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正義套書: 土地正義+超額徵收 (2冊合售)

土地正義套書: 土地正義+超額徵收 (2冊合售)

75
700525
查詢門市庫存
《土地正義:從土地改革到土地徵收,一段被掩蓋、一再上演的歷史》

你不知道的土地黑歷史,
第一本全方位解剖臺灣的土地政策。

內容簡介

徐世榮教授以這套書揭櫫以公民權益為主體的土地正義觀,藉此評析耕者有其田、區段徵收、市地重劃等政策,是否完整符合公共利益和居民權益的比例原則。這是理論與實踐結合的成果,以嚴謹的分析來支撐社會運作,挑戰既有政策的限制,是所有關心土地議題的人必讀之作。   徐世榮教授以這套書揭櫫以公民權益為主體的土地正義觀,藉此評析耕者有其田、區段徵收、市地重劃等政策,是否完整符合公共利益和居民權益的比例原則。這是理論與實踐結合的成果,以嚴謹的分析來支撐社會運作,挑戰既有政策的限制,是所有關心土地議題的人必讀之作。

《土地正義:從土地改革到土地徵收,一段被掩蓋、一再上演的歷史》

你不知道的土地黑歷史,
第一本全方位解剖臺灣的土地政策。

★從1949年施行的「三七五減租」到今天,為何還有3萬多筆未解除的租約?
★1953年的「耕者有其田」,總共徵收了14萬多甲土地,為何其中還包含了將近10萬甲「共有出租耕地」?
★為何當年蔣介石要急著推動土地改革?當年接收臺灣的資源委員會究竟是怎樣一個單位?它與現在的中油、台糖和經濟部又有何關係?
★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耕者有其田,我們琅琅上口的「政府德政」,到底影響、改變了臺灣什麼?
★台糖公司的土地有如「魔戒」,政商名流趨之若鶩,其廣大的土地如何演變而來?
★何謂土地改革、區段徵收、一般徵收、市地重劃、都市計畫?在這些名詞背後,地方派系與財團究竟在操作著什麼樣的「土地遊戲」?
★依照《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幾乎臺灣的每一片土地都可以被「區段徵收」,臺灣現今處處充斥著浮濫徵收案件的起源是什麼?
★憲法第15條規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但為何臺灣政府不需經過人民同意,就能強制剝奪人民的財產權、生存權與人性尊嚴?

  出身雲林農村的徐世榮教授,秉持「法蘭克福學派」的社會關懷與社會實踐,在土地政策研究與田野調查的過程中,逐步發現臺灣盤根錯節的土地問題,雖然政權幾度轉換,人民的土地和家園被侵害、強奪的故事,仍不斷上演。
  他在本書檢視了臺灣近代以來的土地發展,處處充斥著看不見的「合法掠奪」。從日治時期糖業株式會社半強迫徵收土地,到戰後的土地改革、經年累月遍布全臺的浮濫徵收,從土地改革到土地徵收,其實都是政權掠奪與炒作土地的工具。
  戰後初期國民政府的土地改革――三七五減租、耕者有其田、公地放領等政策,不僅削弱地主階級的力量,更剝奪了數萬小面積土地的所有人賴以生存的工具,導致臺灣的經濟菁英大量流失;而國民黨政權則藉此培植樁腳、扶植地方派系、改組農會,並與財團、特權相結合,以政策法令保護特權和財團,進而控制地方政治。
  然而,大多數的掠奪都在看不見的地方進行,如近年爆發的土地徵收抗爭事件,包括苗栗大埔、灣寶、竹北璞玉、二重埔、桃園航空城、彰化二林中科四期等,在在印證了土地政治就是地方政治,而土地炒作是拉攏地方政治勢力最簡單的方式,被犧牲的往往是無辜的弱勢民眾。
  土地究竟是什麼?是人民的安身立命之所,心之所向、家之所在?還是政治家與財團眼中的龐大利益?被剝奪與被損害的土地所有人,何時才能得到補償與正義?土地正義如何能達成?我們生活在這片土地、這段歷史之中,不能不關心,因為「看不見」的掠奪就發生在我們身邊,也可能發生在我們身上。
  所以,當我們談論臺灣的土地政策,也就是談論土地的轉型正義!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土地正義》

推薦序 
讀《土地正義》有感 許雪姬
從土地研究到社會實踐 陳立夫
土地與國家 黃紹恆

自序
土地徵收及強制迫遷應是臺灣「轉型正義」的重大課題

上篇:土地改革的真相,你不知道的黑歷史

第一章 土地與我
  大埤鄉的童年
  在務農者觀念裡,祖產是不能賣的
  我的博士班指導教授
  返國之初的研究動向
  踏入土地改革的研究
  從事田野時受到莫大衝擊
  臺灣史的關鍵議題

第二章 三七五減租
租佃制度與實施土地改革的由來
  「三七五減租」脫胎自「二五減租」
威權氣氛下,實施「三七五減租」政策
 「三七五減租」政策的問題
  行政命令的施行缺乏法律依據
  為實施土地改革,刻意強化業佃衝突
  業佃租約無落日條款,租額自1949年凍結至今
被汙名化與受損害的地主

第三章 耕者有其田
推行「耕者有其田」的背景
  蔣介石極力爭取美國的支持
「耕者有其田」實施前的土地調查
  土地總登記
  地籍總歸戶
「耕者有其田」政策的問題
  法令的頒布與實施不符程序正義
  「耕者有其田」徵收共有土地,有待商榷
  臺灣地主並非西方定義下的「大地主」
  申請條件極為限縮的「耕者有其田」補救措施
「耕者有其田」對臺灣社會的影響
   土地改革掃除了臺灣的經濟菁英

第四章 公地放領
資源委員會與接收臺灣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台糖土地的歸屬
從公地放租到公地放領
  實施「公地放領」的過程
  台糖任意撤佃招致農怨
  「雷正琪信函」效應
土地改革的正反意義
  
下篇:與民爭地?與土地共生?問題重重的土地徵收

第五章 土地徵收
進入社會運動的契機
回溯土地改革的歷史
土地政策與政治息息相關
  一般徵收、區段徵收、市地重劃
土地徵收必須符合徵收要件
  臺南鐵路地下化與苗栗大埔案
地方政府應提高土地稅來增加財源,以落實地方自治
真正的公共利益

第六章 臺灣農地發展的歷史
第一階段:農地剝削時期(1945-1949)
第二階段:農地壓榨時期(1949-1965)
第三階段:農工爭地時期(1960-1974)
  工業區、科學園區、加工出口區與土地徵收
  農地汙染
  黃墘溪下游的鎘汙染
第四階段:農地管制時期(1974-1993)
第五階段:農地釋出時期(1993-)

第七章 土地徵收的要件
土地徵收六要件
  德國政府「以地換地」的比例是5:1
  舉辦聽證會,才是符合行政程序和公共利益
  地方政府的兩大財源:區段徵收、市地重劃
  「區段徵收」的本質:地方政府以「合作開發」之名行徵收之實
  不合時宜的「區段徵收」
  「土地政治」等於「地方政治」
浮濫徵收遍布全臺
  「都市更新」案例:士林文林苑
  「區段徵收」案例:苗栗大埔張藥房
  「一般徵收」案例:臺南鐵道地下化
  其他徵收案例:灣寶、璞玉計畫

第八章 與公平正義站在一起
  臺灣農村陣線的努力成果
  期待新政府的良善政治

附錄
 人生有幾個六十年?──為「三七五地主」請命!
 在「麥當勞」與「摩斯漢堡」之間
 懷念張森文大哥!
 懷念一位好朋友──朱炳坤先生
 為什麼要舉辦聽證會?
 大排沙農場的悲歌輪迴

參考資料


《超額徵收》

導讀 廢除區段徵收制度/徐世榮(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編者的話
前言
第一章 超額徵收理論
第二章 超額徵收與殘餘地的問題
第三章 以超額徵收保護公共建設
第四章 以超額徵收獲得增值利益或賺錢
第五章 超額徵收的財政利得與風險
第六章 超額徵收的行政管理
第七章 超額徵收的合憲性
參考書目

作者介紹

徐世榮/羅伯.庫斯曼

徐世榮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學士及碩士、美國德拉瓦大學政治學系碩士、都市事務及公共政策學院博士。現任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台灣第三部門學會理事長、惜根台灣協會理事長,曾任台灣第三部門研究中心主任。他強調溝通實踐及行動參與,長期關注「土地正義」議題。他認為一個成熟的民主社會需要有蓬勃發展的公民社會。主要研究領域為土地政策、規劃理論、都市計畫及第三部門。著作《土地正義:從土地改革到土地徵收,一段被掩蓋、一再上演的歷史》獲106年第41屆金鼎獎最佳非文學類圖書獎。



羅伯.庫斯曼(Robert Eugene Cushman, 1889-1969)

康乃爾大學行政學系戈德溫.史密斯榮譽退休教授,曾擔任行政學系系主任多年。他因專業成就受到矚目,而成為羅斯福總統的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以及美國藝術與科學學院院士。1913年《政治科學季評》(Political Science Quarterly)刊出庫斯曼的第一篇文章,從那時起直到離世,他每年出版書籍、文章和評論,為美國行政研究貢獻心力。他的著作範圍很廣,1925年出版的《重要憲法判例》(Leading Constitutional Decisions),後來發行了約12個版本,是他在大學部教授的主要領域;《獨立管制委員會》(Independent Regulatory Commissions)一書中比較了美國、英國和其他歐陸國家的行政程序;也寫過納粹破壞份子,他從1940年以來最主要的學術與寫作關懷是關於公民自由,在這個主題著墨甚多,他曾利用洛克菲勒基金會的補助金推出康乃爾大學出版社的公民自由專書。他是卓越的學者,有豐富的中央政府實務經驗,是1930-50年代康乃爾大學教師的一時之選。

張雅綿、賴彥如

賴彥如

台大外文系、社會系雙學士,台大城鄉所碩士。任職於非營利組織,從事社區營造、藝術策展及環境守護工作。與文史、空間、生態有關的事她都想了解,相信城市的偉大來自其包容小眾的能力。譯作散見於環境、文化、城鄉領域,譯有《合作住宅指南:用自決、永續、共居開啟生活新提案》、《如何謀殺一座城市:高房價、居民洗牌與爭取居住權的戰鬥》(合譯)、《城市造反:全球非典型都市規劃術》(合譯)等。

口述整理:張雅綿

張雅綿

東華大學歷史學系學士、臺灣師範大學臺灣史研究所碩士,曾任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口述歷史室專任助理、《臺灣全志》〈卷二:土地志.勝績篇〉編纂助理。著有《失序的森林:日治末期太魯閣林業開發》(2012)等。

各界推薦

《土地正義》
蕭新煌∣中研院社會所特聘研究員
許雪姬∣中研院臺史所所長
李承嘉∣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兼校長
陳立夫∣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顏愛靜∣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陳東升∣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系教授
范 雲∣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系副教授
黃紹恆∣國立交通大學客家文化學院院長兼系主任
張怡敏∣臺北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助理教授
蔡培慧∣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副教授
管中祥∣國立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
詹順貴∣苗栗大埔徵收案環境律師
林子淩∣惜根台灣協會秘書長
楊斯棓∣方寸管顧首席顧問/醫師
王美琇∣自由時報專欄作家
尤美女∣前立法委員/律師

《超額徵收》
徐世榮(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專文導讀
李承嘉∣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兼校長
林佳和∣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林子淩∣惜根台灣協會秘書長
范 雲∣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系副教授
胡博硯∣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徐世榮∣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陳東升∣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系教授
陳致曉∣台灣土地正義行動聯盟理事長
黃紹恆∣交通大學客家文化學院院長兼系主任
黃信勳∣法鼓文理學院環境與發展碩士學位學程助理教授兼心靈環保研究中心主任
黃益中∣台灣居住正義協會理事長
張怡敏∣臺北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助理教授
詹順貴∣苗栗大埔徵收案環境律師
楊貴智∣律師/法律白話文站長
楊淑文∣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楊斯棓∣方寸管顧首席顧問/醫師
管中祥∣國立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台灣公民行動影音紀錄協會理事長
廖麗敏∣中國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兼會計室主任
廖桂賢∣臺北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副教授
戴秀雄∣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助理教授
顏愛靜∣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退休/兼任教授
蕭新煌∣中研院社會所特聘研究員

(依姓氏筆畫排列)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917903004
ISBN13 /
ISBN10 / 7106511676
EAN貨碼 / 8667106511674
頁數 / 476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15X21X3.4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