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學的回顧與展望
480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本書為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刑事法學研究中心專任老師所共同集結呈現的論文集,書中共收錄十一篇學術論文,涉及的學術領域遍及刑事政策、刑事實體法與刑事程序法的討論。其中關於刑事政策的文章有「犯罪被害人陳述制度之成效——從英國實證研究成果出發」、「酒後犯罪歸責模式之比較法研究」二篇;刑事實體法文章有「身分犯之正犯的認定——以德國義務犯理論為中心」、「論議長選舉亮票的刑事責任——以高雄地院一○一年度易字第二二八號判決為討論中心」、「投票行賄罪的犯罪性質——兼評最高法院九十九年度第五次刑事庭會議決議要旨」、「刑法第二二二條第一項第一款『二人以上共同犯之』之適用思考」與「跨國器官買賣之成因及其防制對策」等五篇,而「論刑事訴訟法之傳承與變革——從我國與德國晚近刑事訴訟法修法談起」、「從德國參審制談司法院人民觀審制」、「非常上訴的目的與功能——以最高法院九十七年度第四次刑事庭決議為中心以及「通訊監察『違反令狀原則』以及『另案監聽』在刑事證據法上之效果——評最高法院九十八年度台上字第一四九五號、九十七年度台上字第二六三三號及九十七年度台非字第五四九號三則判決」則是四篇有關刑事程序法領域的研究。 部分論文所討論的法規雖然目前已有修訂,但藉由收錄文章更得以回顧規範的傳承發展。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序 文  李聖傑


.犯罪被害人陳述制度之成效

——從英國實證研究成果出發/謝如媛 

.身分犯之正犯的認定

——以德國義務犯理論為中心/陳志輝

.酒後犯罪歸責模式之比較法研究/許恒達

.刑法第二二二條第一項第一款「二人以上共同犯之」之適用思考/李聖傑

.投票行賄罪的犯罪性質

——兼評最高法院九十九年度第五次刑事庭會 議決議要旨/李聖傑 

.論議長選舉亮票的刑事責任

——以高雄地院一○一年度易字第二二八號判決為討論中心/許恒達

.跨國器官買賣之成因及其防制對策/許恒達 

.從德國參審制談司法院人民觀審制/何賴傑

.論刑事訴訟法之傳承與變革

——從我國與德國晚近刑事訴訟法修法談起/何賴傑 

.非常上訴的目的與功能

——以最高法院九十七年度第四次刑事庭決議為中心/楊雲驊

.通訊監察「違反令狀原則」以及「另案監聽」在刑事證據法上之效果

——評最高法院九十八年度台上字第一四九五號、九十七年度台上字第二六三三號 及九十七年度台非字第五四九號三則判決/楊雲驊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何賴傑
【現職】 政治大學法律院教授

【經歷】 政治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學歷】 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

李聖傑
【現職】 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學歷】 德國雷根斯堡大學法學博士

楊雲驊
【現職】 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謝如媛
【現職】 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經歷】 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陳志輝
【現職】 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國際刑法學會臺灣分會刑法分則研修小組成員

許恒達
【現職】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學歷】德國法蘭克福大學法學博士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033236000
ISBN13 / 9789860399660
ISBN10 / 9860399662
EAN貨碼 / 9789860399660
頁數 / 416
開數 / 25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