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主義威脅及反恐政策與作為 上下 (2冊合售)

恐怖主義威脅及反恐政策與作為 上下 (2冊合售)

期:
2016/05/15
1,260
分期30利率每期420
3  0 利率每期 420 
臺灣銀行、合作金庫、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彰化銀行、台北富邦、國泰世華、兆豐商銀、臺灣中小企銀、滙豐銀行、新光銀行、聯邦銀行、遠東銀行、永豐銀行、玉山銀行、凱基銀行、星展銀行、台新銀行、安泰銀行、中國信託、台灣樂天

※ 除不盡餘數將於第一期收取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九.一一事件」以來,以「伊斯蘭教律法」為治國訴求之「蓋達組織」等系列的恐怖主義團體,及目前在敍利亞與伊拉克占有部分領土之「伊斯蘭國」及其在全球各地擴張的分支勢力,不僅反對美國與西方民主國家,也視作為回教世俗政權代表的沙烏地阿拉伯、印尼等政府亦是要推翻的對象。

甚至也以國旗標誌與中文歌曲,針對兩岸及華語世界放話要進行攻擊。且迄未因為美國領導之全球反恐戰爭而減低其威脅,也未見法國以「戰爭」來定位對該等組織之嚴打作為而彼等有示弱態勢。不僅持續在實體戰場上,也在網路空間上努力爭取更多的穆斯林支持與參與其所謂的「聖戰」。

且不認同或讉責這些「新」恐怖分子的溫和伊斯蘭教領袖,也是他們要攻擊與殺害的對象。此外,被其激起的個人或是受指使的個人或是小團體之型態更趨多樣化,包括了「國際恐怖分子」、「外國恐怖主義戰鬥人員」、「本土成長暴力極端主義分子」、「本土成長恐怖分子」、「獨狼」、「單獨行為者」、「獨行罪犯」等之不同現象與本質,也挑戰了現有法律的適用性、罪刑認定與執法單位之反制能力。

聯合國安理會已通過了多項反恐文書,期盼各國能夠有統一標準以共同處理此等威脅,已被攻擊的國家也制定了反恐專法或是修改了原有的反恐相關法律,而授權情治單位更多的先期預防與打擊能力;但同時也強化不能侵蝕人權的相關要求。

且「反制激進化」已是各國努力的重點,並強調要從「戰術反恐」走向「戰略反恐」,期盼不要逮捕了一個恐怖分子卻製造了十個恐怖分子。而隨著兩岸之互動持續進行,恐怖主義威脅已是必須共同面對的議題。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作者序
目次
圖表次

●第一篇 恐怖主義的基本認識
第一章恐怖主義的定義與分類
第一節恐怖主義定義
第二節恐怖主義分類

第二章恐怖主義組織與恐怖主義威脅情勢
第一節美國認定的恐怖主義組織與威脅情勢評估
第二節歐盟認定的恐怖主義組織與威脅情勢評估
第三節蓋達組織之發展與運作
第四節「伊斯蘭國」等恐怖威脅趨勢及有關國家應對之發展
附錄:美國國務院認定的「國外恐怖主義組織」及其攻擊能量

第三章聯合國推動國際反恐之努力
第一節「反恐委員會」舉行首次反恐國際會議之重要內容
第二節聯合國之反恐機制與工作推動

●第二篇 恐怖主義威脅之各種型態與攻擊
第四章 網路恐怖主義
第一節國際恐怖主義與網路犯罪
第二節網路恐怖主義威脅及應有之反制作為

第五章自殺恐怖主義

第一節恐怖主義與心理學
第二節自殺恐怖主義的發展
第三節自殺恐怖主義的三種邏輯
第四節因應自殺恐怖主義之作為

第六章獨狼恐怖主義
第一節獨狼恐怖分子的基本認識
第二節理論分析與因應策略

第七章生物恐怖主義與農業恐怖主義
第一節攻擊製劑與危害情況
第二節因應生物與農業恐怖主義之實踐
第三節防範攻擊之邊境管理作為

第八章「伊斯蘭國」之威脅與發展
第一節「伊斯蘭國」源起與組織發展
第二節「伊斯蘭國」戰略及與地區其他組織之衝突
第三節「伊斯蘭國」對於東南亞地區的威脅
第四節美國等國家打擊「伊斯蘭國」的戰略佈局

●第三篇 恐怖主義威脅分析與風險評估
第九章恐怖主義組織學習能力分析之探討
第一節恐怖攻擊威脅及組織學習途徑
第二節恐怖主義組織學習及案例分析
第三節組織學習途徑仍須改善之處

第十章從預警情報分析探討「社會網路組織分析法」之運用--
以恐怖主義活動為案例

第一節預警情報之必要性
第二節預警情報之運作
第三節社會網路組織分析法

第十一章分析恐怖主義組織風險之整合架構
第一節脈絡研究途徑之可行性思考
第二節鑑定分析恐怖主義組織風險之重要指標

第十二章打擊恐怖主義組織之預警指標與成果測量之探討
第一節分析恐怖主義之風險與指標
第二節評估打擊恐怖主義成果之測量方法

第十三章應對變化的戰爭型態與可能衝突模式之探討
第一節安全環境變化及可能戰爭型態與衝突模式
第二節因應之能力思考與相關準備

第十四章美國反制恐怖分子金融操作之努力

第一節恐怖分子籌措經費之金融作為
第二節美國反制恐怖主義金融作為之努力

第十六章 美國因應恐怖主義攻擊之情報改革作為
第一節 美國持續進行之反恐行動
第二節 「九.一一委員會」與參院「情報委員會」對於反恐之檢討
第三節 府會持續推動之情報改革作為

第十七章 美歐反制激進化與暴力極端主義發展之分析
第一節 探討激進化之相關理論
第二節 美國與歐盟因應激進化發展之努力
第三節 美國與歐盟打擊激進化之戰略設計

第十八章 因應國際大型運動賽事反恐維安工作之理論與實踐檢討
第一節 舉辦大型賽事之設計規劃
第二節 相關理論與實踐檢討

第十九章 危機談判及恐怖分子劫持人質案例分析
第一節人質談判理論與及國際規範
第二節人質談判案例及檢討
第三節重新檢討及未來談判之建議

第二十章 因應恐怖攻擊之防護關鍵基礎與風險管理
第一節關鍵基礎設施特徵與潛在威脅
第二節將特徵與威脅融入到風險管理的過程之中

第二十一章 恐怖攻擊關鍵基礎設施之威脅鑑定與弱點評估
第一節安全意識與可負擔之設計
第二節 威脅鑑定與弱點評估

第二十二章 反恐視野下之風險評估與模擬演習設計
第一節全國性整備及風險評估
第二節模擬演習與演習案例設計

●第五篇國際反恐文書及執法實踐
第二十三章 國際反恐怖主義立法內容

第一節國際反恐文書結構與定罪行為
第二節程序法與國際刑事合作

第二十四章 反恐脈絡下之刑事司法有效的關鍵組成要素
第一節決策者、立法者與執法者角色
第二節檢察官、辯護律師與司法機關的角色
第三節有關議題挑戰及保護受害者權利之角色

第二十五章 起訴國際恐怖份子面臨法律爭議之探討
第一節恐怖攻擊對於法律體系之挑戰
第二節起訴國際恐怖分子的案例與面臨問題

第二十六章 人權與反恐怖主義
第一節人權、國際人權法與反恐怖主義
第二節恐怖主義與反恐怖主義脈絡下之特定人權挑戰

第二十七章恐怖主義與國際刑事合作事項
第一節 國際合作打擊恐怖主義基本原則
第二節 刑事事項領域的司法互助
第三節 引渡與其他形式的移交

第二十八章 國際反恐文書規定與台灣反恐怖行動法草案
第一節 預防恐怖主義的刑事司法策略
第二節 台灣的反恐怖行動法草案

第二十九章 中國大陸制定首部反恐怖主義法之探討
第一節 制定之背景因素與有關特點
第二節 國際抨擊與應有之政策思考

第三十章 中國大陸反恐政策與國際合作
第一節 恐怖主義威脅與中國之國際反恐行動
第二節 中國反恐政策與國際反恐合作之推動

第三十一章 中國大陸強化反恐作為之探討
第一節 背景因素與反恐特點
第二節 中美奧運安保合作與相關問題
第三節 恐怖攻擊案例分析與有關成效

第三十二章 國際恐怖主義威脅脈絡下之兩岸四地反恐合作與面臨問題
第一節 國際恐怖主義威脅及美國對於兩岸四地反恐作為之觀察
第二節 國際反恐努力與兩岸四地反恐面臨問題

第三十三章 外國恐怖主義戰鬥人員威脅及跨境合作打擊策略

第一節 恐怖主義威脅情勢與外國恐怖主義戰鬥人員威脅
第二節 兩岸四地打擊外國恐怖主義戰鬥人員之合作策略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汪毓瑋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博士

現職:
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教授
中央警察大學恐怖主義研究中心主任
行政院國家關鍵基礎設施防護專案小組委員
中華國土安全研究協會理事長

經歷:
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系主任
中央警察大學通識教育中心主任
中央警察大學移民研究中心主任
研究領域
國土安全、移民政策、國境管理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339511009
ISBN13 / 9789574334926
ISBN10 / 9574334929
EAN貨碼 / 9789574334926
頁數 / 2000
開數 / 20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