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書以註釋書型態,詳細闡釋土地法立法意旨與法文意涵,並論述相關議題,乃至癥結所在,內容兼顧學說與實務見解最新實態,期使理解相關規定與議題內涵之全貌。
內容簡介
土地法之法現象與法律關係,交織於公法、私法領域,並兼涉實體法與程序法規定,且其相關法規範多元複雜。從而,土地法學研究、土地法律適用與土地事務處理上,除理會個別法文意涵外,尤須洞察整體法規範之內容關連與立法原理及相關問題。本此觀點,本書就土地法關於「私有土地所有權消滅與回復」、「禁止外國人取得之土地」、「共有不動產之處分及優先購買權」、「土地登記之公信力」、「土地登記損害賠償制度」、「城市房屋租金限制」、「收回出租房屋限制」、「基地‧房屋優先購買權」、「接連地損失補償」及「被徵收土地之收回」等事項之規定,以註釋書型態,詳細闡釋其立法意旨與法文意涵,並論述相關議題,乃至癥結所在,內容兼顧學說與實務見解最新實態,期使理解相關規定與議題內涵之全貌。
產品目錄
三版序
自 序
作者簡介
第一講 私有土地所有權之消滅與回復:土地法第十二條
壹、土地法第十二條條文/1
貳、立法意旨/2
參、條文釋義/5
一、私有土地/5
二、天然變遷成為湖澤或可通運之水道/6
三、所有權視為消滅/7
四、回復原狀/11
五、回復所有權/13
第二講 禁止外國人取得權利之土地:土地法第十七條
壹、土地法第十七條條文/39
貳、立法意旨/40
參、條文釋義/42
一、通 論/42
二、林 地/46
三、漁 地/47
四、狩獵地/48
五、鹽 地/48
六、礦 地/48
七、水源地/49
八、要塞軍備區域及領域邊境之土地/50
九、外國人因繼承取得本條所定土地權利之處理/51
十、溯及適用/54
第三講 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之處分及優先購買權: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
壹、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條文/56
貳、立法意旨/56
參、條文釋義/62
一、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62
二、「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之內涵/63
三、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70
四、應有部分逾三分之二之絕對多數同意/72
五、本條第一項規定之適用範圍/73
六、對他共有人之通知或公告/82
七、他共有人應得對價或補償之保護/87
八、他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89
九、公同共有之準用/113
十、協議分割之調處(調處分割)/117
第四講 土地登記之公信力:土地法第四十三條
壹、土地法第四十三條條文/121
貳、立法意旨/121
參、條文釋義/125
一、概 說/125
二、土地登記公信力保護對象之登記事項/128
三、適用土地登記公信力之要件/133
第五講 土地登記損害賠償制度:土地法第六十八條、第七十條及第七十一條
壹、土地法第六十八條、第七十條及第七十一條條文/137
貳、立法意旨/138
參、條文釋義/140
一、地政機關之登記損害賠償責任/140
二、賠償範圍/157
三、賠償金來源──登記儲金/160
四、地政機關之求償權/160
五、損害賠償之請求與消滅時效/162
第六講 城市房屋租金之限制:土地法第九十七條
壹、土地法第九十七條條文/173
貳、立法意旨/173
參、條文釋義/175
一、城市地方/175
二、房 屋/178
三、土地及其建築物申報總價/181
四、申報總價年息百分之十/183
五、租金超過法定標準之強制減定/186
第七講 收回出租房屋之限制:土地法第一百條
壹、土地法第一百條條文/189
貳、立法意旨/190
參、條文釋義/191
一、通 論/191
二、出租人收回自住或重新建築時/197
三、承租人違法轉租/204
四、積欠租金/206
五、以房屋供違反法令之使用/208
六、違反租賃契約/210
七、損壞房屋或附著財物而不為相當之賠償/211
第八講 基地‧房屋之優先購買權:土地法第一百零四條
壹、土地法第一百零四條條文/213
貳、立法意旨/214
參、條文釋義/217
一、基地之優先購買權/217
二、房屋之優先購買權/238
三、優先購買權之順序/240
四、出賣之通知/243
五、法律效力/248
第九講 接連地損失補償:土地法第二百十六條
壹、土地法第二百十六條條文/251
貳、立法意旨/252
參、本條概說/253
肆、條文釋義/257
一、徵收之土地/257
二、因徵收土地之使用影響於接連土地/258
三、不能為從來之利用或減低其從來利用之效能/259
四、接連土地所有權人/261
五、要求需用土地人為相當補償/262
六、補償金額──低減之地價額/264
第十講 被徵收土地之收回:土地法第二百十九條
壹、土地法第二百十九條條文/267
貳、立法意旨/268
參、條文釋義/273
一、收回權之成立要件及行使/273
二、核准收回被徵收土地之機關/292
三、原受領徵收價額之繳回/293
四、因可歸責事由之禁止收回/294
五、被徵收土地標售之優先購買權/298
索 引
事項索引/303
司法解釋‧裁判‧決議索引/313
自 序
作者簡介
第一講 私有土地所有權之消滅與回復:土地法第十二條
壹、土地法第十二條條文/1
貳、立法意旨/2
參、條文釋義/5
一、私有土地/5
二、天然變遷成為湖澤或可通運之水道/6
三、所有權視為消滅/7
四、回復原狀/11
五、回復所有權/13
第二講 禁止外國人取得權利之土地:土地法第十七條
壹、土地法第十七條條文/39
貳、立法意旨/40
參、條文釋義/42
一、通 論/42
二、林 地/46
三、漁 地/47
四、狩獵地/48
五、鹽 地/48
六、礦 地/48
七、水源地/49
八、要塞軍備區域及領域邊境之土地/50
九、外國人因繼承取得本條所定土地權利之處理/51
十、溯及適用/54
第三講 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之處分及優先購買權: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
壹、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條文/56
貳、立法意旨/56
參、條文釋義/62
一、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62
二、「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之內涵/63
三、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70
四、應有部分逾三分之二之絕對多數同意/72
五、本條第一項規定之適用範圍/73
六、對他共有人之通知或公告/82
七、他共有人應得對價或補償之保護/87
八、他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89
九、公同共有之準用/113
十、協議分割之調處(調處分割)/117
第四講 土地登記之公信力:土地法第四十三條
壹、土地法第四十三條條文/121
貳、立法意旨/121
參、條文釋義/125
一、概 說/125
二、土地登記公信力保護對象之登記事項/128
三、適用土地登記公信力之要件/133
第五講 土地登記損害賠償制度:土地法第六十八條、第七十條及第七十一條
壹、土地法第六十八條、第七十條及第七十一條條文/137
貳、立法意旨/138
參、條文釋義/140
一、地政機關之登記損害賠償責任/140
二、賠償範圍/157
三、賠償金來源──登記儲金/160
四、地政機關之求償權/160
五、損害賠償之請求與消滅時效/162
第六講 城市房屋租金之限制:土地法第九十七條
壹、土地法第九十七條條文/173
貳、立法意旨/173
參、條文釋義/175
一、城市地方/175
二、房 屋/178
三、土地及其建築物申報總價/181
四、申報總價年息百分之十/183
五、租金超過法定標準之強制減定/186
第七講 收回出租房屋之限制:土地法第一百條
壹、土地法第一百條條文/189
貳、立法意旨/190
參、條文釋義/191
一、通 論/191
二、出租人收回自住或重新建築時/197
三、承租人違法轉租/204
四、積欠租金/206
五、以房屋供違反法令之使用/208
六、違反租賃契約/210
七、損壞房屋或附著財物而不為相當之賠償/211
第八講 基地‧房屋之優先購買權:土地法第一百零四條
壹、土地法第一百零四條條文/213
貳、立法意旨/214
參、條文釋義/217
一、基地之優先購買權/217
二、房屋之優先購買權/238
三、優先購買權之順序/240
四、出賣之通知/243
五、法律效力/248
第九講 接連地損失補償:土地法第二百十六條
壹、土地法第二百十六條條文/251
貳、立法意旨/252
參、本條概說/253
肆、條文釋義/257
一、徵收之土地/257
二、因徵收土地之使用影響於接連土地/258
三、不能為從來之利用或減低其從來利用之效能/259
四、接連土地所有權人/261
五、要求需用土地人為相當補償/262
六、補償金額──低減之地價額/264
第十講 被徵收土地之收回:土地法第二百十九條
壹、土地法第二百十九條條文/267
貳、立法意旨/268
參、條文釋義/273
一、收回權之成立要件及行使/273
二、核准收回被徵收土地之機關/292
三、原受領徵收價額之繳回/293
四、因可歸責事由之禁止收回/294
五、被徵收土地標售之優先購買權/298
索 引
事項索引/303
司法解釋‧裁判‧決議索引/313
作者介紹
陳立夫
陳立夫
現 職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兼任教授
兼 職
內政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中華不動產仲裁協會副理事長
學 歷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法學士
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法律學系法學士
日本神戶大學法學研究科法學碩士
日本神戶大學法學研究科法學博士
學術專長
土地法、都市法、行政法
陳立夫
現 職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兼任教授
兼 職
內政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中華不動產仲裁協會副理事長
學 歷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法學士
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法律學系法學士
日本神戶大學法學研究科法學碩士
日本神戶大學法學研究科法學博士
學術專長
土地法、都市法、行政法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065689000
ISBN13 / 9789575115845
ISBN10 / 9575115848
EAN貨碼 / 9789575115845
頁數 / 344
開數 / 20K
裝訂 / H:精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3X17X2.2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