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法的饗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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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學生對於相關議題的思考與關心,因此臺北大學法律學院日本法研究社群規劃相關內容並進行介紹。期待透過本書,能增進學生對於日本法問題的理解;亦使在研究相關議題時,能確實掌握適當文獻。

內容簡介

日本法研究目前為台灣法學研究重要的比較法對象之一。臺北大學法律學院也開設日文、法學日文、日文與日本法文獻選讀,以及各種對日本法的比較法專題。

  為提升學生對於相關議題的思考與關心,因此臺北大學法律學院日本法研究社群規劃相關內容並進行介紹。期待透過本書,能增進學生對於日本法問題的理解;亦使在研究相關議題時,能確實掌握適當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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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目錄

序 言/陳春生
序 文/青木人志
序 言/杜怡靜

◆日本法的基本知識/侯岳宏
 壹、前 言/2
 貳、日語學習/2
 參、日本法的資料搜尋/4
 肆、日本的法學院/9
 伍、日本留學經驗分享/12
 陸、結 語/16

◆日本民法概要──以歷史發展為中心/小林貴典
 壹、前 言/20
 貳、日本民法典的制定過程/20
 參、日本民法學說史/28
 肆、日本民法典在比較法上的特色/45
 伍、文獻簡介/48

◆日本刑事訴訟法概要/顏 榕
 壹、日本刑事訴訟法簡介/52
 貳、教科書及註釋書/72

◆日本商法導論/杜怡靜
 壹、前言──日本商法之結構與沿革/76
 貳、現行商法體系概要/77
 參、商法之重要概念/82
 肆、重要經典案例──野村證券損失填補事件〔野村證券損失補填株主代表訴訟‧最高裁第二小法廷平成12年7月7日判決〕/93
 伍、結 語/95
 陸、重要參考書簡介/96
 附 錄/96

◆日本智財法導論(1)──特許三法、不正競爭防止法/陳皓芸
 壹、前 言/102
 貳、日本智慧財產法制概要/102
 參、重要文獻介紹/113
 肆、具代表性的實務發展/115
 伍、學理新趨勢/119
 陸、結 語/122

◆日本智財法導論(2)──著作權法、商標法/林季陽
 壹、前 言/126
 貳、日本著作權法概說/126
 參、日本商標法概說/138
 肆、最新發展──簡介日本著作權法令和2年修法/148

◆日本公法導論/張惠東
 壹、前 言/152
 貳、日本憲法學概說/153
 參、日本行政法學概說/157
 肆、日本行政裁判/163
 伍、文獻簡介/173

作者介紹

臺北大學法律學院日本法研究社群 主編

臺北大學法律學院日本法研究社群



  日本法研究目前為台灣法學研究重要的比較法對象之一。因此,臺北大學法律學院也開設日文、法學日文、日文與日本法文獻選讀,以及各種對日本法的比較法專題。本院也跟日本一橋大學、東北大學、大阪大學、神戶大學、中央大學等學校法學部締結交流協定。



  為提升教師在日本法的教學與研究能量,並且提升學生對於相關議題的思考與關心,因此以法律學院對於日本法研究有興趣的成員為主,成立此社群。期盼以此社群為基礎,透過演講與座談會或小型工作坊等活動,能增進對於日本法問題的理解。



  目前社群成員有:杜怡靜、侯岳宏、張惠東、陳皓芸、顏榕、小林貴典、林季陽等學者專家。

侯岳宏.小林貴典.顏榕.杜怡靜.陳皓芸.林季陽.張惠東

侯岳宏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日本一橋大學法學博士。



小林貴典

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顏榕

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日本一橋大學法學博士。



杜怡靜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日本一橋大學法學博士



陳皓芸

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林季陽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日本一橋大學法學博士



張惠東

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法國巴黎第一大學法學博士、日本東京大學大學院法學政治學研究科外國人研究生、日本臺灣交流協會日本獎學金留學生(2003)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298145007
ISBN13 / 9789575117993
ISBN10 / 9575117999
EAN貨碼 / 9789575117993
頁數 / 200
開數 / 20K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3X17X1CM
級別 / N: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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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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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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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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