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兩岸對稅制所面臨共同課題,藉稅法研討會予以全面探討,此次研討會分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兩子題予以分別探討,總計十六篇論文,希藉兩岸稅法制度相互交流交換不同視野,期使臺灣、大陸租稅環境臻於良善。
內容簡介
臺灣於今2018年起實施所得稅制優化方案。所得稅制大幅改變,包括個人扣除額度大幅提升、廢除兩稅合一折半設算扣抵制度、獨資合夥採穿透稅制以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率提高為20%等。此外,稅捐稽徵法中共同申報準則(CRS)制度上路,也使個人及企業的所得稅負產生重大影響。面臨歐美等大幅減稅壓力,中國大陸也進行稅改,國務院總理李克強3月初宣布,今年內將為企業和個人減稅8,000億元。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3月7日在全國人大提出提高個人稅起徵點,增加子女教育、大病醫療專項扣除的政策性建議。就稅制之重大變革,本次研討會特彙集兩岸學術及實務界之專家學者進行全方位之剖析外,並就相關議題做一比較、借鑑,希望各界對稅制上的重大變革能充分了解,也使會計、法律等相關從業人員更能掌握今後的稅制走向。
本書集結臺灣大學法律學院財稅法學研究中心與財團法人資誠教育基金會合作主辦「第二十八屆兩岸稅法研討會」論文集。就兩岸對稅制所面臨共同課題,藉稅法研討會予以全面探討,此次研討會分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兩子題予以分別探討,總計十六篇論文,希藉兩岸稅法制度相互交流交換不同視野,期使臺灣、大陸租稅環境臻於良善。
於此同時,本書內容亦涵蓋第七屆「臺灣年度最佳稅法判決評選」,票選對於納稅人權利、稅務行政救濟程序等具有開創性意義及影響力的入選判決評選,擇其摘要、判決要旨與評選意見,希冀藉此影響稅務行政機關、司法、財稅等專業人士、司法體系、納稅義務人,以及學術界,期予稅法判決更多的關注及重視。
本書集結臺灣大學法律學院財稅法學研究中心與財團法人資誠教育基金會合作主辦「第二十八屆兩岸稅法研討會」論文集。就兩岸對稅制所面臨共同課題,藉稅法研討會予以全面探討,此次研討會分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兩子題予以分別探討,總計十六篇論文,希藉兩岸稅法制度相互交流交換不同視野,期使臺灣、大陸租稅環境臻於良善。
於此同時,本書內容亦涵蓋第七屆「臺灣年度最佳稅法判決評選」,票選對於納稅人權利、稅務行政救濟程序等具有開創性意義及影響力的入選判決評選,擇其摘要、判決要旨與評選意見,希冀藉此影響稅務行政機關、司法、財稅等專業人士、司法體系、納稅義務人,以及學術界,期予稅法判決更多的關注及重視。
產品目錄
序/葛克昌
出版緣起暨感謝/吳德豐
作者簡介
【特別企劃】
2018臺灣年度最佳稅法判決評選紀實
【企業所得稅相關議題】
第一章 中國大陸製造業企業所得稅負的國際比較與對策研究/張富強
--對「中國大陸製造業企業所得稅負的國際比較與對策研究」乙文回應(與談稿)/張永明
第二章 國際減稅趨勢下知識產權稅收優惠制度適用探析--以「專利盒」稅收優惠制度為鑑/關永紅、董凡
--對「國際減稅趨勢下知識產權稅收優惠制度適用探析」乙文回應(與談稿)/謝如蘭
第三章 激勵企業創新的稅收優惠政策研究/李香菊、楊歡
--對「論租稅優惠之運用與限制」乙文回應(與談稿)/廖欽福
--對「激勵企業創新的稅收優惠政策研究」乙文回應(與談稿)/范文清
第四章 公平競爭審查視野下的稅收優惠法律問題/葉衛平
第五章 稅務資訊交換制度之研析/袁義昕
第六章 臺灣營利事業所得稅對於盈虧互抵之規範與實務問題探討兼論改革建議/林巨峯
第七章 淺談關係企業間股權移轉損益認列爭議--從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3年度訴字第1519號判決談起/鍾元珧
第八章 中國大陸製造業企業所得稅間接優惠制度的完善/陳思瑞
--對「中國大陸製造業企業所得稅間接優惠制度的完善」乙文回應(與談稿)/林子傑
第九章 中國大陸宗教活動場所所得稅免稅問題研究/梁文永、于海旭、賈康
【個人所得稅相關議題】
第 十 章 未成年人保護與所得稅法/葛克昌
第十一章 演藝人員的所得歸屬/陳清秀
第十二章 論中國大陸綜合分類個人所得稅制改革/潘明星
第十三章 生存權保障及扣除額問題/柯格鐘
第十四章 海峽兩岸個人所得稅制比較芻議/劉娟
第十五章 所得稅法上捐贈扣除額法制初探/盛子龍、王淑絹
第十六章 所得稅租金調整之憲法界限/黃俊杰
【附 錄】
附錄一8年第28屆兩岸稅法研討會活動紀實--臺北活動花絮
附錄二8年第29屆兩岸稅法研討會活動紀實--常州活動花絮
出版緣起暨感謝/吳德豐
作者簡介
【特別企劃】
2018臺灣年度最佳稅法判決評選紀實
【企業所得稅相關議題】
第一章 中國大陸製造業企業所得稅負的國際比較與對策研究/張富強
--對「中國大陸製造業企業所得稅負的國際比較與對策研究」乙文回應(與談稿)/張永明
第二章 國際減稅趨勢下知識產權稅收優惠制度適用探析--以「專利盒」稅收優惠制度為鑑/關永紅、董凡
--對「國際減稅趨勢下知識產權稅收優惠制度適用探析」乙文回應(與談稿)/謝如蘭
第三章 激勵企業創新的稅收優惠政策研究/李香菊、楊歡
--對「論租稅優惠之運用與限制」乙文回應(與談稿)/廖欽福
--對「激勵企業創新的稅收優惠政策研究」乙文回應(與談稿)/范文清
第四章 公平競爭審查視野下的稅收優惠法律問題/葉衛平
第五章 稅務資訊交換制度之研析/袁義昕
第六章 臺灣營利事業所得稅對於盈虧互抵之規範與實務問題探討兼論改革建議/林巨峯
第七章 淺談關係企業間股權移轉損益認列爭議--從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3年度訴字第1519號判決談起/鍾元珧
第八章 中國大陸製造業企業所得稅間接優惠制度的完善/陳思瑞
--對「中國大陸製造業企業所得稅間接優惠制度的完善」乙文回應(與談稿)/林子傑
第九章 中國大陸宗教活動場所所得稅免稅問題研究/梁文永、于海旭、賈康
【個人所得稅相關議題】
第 十 章 未成年人保護與所得稅法/葛克昌
第十一章 演藝人員的所得歸屬/陳清秀
第十二章 論中國大陸綜合分類個人所得稅制改革/潘明星
第十三章 生存權保障及扣除額問題/柯格鐘
第十四章 海峽兩岸個人所得稅制比較芻議/劉娟
第十五章 所得稅法上捐贈扣除額法制初探/盛子龍、王淑絹
第十六章 所得稅租金調整之憲法界限/黃俊杰
【附 錄】
附錄一8年第28屆兩岸稅法研討會活動紀實--臺北活動花絮
附錄二8年第29屆兩岸稅法研討會活動紀實--常州活動花絮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財團法人資誠教育基金會
葛克昌/主編
張富強/主編
吳德豐/主編
第 一 章
張富強
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
張永明
高雄大學大陸法制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第 二 章
關永紅
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
董 凡
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
謝如蘭
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
第 三 章
李香菊
西安交通大學經濟與金融學院教授
楊 歡
西安交通大學博士研究生
廖欽福
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范文清
東吳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第 四 章
葉衛平
深圳大學法學院教授
第 五 章
袁義昕
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第 六 章
林巨峯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會計師
第 七 章
鍾元珧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第 八 章
陳思瑞
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
林子傑
臺灣稅法學會顧問
第 九 章
梁文永
常州大學史良法學院教授
于海旭
中國政法大學碩士研究生
賈 康
北京大學法學院博士生
第 十 章
葛克昌
東吳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臺灣法學會理事長
第十一章
陳清秀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第十二章
潘明星
山東財經大學教授
第十三章
柯格鐘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第十四章
劉 娟
貴州民族大學副教授
第十五章
盛子龍
中正大學法學院教授
王淑絹
中正大學法學院碩士
第十六章
黃俊杰
中正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
財團法人資誠教育基金會
葛克昌/主編
張富強/主編
吳德豐/主編
第 一 章
張富強
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
張永明
高雄大學大陸法制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第 二 章
關永紅
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
董 凡
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
謝如蘭
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
第 三 章
李香菊
西安交通大學經濟與金融學院教授
楊 歡
西安交通大學博士研究生
廖欽福
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范文清
東吳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第 四 章
葉衛平
深圳大學法學院教授
第 五 章
袁義昕
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第 六 章
林巨峯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會計師
第 七 章
鍾元珧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第 八 章
陳思瑞
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
林子傑
臺灣稅法學會顧問
第 九 章
梁文永
常州大學史良法學院教授
于海旭
中國政法大學碩士研究生
賈 康
北京大學法學院博士生
第 十 章
葛克昌
東吳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臺灣法學會理事長
第十一章
陳清秀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第十二章
潘明星
山東財經大學教授
第十三章
柯格鐘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第十四章
劉 娟
貴州民族大學副教授
第十五章
盛子龍
中正大學法學院教授
王淑絹
中正大學法學院碩士
第十六章
黃俊杰
中正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741766004
ISBN13 / 9789869441551
ISBN10 / 9869441556
EAN貨碼 / 9789869441551
頁數 / 504
開數 / 20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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