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在稅務爭訟之運用

行政程序法在稅務爭訟之運用

出版日期:
2015/03/14
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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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作者自89年7月擔任高高行法官,之後轉任律師,參與行政訴訟之審判、代理已近15年,觀察行政訴訟實務上,人民之所以多受敗訴判決之主要原因,有其主客觀因素。在客觀方面,即行政訴訟法規定準用民事訴訟法上證據之規定,而非刑事訴訟法上證據之規定。惟按行政訴訟與刑事訴訟均在審判國家與人民具有上下權力的關係,屬分配正義範疇,而民事訴訟則係兩造當事人權利義務對等,屬平均正義範疇,故行政訴訟關於證據之法制,即有本質上扞格不合之處,致有刑事訴訟法上補強法則、證據排除法則及權衡法則等得否適用於行政訴訟之爭議,常使人民承擔與行政訴訟法制不相稱之舉證責任,而舉證責任之所在即敗訴危險之所在,在法制客觀面上人民不易受勝訴判決,似屬立法上錯誤或偏頗所致。在主觀面上,則是職司行政訴訟審判職責之法官,就現代法治國家「行政處分只受有效推定,不受合法推定」之基本理念,恐怕沒有充分的體會,馴致在實務上屢將一個營業稅的課稅事實,拆解成進項、銷項而認應分別由納稅義務人、稅捐稽徵機關舉證之不公平的舉證責任分配。無怪乎學者就行政訴訟審判實務之考證,得出「綜合統計分析之結果,本文無法向民眾提供稅務行政訴訟沒有官官相護之證據」,如此結論,無異宣告行政法院已然背叛憲法第8條、行政訴訟法第1條所課予「保障民權乃司法之天職」的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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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序/葛克昌

三版序

自 序

撰寫體例說明


第一篇行政程序法在稅務爭訟之運用

壹、行政程序法與稅捐稽徵法之適用關係
貳、稅捐稽徵法與其他內地稅法稽徵程序之適用關係
參、稅捐法規與行政罰法之適用關係
肆、依法行政原則於稅務爭訟之運用實務
 一、依法行政之現代意義
 二、依法行政原則
     法律優越原則
     法律保留原則
 三、依法行政原則在釋憲近例之實踐
     稽徵程序係法律保留事項
     廢止前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36條之1設算利息之規定違憲
     財政部函釋創設租稅客體違憲 
     財政部函釋增加法律所無之要件違憲
     財政部函釋限縮所得稅法之適用,增加法律所無之租稅義務
伍、稅捐處分應受行政法一般法律原則之拘束
 一、公益原則
 二、明確性原則
 三、平等原則 
 四、比例原則
 五、誠信原則
 六、信賴保護原則
 七、合目的性裁量原則
 八、有利不利一律注意原則
 九、不當連結禁止原則
 十、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陸、稅捐案件之職權調查、採證法則、歸責條件與舉證責任分配
 一、稅捐稽徵機關及法院之職權調查與自由心證 
     職權主義之意義
     稅務行政之職權調查及有關規定
     稅務爭訟之職權調查及有關規定
     行政程序之證據與自由心證原則 
     證據法則於行政證據中可運用之空間

   ──刑事訴訟法關於證據之規定於行政程序是否適用?
 二、舉證責任、舉證責任轉換與法律保留原則
 三、稅捐、違章構成要件該當事實及歸責條件應由

   稽徵機關負舉證責任暨推計課稅制度
 四、所得稅法第83條第3項之推計課稅得否據為推計處罰之依據?
 五、證據保全
柒、稅捐處分之重要問題剖析
 一、稅捐處分書之送達及代理
     課稅處分書及違章裁罰處分書
     送 達 
     代 理
 二、程序不合,實體不究
     違反公正原則
     違反公平原則
 三、行政處分受有效推定,不受合法推定
 四、違法處分之撤銷、合法處分之廢止與信賴保護原則
 五、行政程序法第128條行政程序更新與稅捐稽徵法

   第28條之適用關係
捌、稅捐處分之救濟途徑
 一、復查、訴願程序
 二、行政訴訟類型
     撤銷訴訟
     課予義務訴訟
     一般給付訴訟
     確認行政處分違法、無效暨公法債權不成立(不存在)
     債務人異議之訴
     第三人異議之訴
     稅捐稽徵法第28條退稅請求權之訴訟
 三、稅務訴訟上之和解
 四、稅捐保全──稅務案件限制出境(住居)之救濟
     依稅捐稽徵法及關稅法所為之限制出境處分 
     依行政執行法所為之限制住居(出境)措施
     附述:依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所為限制住居(出境)處分之救濟 
 五、稅捐案件之停止執行
    復查階段
    訴願及行政訴訟階段
   行政執行機關執行階段
玖、公法上時效相關問題探討
 一、公法上請求權時效完成之法律效果為權利當然消滅
 二、機關對人民之公法上侵權行為請求權時效
 三、協力義務與法定不變期間
 四、撤銷違法行政處分與廢止合法行政處分之除斥期間

第二篇 專 論

釋憲聲請書──稅務訴訟採復查主義之行政命令,違憲? 
 一、聲請釋憲之目的
 二、疑義或爭議之性質與經過,及涉及之憲法條文 
 三、聲請解釋憲法之理由及聲請人對本案所持之立場與見解
 四、關係文件之名稱及件數(均影本)

索 引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林石猛
現職:

金石國際法律事務所所長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

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兼任講師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法律委員會委員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憲政改革研究暨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委員



學歷:

國立中山大學中山學術研究所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

1984司法官特考(第2名)、律師高考(第13名)及格,2003.10獲得司法院院長頒2002年度法官行政法類著作-關務行政訴訟之研究,第1名獎狀,2004.8轉任律師。



經歷:

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

台北市政府法政組顧問

高雄市政府法規、國賠委員會委員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委員會審議委員

國立中山大學推廣教育處兼任講師

高雄市立空大法政學系兼任講師

高雄女中家長會會長(96年度)



著作:

行政訴訟類型之理論與實務(二版)

關務行政訴訟實務(合著,二版)

不動產交易消費爭議案例(主編)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006423000
ISBN13 / 9789862555941
ISBN10 / 9862555947
EAN貨碼 / 9789862555941
頁數 / 792
開數 / 23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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