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與法律 2: 但見淚痕濕

醫學與法律 2: 但見淚痕濕

出版日期:
2017/04/27
450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精選臺灣法院12例判決,每例除簡介疾病外,輔以事實經過、爭點、相關法理和判決,見證臺灣醫事法律變遷過程的困苦、不平與艱辛,並提出醫師的專業意見加以回應。

‧深入淺出解說宗教、信仰、醫療體系、管理制度、商業保險、美容、生殖技術影響與相關的法律變遷。

‧具醫療背景者能輕易一窺信仰、醫學、管理、與法律碰撞之結果,法律背景者亦能了解「事實運作中的法律」(law in action)與「書本中的法律」(law in books)間之差異,內容難易適中,是關心醫事法律與爭議的必備入門書。



月旦實務講座

‧提升教師醫學倫理教學技巧 葛 謹

‧人體研究與醫療機密    葛 謹、陳俊榕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醫法專業應多溝通張德明
鏡無見疵之罪彭芳谷
起向高樓撞曉鐘何啟功
醫療領域上也有一片「可受容許的危險」張麗卿
不是「法律」有問題,是「解釋和適用法律的人」有問題!鄭逸哲
自序──但見淚痕濕
作者簡歷

外科類

拒絕輸血
 壹、何謂「輸血」?
 貳、判決摘要
 參、法院歷審判決
 肆、主要爭點
 伍、法院見解
 陸、案例評析
 柒、結 語

代理孕母
 壹、何謂「代理孕母」?
 貳、判決摘要
 參、爭執與不爭執事項
 肆、法院歷審判決
 伍、法院見解
 陸、案例評析
 柒、結 語

子宮外孕
 壹、何謂「子宮外孕」?
 貳、判決摘要
 參、不爭執事項
 肆、爭執事項
 肆、法院歷審判決
 伍、法院見解
 陸、案例評析
 柒、結 語

RU-
 壹、何謂「RU-」?
 貳、判決摘要
 參、爭執事項與法院見解
 肆、法院歷審判決
 伍、案例評析
 陸、結 語

矽膠隆乳
 壹、何謂「矽膠義乳」?
 貳、判決摘要
 參、不爭執事項
 肆、法院歷審判決
 伍、案例評析
 陸、結 語

雷射起火
 壹、何謂「雷射」與「肉芽腫」?
 貳、經過摘要
 參、不爭執事項與主要爭點
 肆、法院歷審判決
 伍、案例評析
 陸、結 語


感染類

愛滋病
 壹、何謂「愛滋病」?
 貳、經過摘要
 參、不爭執事項與主要爭點
 肆、法院判決
 伍、案例評析
 陸、結 語

瘧 疾
 壹、何謂「瘧疾」?
 貳、經過摘要
 參、不爭執事項與主要爭點
 肆、法院判決
 伍、案例評析
 陸、結 語

環境因素類

高山症
 壹、何謂「高山症」?
 貳、事件經過
 參、不爭執事項
 肆、爭執事項
 伍、法院歷審判決
 陸、案例評析
 柒、結 語

氣喘發作
 壹、何謂「氣喘發作」?
 貳、案例經過
 參、主要爭點
 肆、法院歷審判決
 伍、法院見解討論
 陸、案例評析
 柒、結 語

制度問題類

替罪羔羊
 壹、何謂「低血鉀」、「海洛因」?
 貳、判決摘要(事件經過)
 參、不爭執事項與主要爭點
 肆、法院歷審判決
 伍、案例評析
 陸、結 語

腫瘤消失
 壹、何謂「死亡相驗制度」?
 貳、判決摘要
 參、不爭執事項與主要爭點
 肆、法院歷審判決
 伍、案例評析
 陸、結 語

各界推薦

◎聯合推薦

臺北榮民總醫院院長
/張德明 
毒藥物防治發展基金會董事長
/彭芳谷 
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
/何啟功 
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特聘教授
/張麗卿 
臺北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鄭逸哲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葛 謹
現職

臺北榮民總醫院人體試驗委員會行政中心主任

學歷

臺北醫學大學醫學系畢業

國立陽明大學醫務管理研究所畢業

經歷

臺北榮民總醫院內科部臨床毒物與職業醫學科醫師

臺北市勞工局職業疾病鑑定小組委員

中華民國環境職業醫學會監事

勞動法學會會員

台灣刑事法學會會員

臺北市醫師公會醫政法制委員會副召集委員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專科醫師資格

內科專科醫師、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腎臟專科醫師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464315008
ISBN13 / 9789862558997
ISBN10 / 9862558997
EAN貨碼 / 9789862558997
頁數 / 328
開數 / 25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H:精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