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直搗孩子的內心深處,揭開幸福童年的祕密
善解人意、成熟穩重、為父母分憂的「好孩子」人見人愛。但長年關注兒童受虐議題的心理學家愛麗絲‧米勒卻認為,這樣的早熟背後,很可能隱藏著父母對孩子的心理暴力,其負面效應將蔓延整個人生,甚至代代相傳。
產品目錄
各界推薦
鼓舞推薦(按姓氏筆劃排列)
作者之子 馬丁‧米勒(Martin Miller)專文推薦
王浩威 精神科醫師、心理治療師、作家
李偉文 牙醫師、作家、環保志工
何素秋 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執行長
吳佑佑 宇寧身心診所負責人
周仁宇 兒童精神科醫師、國際精神分析學會精神分析師
洪素珍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心理與諮商學系副教授
高淑芬 臺大醫院精神醫學部主任
陸雅青 臺北市立大學視覺藝術學系暨藝術治療碩士學程教授
陳質采 桃園療養院兒童精神科主任
陳麗如 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執行長
蘇絢慧 諮商心理師、心靈療癒叢書作家
──馬丁‧米勒(Martin Miller,心理學家,愛麗絲‧米勒之子)
這是一本樸實無華卻影響深遠的小書。不可思議地,讓許多讀者發現自己被精準且富於同理地描寫,彷彿作者無聲無形地在旁見證了讀者的童年時光,與最深層、隱密的自我。
──《時尚雜誌》(Vogue)
以罕見而深刻的同情理解與平易筆觸,作者的舉例生動又平實,觸動了我們內心受傷的小孩。
──《紐約雜誌》(New York Magazine)
孩子的記憶中,應該存在著旋轉木馬的優雅與快樂旋律。但有些孩子,生命中清澈的呼喚卻是由怒罵及暴力的畫面交織而成,一幕幕的畫面,一再打擊出他們的眼淚。這是遭受虐待與疏忽的孩子的世界,而此書替他們說出了內心深沈的故事真相。
──何素秋(家扶基金會執行長)
《幸福童年的祕密》這本書企圖解答的,其實是最單純實際,卻又難解的問題:怎麼樣的童年叫做幸福?
──陳質采(桃園療養院兒童精神科主任)
不論在診療室或書中,盡是碎裂生命的故事,透過作者的細膩分析,讀者可以見證創傷生命仍有盼望。
──洪素珍(臺北教育大學心理與諮商學系副教授)
這本書,推薦給每個當父母親的人、心輔治療專業人員、兒少社工師……,特別是每一個願意誠實重返童年,探尋生命療癒契機,歸還自己一個完整而健康人生的你。
──蘇絢慧(知名諮商心理師、作家)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愛麗絲‧米勒(Alice Miller,1923年1月12日─2010年4月14日)
是一位以關注兒童早期心理創傷及其對成年生活影響而聞名世界的心理學家。1979年首次以德文出版本書(德文原著直譯為《天才兒童的戲劇人生:尋找真實的自我》),顛覆了傳統的兒童心理觀點,提醒了世人認識父母對兒童造成的侵犯,在歐洲引起重大迴響。其英譯版於紐約發行,亦榮獲Janus-Korczak-Preis獎項肯定,由於長年暢銷,遂於1996年改版付梓,堪稱兒童心理的必讀經典。
米勒出生在波蘭猶太家庭,二戰期間倖存於納粹迫害,1946年獲得獎學金進入瑞士最古老的巴塞爾大學 (Universität Basel),1953年獲得了哲學、心理學和社會學博士學位,並接受精神分析訓練。她長期關注兒童受虐議題,並認為受虐不只意味著身體或性的暴力,一個更隱蔽的虐待形式──由父母對孩子造成的心理虐待,更是米勒的關注重點。在米勒眼裡,精神疾病、吸毒、犯罪和教派主義,都與此有關。
米勒在心理史學也有相當成果,曾分析獨裁者希特勒(Adolf Hitler)、作家伍爾夫(Virginia Woolf)與卡夫卡(Franz Kafka)等名人的童年創傷和生命歷程的關連。 她在2010年辭世,享年87歲,留下許多膾炙人口的著作,為廣大讀者開啟了看待兒童心理的新視野,著名作品包括《夏娃的覺醒》(Evas Erwachen : Über die Auflösung emotionaler Blindheit,將由心靈工坊出版)、《身體不說謊》(Die Revolte des Körpers,將由心靈工坊出版),以及《你不該知道》(英譯本:Thou Shalt Not Be Aware: Society's Betrayal of the Child)、《全是為你好》(英譯本:For Your Own Good: Hidden Cruelty in Child-Rearing and the Roots of Violence)等。
袁海嬰
文字工作者
Alice Miller
規格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