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簡介
我與張明正異鄉創業打拚,始料未及地開創了一個網路安全的跨國企業。我曾迷失在無數飛行與談判中,我曾掙扎在經營績效與人情義理中,始終不敢或忘的是我自中國文化與家庭教養中得到的養分,還有我自小立下的寫作志願。
~陳怡蓁
身兼企業人及文化人兩種角色,作者擁有兩個不同溫度的修練場,走過不同尋常的心路歷程:猶如遷徙的候鳥,往返於兩極之間,尋找溫暖;猶如兩棲的青蛙,上下於水與陸之間,呼吸著不同的空氣。這就是趨勢科技文化長陳怡蓁人生風景最佳的寫照。
這是作者第一本全方位表述體驗生活、創造生活的文學作品,傳達分享對生命的自覺感悟!全書扣住「雲端」及「文創」兩大主流趨勢,區分為起、承、轉、和、變五條生命軸線,貫串作者創業與文創的經歷,親情與友情的因緣,還有實際走過的奇異旅程。
閱讀陳怡蓁的小品文,有一種令人滿足的幸福感,多重情境的生命閱歷,提供了豐富的生命旅程,由外在人際的、場域的、藝術文化見聞,內化成知識、智慧的厚度,喚醒你我沉睡的勇氣,勇於築夢。勇於築夢,就會有不一樣的人生旅程
華人文化界五位大師 首次聯合推薦
董陽孜、奚淞‧書&畫
白先勇、黃春明、蔣勳‧專文推薦
產品目錄
【推薦序】白先勇、黃春明、蔣勳
【作者序】陳怡蓁
【目錄】
第一章:起,創造新趨勢
1.我的創業心路
2.和而不同,管東管西
3.安身立命的企業
4.有夢最美
5.世界咖啡時間
6.櫻花股東會
7.二十年文化軟實力
8.所謂文化長
9.兩棲真情
10.那個回歸的夜晚
11.一生懸命
12.天命難違
13.北越造林
14.廣播室裡的樂章
第二章:承,與大師相遇
1.佛在我心
2.我心目中的藝文大師
3.全方位的文學家
4.陳映真的人間風景
5.什錦黃春麵
6.找到心中的菩提樹
7.鑄山煮海董陽孜
8.蔣勳美的沈思
9.夏日的荷花宴
10.秋雨讀書
第三章:轉,結緣在人間
1.奇妙的因緣
2.願景與領導
3.佛茶的庇祐
4.老蠶居士奚淞
5.插頭花的好命婆
6.四女幫
7.海芋花開竹子湖
8.台灣藍鵲
9.愛跳「騷莎」的日本社長
10.網球人生
11.對岸的眼與心
第四章:和,家和萬事興
1.也是浪跡天涯
2.結婚三十年
3.手足之情
4.生日快樂
5.尋夢麗水街
6.洛城歲月
7.放手與放心
8.流浪的理由
9.想念的滋味
10.三代母親
11.不知老之將至
第五章:變,不一樣的旅程
1.隨意順心的旅途
2.京都小舞踊
3.南京往事
4.絲路的藝術學習之旅
5.香格里拉西藏行
6.豪放外蒙古
7.幸福不丹之旅
8.斯里蘭卡的禪修
9.令人迷惑的峇里島
10.加拿大原始森林
11.去倫敦,別錯過十五
12.羅馬假期
13.冰島鮭魚無恙否
14.西伯利亞的婚禮
15.蠻荒的亞瑪遜河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陳怡蓁
陳怡蓁
趨勢科技創辦人暨文化長
趨勢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兼執行長 (自2000年迄今)台大中文系畢業。1988年與先生張明正共同創辦趨勢科技,對趨勢科技的發展、策略、經營均親身參與。
2005年,同時任天下文化出版社<文化趨勢>書系總編輯,致力推廣藝術文化。著有《@趨勢》、《擋不住的趨勢》等書。
規格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