展我國刑事訴訟法的思維版圖,處理公平審判、無罪推定、司法互助、DNA資訊干預、對質詰問、犯罪挑唆、缺席審判、合理審判期間等各項議題,指出我國刑事實務與國際刑事人權基準的落差,並提出解決之道。
產品目錄
系列序
序
◎ 干預保留與門檻理論──司法警察(官)一般調查權限之理論檢討/1
壹、問題之提出/2
貳、偵查措施與法律保留/5
參、一般授權與門檻理論/22
肆、結 語/34
◎ 對質詰問之限制與較佳防禦手段優先性原則之運用──以證人保護目的與視訊訊問制度為中心/37
壹、前 言/39
貳、歐洲法之走向:以歐洲人權法院之案例法為中心/42
參、我國法之發展/70
肆、綜合之評釋/85
伍、合乎公約的內國法解釋:代結語/104
陸、後 記/106
◎ 司法互助是公平審判的化外之地?──以歐洲人權法院的兩則標竿裁判為借鑑/109
壹、前 言:從次等被告說起/110
貳、問題之所在/112
參、我國最高法院的內國傳聞取徑/122
肆、歐洲人權法院之人權保障取徑/133
伍、預防性的合作取證模式─代結語/152
◎ 國家機關的「仙人跳」?──評五小一大案相關陷害教唆判決/157
壹、前 言/160
貳、事實與判決摘要/162
參、案例及判決評析/175
肆、法治國的「警鐘」,抑或「喪鐘」?─代結語/197
◎ 刑事程序中的DNA資訊干預──從歐洲人權法院S. and Marper案談起/201
壹、前 言:屢建奇功的DNA?/202
貳、標竿裁判:S AND MARPER V UK/204
參、S AND MARPER 案的前因後果/210
肆、對我國法之啟示:代結語/225
◎ 命被告退庭行隔別訊問之缺席審判──探究刑事訴訟法第一六九條的失落法理/227
壹、問題之提出/228
貳、對質詰問之補正?當事人進行主義之轉向?/230
參、缺席審判之例外!/240
肆、程序瑕疵之法律效果/244
伍、結 論/252
◎ 刑事非常救濟制度之漏洞與填補──兼評鄭性澤聲請再審案/255
壹、前 言/256
貳、從兩種非常救濟的「相互指示」談起/258
參、幽靈指示之救濟漏洞/266
肆、漏洞填補之立法建議/279
伍、結 語/290
陸、後 記/292
◎ 正視並彌補「司法不法」──鄭性澤死刑案評鑑報告/293
壹、前 言:正視「司法不法」!/297
貳、規範之說明/299
參、個案之適用/312
肆、結 論:彌補「司法不法」!/325
伍、後 記:遲來的正義!/325
◎ 國際人權公約內國法化觀點之裁判評釋Ⅰ──刑訊禁止、法官迴避與合理審判期間/327
壹、前 言/328
貳、刑訊禁止、繼續效力與訴訟證明/330
參、無偏頗性與聲請法官迴避/342
肆、合理審判期間與減刑優惠/353
伍、結 語/368
◎ 國際人權公約內國法化觀點之裁判評釋Ⅱ──精障死刑限制、對質詰問例外及司法互助案件/371
壹、前 言/372
貳、死刑限制與精神障礙/373
參、對質詰問與傳聞例外/387
肆、司法互助與公安筆錄/395
伍、結 語/406
◎ 國際人權公約內國法化觀點之裁判評釋Ⅲ──被告閱卷、通譯協助及上訴第三審限制/409
壹、前 言/410
貳、被告閱卷限制與公平審判/412
參、通譯協助與公平審判/422
肆、上訴三審限制與公平審判/430
伍、結 語/441
陸、後 記:為權利而奮鬥!/442
◎ 國際人權公約內國法化觀點之裁判評釋Ⅳ──媒體預斷、對質詰問、隔別訊問與公平審判原則/445
壹、前 言/446
貳、媒體預斷、無罪推定與公平審判/448
參、對質詰問、例外法則與公平審判/458
肆、隔別訊問、被告缺席與公平審判/468
伍、結 語/475
◎ 本書索引/477
◎ 本書附錄(本系列論文集 第一、二冊目次)/479
序
◎ 干預保留與門檻理論──司法警察(官)一般調查權限之理論檢討/1
壹、問題之提出/2
貳、偵查措施與法律保留/5
參、一般授權與門檻理論/22
肆、結 語/34
◎ 對質詰問之限制與較佳防禦手段優先性原則之運用──以證人保護目的與視訊訊問制度為中心/37
壹、前 言/39
貳、歐洲法之走向:以歐洲人權法院之案例法為中心/42
參、我國法之發展/70
肆、綜合之評釋/85
伍、合乎公約的內國法解釋:代結語/104
陸、後 記/106
◎ 司法互助是公平審判的化外之地?──以歐洲人權法院的兩則標竿裁判為借鑑/109
壹、前 言:從次等被告說起/110
貳、問題之所在/112
參、我國最高法院的內國傳聞取徑/122
肆、歐洲人權法院之人權保障取徑/133
伍、預防性的合作取證模式─代結語/152
◎ 國家機關的「仙人跳」?──評五小一大案相關陷害教唆判決/157
壹、前 言/160
貳、事實與判決摘要/162
參、案例及判決評析/175
肆、法治國的「警鐘」,抑或「喪鐘」?─代結語/197
◎ 刑事程序中的DNA資訊干預──從歐洲人權法院S. and Marper案談起/201
壹、前 言:屢建奇功的DNA?/202
貳、標竿裁判:S AND MARPER V UK/204
參、S AND MARPER 案的前因後果/210
肆、對我國法之啟示:代結語/225
◎ 命被告退庭行隔別訊問之缺席審判──探究刑事訴訟法第一六九條的失落法理/227
壹、問題之提出/228
貳、對質詰問之補正?當事人進行主義之轉向?/230
參、缺席審判之例外!/240
肆、程序瑕疵之法律效果/244
伍、結 論/252
◎ 刑事非常救濟制度之漏洞與填補──兼評鄭性澤聲請再審案/255
壹、前 言/256
貳、從兩種非常救濟的「相互指示」談起/258
參、幽靈指示之救濟漏洞/266
肆、漏洞填補之立法建議/279
伍、結 語/290
陸、後 記/292
◎ 正視並彌補「司法不法」──鄭性澤死刑案評鑑報告/293
壹、前 言:正視「司法不法」!/297
貳、規範之說明/299
參、個案之適用/312
肆、結 論:彌補「司法不法」!/325
伍、後 記:遲來的正義!/325
◎ 國際人權公約內國法化觀點之裁判評釋Ⅰ──刑訊禁止、法官迴避與合理審判期間/327
壹、前 言/328
貳、刑訊禁止、繼續效力與訴訟證明/330
參、無偏頗性與聲請法官迴避/342
肆、合理審判期間與減刑優惠/353
伍、結 語/368
◎ 國際人權公約內國法化觀點之裁判評釋Ⅱ──精障死刑限制、對質詰問例外及司法互助案件/371
壹、前 言/372
貳、死刑限制與精神障礙/373
參、對質詰問與傳聞例外/387
肆、司法互助與公安筆錄/395
伍、結 語/406
◎ 國際人權公約內國法化觀點之裁判評釋Ⅲ──被告閱卷、通譯協助及上訴第三審限制/409
壹、前 言/410
貳、被告閱卷限制與公平審判/412
參、通譯協助與公平審判/422
肆、上訴三審限制與公平審判/430
伍、結 語/441
陸、後 記:為權利而奮鬥!/442
◎ 國際人權公約內國法化觀點之裁判評釋Ⅳ──媒體預斷、對質詰問、隔別訊問與公平審判原則/445
壹、前 言/446
貳、媒體預斷、無罪推定與公平審判/448
參、對質詰問、例外法則與公平審判/458
肆、隔別訊問、被告缺席與公平審判/468
伍、結 語/475
◎ 本書索引/477
◎ 本書附錄(本系列論文集 第一、二冊目次)/479
作者介紹
林鈺雄
台灣新北市人。台灣大學法律系、法研所畢業,司法官、律師考試及格。1993 年9 月赴德留學,追隨駱克信(Claus Roxin)教授攻讀刑事法,並以「法官保留及對刑事訴訟上基本權干預之救濟」為論文題目,於1998 年獲頒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學位。2005年獲德國宏博基金會(Humboldt-Stiftung)研究獎勵金資助,再赴德深造半年,以歐洲刑事法之整合趨勢為研究範圍。
作者現為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專任教授,主要學術著作包括:《檢察官論》(1999)、《刑事法理論與實踐》(2001)、《搜索扣押註釋書》(2001)、《嚴格證明與刑事證據》(2002)、《刑事程序與國際人權(一)》(2007)、《干預處分與刑事證據》(2008)、《刑法與刑訴之交錯適用》(2008)、《刑事程序與國際人權(二)》(2012)、《最高法院刑事裁判評釋》(2013)、《刑事訴訟法實例解析》(2019 年2 版)、《新刑法總則》(2019 年7 版)及《刑事訴訟法(上)(下)》(2019 年9 版)。主編書籍除各式法典外,包括:《人權之跨國性司法實踐—歐洲人權裁判研究(一) (二) (三) (四)》(2007/2008/2011/2012)、《最高法院之法治國圖像》(2016)及《沒收新制(一) (二) (三) (四)》(2016/2016/2019/2019)等。
台灣新北市人。台灣大學法律系、法研所畢業,司法官、律師考試及格。1993 年9 月赴德留學,追隨駱克信(Claus Roxin)教授攻讀刑事法,並以「法官保留及對刑事訴訟上基本權干預之救濟」為論文題目,於1998 年獲頒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學位。2005年獲德國宏博基金會(Humboldt-Stiftung)研究獎勵金資助,再赴德深造半年,以歐洲刑事法之整合趨勢為研究範圍。
作者現為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專任教授,主要學術著作包括:《檢察官論》(1999)、《刑事法理論與實踐》(2001)、《搜索扣押註釋書》(2001)、《嚴格證明與刑事證據》(2002)、《刑事程序與國際人權(一)》(2007)、《干預處分與刑事證據》(2008)、《刑法與刑訴之交錯適用》(2008)、《刑事程序與國際人權(二)》(2012)、《最高法院刑事裁判評釋》(2013)、《刑事訴訟法實例解析》(2019 年2 版)、《新刑法總則》(2019 年7 版)及《刑事訴訟法(上)(下)》(2019 年9 版)。主編書籍除各式法典外,包括:《人權之跨國性司法實踐—歐洲人權裁判研究(一) (二) (三) (四)》(2007/2008/2011/2012)、《最高法院之法治國圖像》(2016)及《沒收新制(一) (二) (三) (四)》(2016/2016/2019/2019)等。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850895008
ISBN13 / 9789575112462
ISBN10 / 9575112466
EAN貨碼 / 9789575112462
頁數 / 504
開數 / 25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H:精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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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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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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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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