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簡介
本書簡介:2015年刑事訴訟法第420條修正,放寬再審之條件,以期避免冤獄。本書共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收入關於新法解釋適用之相關討論,第二部分則為新法通過後的實務分析,第三部分則係再審法制再改革之相關研究。
羅秉成律師、李榮耕教授編輯本書,收錄學界、實務界對於新再審法之評論,及實務運作分析,並有他國立法例之介紹,期盼透過對於己身規範及實務面的檢討,與外國法制經驗的借鏡,勾勒刑事再審法制未來的樣貌。
羅秉成律師、李榮耕教授編輯本書,收錄學界、實務界對於新再審法之評論,及實務運作分析,並有他國立法例之介紹,期盼透過對於己身規範及實務面的檢討,與外國法制經驗的借鏡,勾勒刑事再審法制未來的樣貌。
產品目錄
主編序/羅秉成、李榮耕
第一編 2015年再審新法
第一章 論再審原因之增修/朱石炎
壹、法條之增修
貳、因辦案人員職務犯罪或違失之再審原因
參、因發現新事證之再審原因
肆、第6款修正前、後之過渡規定
伍、第6款與本法第422條關係之檢討
第二章 與談意見──修正刑事再審新證據之/吳 燦──解釋與適用
壹、再審新證據之要件
貳、修正前,台、日關於再審新證據之適用比較
參、新法之解釋──本次修法意旨在於放寬再審之條件
肆、新法之適用──建立客觀透明之再審新證據審查機制
伍、結語──再審新法,真能改變實務,讓我國再審制度起死回生嗎?
第三章 再論發現新事證之再審事由/林鈺雄──再審新法20問
壹、前言:再審新法之立法指示
貳、事實與證據方法
參、新事證之「嶄新性」
肆、新事證之「顯著性」
伍、證明門檻之程序問題
陸、最後一問代結語
第四章 論刑事訴訟法第420條第1項第6款之/王乃彥──規範旨趣──以新證據之「確實性」以及「綜合判斷」為中心
壹、緒 言
貳、再審理念之辯證
參、新證據之確實性的多重涵義
肆、新證據確實性的心證程度與認定方法
伍、結 語
第五章 刑事再審新法下的綜合判斷方法/謝煜偉
壹、新法下「足認應受無罪等之判決」的解釋
貳、關於動搖效果的實務操作
參、本文見解
肆、結 論
第六章 德國因新事實或新證據的再審/吳俊毅──兼論鑑定人與再審的關係
壹、前 言
貳、再審的意義與功能
參、根據新事實或新證據的再審的性質
肆、法律基礎及審查結構的鳥瞰
伍、審查結構的環節
陸、特別的問題──新的鑑定人及其調查的性質
柒、結 論
第七章 評析2015年的再審新制/李榮耕
壹、前 言
貳、過往實務對於「確實之新證據」的解釋
參、近年實務立場的轉變
肆、2015年再審法制的修正
伍、他山之石
陸、結語──未竟之志
第八章 刑事再審新法的解釋與適用/羅秉成
壹、再審冷案,又冷又暗
貳、四堵高牆,難見天日
參、曙光乍現,先見之明
肆、包裹沉重,單點突破
伍、軸心翻轉,救濟無辜
陸、新法新意,見招拆招
柒、雙層構造,三階審查
捌、無辜者運動之新展望──代結語
第二編 新法實務評釋
第九章 再審新法之實務簡評/薛智仁
壹、前 言
貳、事實與證據概念
參、事證之新穎性
肆、事證之重要性
伍、結 論
第十章 刑事再審新法週年之實證觀察與評釋/陳重言──借鏡德國法與實務之比較角度
壹、前 言
貳、限須輕於原判決所認「罪名」之不當
參、放任不成罪之虛偽證言
肆、被告撤回自白作為新事實
伍、對無合理懷疑之合理懷疑
陸、(再)改革芻議──代結論
第十一章 再審新制於近一年來的實務運作探討/李榮耕
壹、前 言
貳、再審新法修正簡介
參、個別要件的解釋適用
肆、整體觀察
伍、結 論
第十二章 再審開啟前之證據調查/金孟華──簡評修法後實務見解之發展
壹、修法重點
貳、我國實務之「確實性」要件
參、代結論──建構再審前的聲請調查程序之必要性
第三編 改革藍圖
第十三章 開啟再審之應有的正當程序/陳運財
壹、平冤之路平嗎?
貳、判決確定後之證據開示請求權
參、開啟再審之應有的審查程序
肆、聲請再審程序中受判決人人身自由之處理問題
伍、其他相關程序問題
陸、結 語
第十四章 從發動機制著手之非常救濟變革/林超駿──英國刑案審查委員會之例
壹、前 言
貳、從非常救濟發動機制著手改革之必要性
參、英國刑案審查委員會之法制與實踐
肆、以獨立機制發動非常救濟之意義
伍、發動機制之五層次制度設計問題
陸、問題之難者在於是否應以真實無辜作為救濟宗旨
柒、結 論
第十五章 論英國之定讞後審查機制/謝國欣
壹、序 論
貳、刑事案件審查委員會
參、上訴法院
肆、定讞後DNA鑑定權
伍、結 論
第十六章 再審程序的再省思/李榮耕──以挪威及美國北卡羅來納州的法制為借鏡
壹、前 言
貳、現行再審制度
參、挪威刑事案件審議委員會
肆、美國北卡羅來納州的冤獄調查委員會
伍、討論及建議
第一編 2015年再審新法
第一章 論再審原因之增修/朱石炎
壹、法條之增修
貳、因辦案人員職務犯罪或違失之再審原因
參、因發現新事證之再審原因
肆、第6款修正前、後之過渡規定
伍、第6款與本法第422條關係之檢討
第二章 與談意見──修正刑事再審新證據之/吳 燦──解釋與適用
壹、再審新證據之要件
貳、修正前,台、日關於再審新證據之適用比較
參、新法之解釋──本次修法意旨在於放寬再審之條件
肆、新法之適用──建立客觀透明之再審新證據審查機制
伍、結語──再審新法,真能改變實務,讓我國再審制度起死回生嗎?
第三章 再論發現新事證之再審事由/林鈺雄──再審新法20問
壹、前言:再審新法之立法指示
貳、事實與證據方法
參、新事證之「嶄新性」
肆、新事證之「顯著性」
伍、證明門檻之程序問題
陸、最後一問代結語
第四章 論刑事訴訟法第420條第1項第6款之/王乃彥──規範旨趣──以新證據之「確實性」以及「綜合判斷」為中心
壹、緒 言
貳、再審理念之辯證
參、新證據之確實性的多重涵義
肆、新證據確實性的心證程度與認定方法
伍、結 語
第五章 刑事再審新法下的綜合判斷方法/謝煜偉
壹、新法下「足認應受無罪等之判決」的解釋
貳、關於動搖效果的實務操作
參、本文見解
肆、結 論
第六章 德國因新事實或新證據的再審/吳俊毅──兼論鑑定人與再審的關係
壹、前 言
貳、再審的意義與功能
參、根據新事實或新證據的再審的性質
肆、法律基礎及審查結構的鳥瞰
伍、審查結構的環節
陸、特別的問題──新的鑑定人及其調查的性質
柒、結 論
第七章 評析2015年的再審新制/李榮耕
壹、前 言
貳、過往實務對於「確實之新證據」的解釋
參、近年實務立場的轉變
肆、2015年再審法制的修正
伍、他山之石
陸、結語──未竟之志
第八章 刑事再審新法的解釋與適用/羅秉成
壹、再審冷案,又冷又暗
貳、四堵高牆,難見天日
參、曙光乍現,先見之明
肆、包裹沉重,單點突破
伍、軸心翻轉,救濟無辜
陸、新法新意,見招拆招
柒、雙層構造,三階審查
捌、無辜者運動之新展望──代結語
第二編 新法實務評釋
第九章 再審新法之實務簡評/薛智仁
壹、前 言
貳、事實與證據概念
參、事證之新穎性
肆、事證之重要性
伍、結 論
第十章 刑事再審新法週年之實證觀察與評釋/陳重言──借鏡德國法與實務之比較角度
壹、前 言
貳、限須輕於原判決所認「罪名」之不當
參、放任不成罪之虛偽證言
肆、被告撤回自白作為新事實
伍、對無合理懷疑之合理懷疑
陸、(再)改革芻議──代結論
第十一章 再審新制於近一年來的實務運作探討/李榮耕
壹、前 言
貳、再審新法修正簡介
參、個別要件的解釋適用
肆、整體觀察
伍、結 論
第十二章 再審開啟前之證據調查/金孟華──簡評修法後實務見解之發展
壹、修法重點
貳、我國實務之「確實性」要件
參、代結論──建構再審前的聲請調查程序之必要性
第三編 改革藍圖
第十三章 開啟再審之應有的正當程序/陳運財
壹、平冤之路平嗎?
貳、判決確定後之證據開示請求權
參、開啟再審之應有的審查程序
肆、聲請再審程序中受判決人人身自由之處理問題
伍、其他相關程序問題
陸、結 語
第十四章 從發動機制著手之非常救濟變革/林超駿──英國刑案審查委員會之例
壹、前 言
貳、從非常救濟發動機制著手改革之必要性
參、英國刑案審查委員會之法制與實踐
肆、以獨立機制發動非常救濟之意義
伍、發動機制之五層次制度設計問題
陸、問題之難者在於是否應以真實無辜作為救濟宗旨
柒、結 論
第十五章 論英國之定讞後審查機制/謝國欣
壹、序 論
貳、刑事案件審查委員會
參、上訴法院
肆、定讞後DNA鑑定權
伍、結 論
第十六章 再審程序的再省思/李榮耕──以挪威及美國北卡羅來納州的法制為借鏡
壹、前 言
貳、現行再審制度
參、挪威刑事案件審議委員會
肆、美國北卡羅來納州的冤獄調查委員會
伍、討論及建議
陸、結 論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羅秉成/主編
現職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
律師
學歷
台灣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研究所碩士
李榮耕/主編
現職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學歷
美國印地安納大學布魯明頓校區摩爾法學院法學博士。
王乃彥
東吳大學法學院專任副教授
朱石炎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榮譽教授司法院顧問
吳燦
最高法院法官
吳俊毅
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林鈺雄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林超駿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金孟華
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助理教授
陳運財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陳重言
華亞協和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薛智仁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
謝國欣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謝煜偉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384002002
ISBN13 / 9789862558119
ISBN10 / 9862558113
EAN貨碼 / 9789862558119
頁數 / 480
開數 / 25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重量(g) / 法律學習研究 -刑事法-刑事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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