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人工智慧對於法學理論和法律體系將帶來哪些影響,以及人工智慧在民刑事法律責任、個資保護、智慧財產權、行政管制、政府執法和跨國互動等法律層面,將會引發哪些潛在法律爭議,進行主題報告。
內容簡介
人工智慧在資訊科學領域的再度興起,被認為極可能因此劇烈改變人類的經濟、社會與文化生活模式。
2017年9月舉辦之「人工智慧相關法律議題工作坊」,針對人工智慧對於法學理論和法律體系將帶來哪些影響,以及人工智慧在民刑事法律責任、個資保護、智慧財產權、行政管制、政府執法和跨國互動等法律層面,將會引發哪些潛在法律爭議,進行主題報告。
會後,講者們共同決定將當天的報告內容,進一步撰寫成學術論文,編纂為本專書,也藉此為國內法學界建立關於人工智慧相關法律議題的初步研究基礎。
產品目錄
編者序:劉靜怡
●人工智慧潛在倫理與法律議題鳥瞰與初步分析-從責任分配到市場競爭/劉靜怡壹、前言:人工智慧時代即將來臨?
貳、人工智慧的產業、社會與倫理意涵
參、各國政府做了什麼事?
肆、法律人至少應該看到什麼?
伍、責任分配原則的挑戰
一、人工智慧與專業規範
二、責任分配與風險分攤:以自動駕駛為例
三、責任原則與醫療正義
四、人工智慧時代的正當法律程序
陸、市場競爭規範的挑戰
一、個人資訊自主權
二、市場公平競爭規範的未來
柒、結論
●人之苦難,機器恩典必看顧安慰-人工智慧、心靈與演算法社會/顏厥安
壹、闇黑有形:由墨闇碑(monolith)談起
貳、客體化的心靈?
參、心靈、決策與自我觀察:由MCTS談起
一、由AlphaGo系列到AlphaZero
二、蒙地卡羅樹搜尋
肆、悲觀論與演算法社會
一、機器倫理與AI的發展潛力
二、對AI發展前景的三種態度
伍、幾個思考
一、Asimov與A3法則
二、Dreyfus的四分法
三、內在觀點與自我觀察
四、AI可以擁有人格地位嗎?
五、超級智慧的圍堵?
陸、結語
●初探AI的民事責任-聚焦反思臺灣之實務見解/吳從周
壹、從AlphaGo戰勝棋王vs●AI取代律師談起
一、兩則新聞報導:AI取代律師甚至法庭上斷案之法官!?
二、質疑的訊息
貳、AI可能產生的民事責任
一、建立AI之獨立人格權?
二、契約責任
三、侵權責任
參、臺灣法院實務案例
一、契約責任
二、侵權責任
肆、無情感的人工智慧?(代結論)
●初探刑事程序法的人工智慧應用-以犯罪熱區為例/李榮耕
壹、前言
貳、人工智慧概述
一、概念
二、人工智慧於公共安全及刑事程序上的使用
參、犯罪熱點或熱區及執法
一、犯罪熱區及強制處分的發動
二、人工智慧的預測及強制處分的實質理由
三、人工智慧的預測不得作為執法的唯一依據
四、偏見及歧視的危險
五、犯罪熱區在應用上的限制
六、輸入資料的正確性
七、程序透明性的要求
八、事後的評估及監督
九、法院將面臨的挑戰
肆、結論
●初探人工智慧中的個資保護發展趨勢與潛在的反歧視難題/邱文聰
壹、緒論
貳、個人資料在人工智慧中的用途
參、個資依賴型人工智慧的倫理與法律挑戰
肆、因應人工智慧的個資保護與反歧視的比較法與學說發展及其限制
伍、結論
●人工智慧科技與智慧財產權法制的交會與調和-以著作權法與專利法之權利歸屬為中心/沈宗倫
壹、前言
貳、人工智慧科技發展與智慧財產權之新興課題
一、人工智慧科技之形成與智慧財產權保護
二、人工智慧科技之應用與智慧財產保護
參、人工智慧對於著作權法之衝擊與因應
一、人工智慧形成之著作權保護
二、人工智慧應用成果與著作權之權利主體
肆、人工智慧對於專利法之衝擊與因應
一、人工智慧形成之專利權保護
二、人工智慧應用成果與專利權之權利主體
三、人工智慧與進步性之評價
四、人工智慧與先前技術
伍、結論
●與人工智慧相關的國際法議題-從國際人道法到生命體法/黃居正
壹、人工智慧與國際法之對應發展
貳、與人工智慧武器相關之國際法議題
一、人工智慧與武力不行使
二、使用人工智慧武器之限制
三、使用人工智慧武器方法之限制:科技中立原則與馬爾頓條款
四、國際人權法之平行適用
參、人工智慧與「生命體法」議題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劉靜怡/主編
現職:
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專任教授
學歷:
美國芝加哥大學法學博士
顏厥安
現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專任教授
學歷: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吳從周
現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專任教授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博士
李榮耕
現職: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
學歷:
美國印地安納大學布魯明頓分校法學博士
邱文聰
現職: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學歷:
美國維吉尼亞大學法學博士
沈宗倫
現職: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專任教授
學歷:
美國印第安那大學布魯明頓分校法學博士
黃居正
現職:
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專任教授
學歷:
加拿大McGill大學法學博士
劉靜怡/主編
現職:
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專任教授
學歷:
美國芝加哥大學法學博士
顏厥安
現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專任教授
學歷: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吳從周
現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專任教授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博士
李榮耕
現職: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
學歷:
美國印地安納大學布魯明頓分校法學博士
邱文聰
現職: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學歷:
美國維吉尼亞大學法學博士
沈宗倫
現職: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專任教授
學歷:
美國印第安那大學布魯明頓分校法學博士
黃居正
現職:
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專任教授
學歷:
加拿大McGill大學法學博士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693932007
ISBN13 / 9789578607156
ISBN10 / 9578607156
EAN貨碼 / 9789578607156
頁數 / 264
開數 / 25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