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 從煙毒犯到王牌保險經理人的眼淚與轉捩 (暢銷增訂版)

重生: 從煙毒犯到王牌保險經理人的眼淚與轉捩 (暢銷增訂版)

出版日期:
2022/01/12
79
380300
查詢門市庫存
(暢銷增訂版特別收錄)
我找到的重生意義
寫給在毒海裡載浮載沉、想要與家人和解的你、親子關係緊張的每一個你。

內容簡介

(暢銷增訂版特別收錄)
我找到的重生意義
寫給在毒海裡載浮載沉、想要與家人和解的你、親子關係緊張的每一個你。
 


-賀-
本書作者榮獲2018年度【反毒有功人士】殊榮
 

從街坊鄰居、媽媽都唾棄的垃圾女,
到抓她的警察,與法官、醫師、牧師都信賴、都成為客戶的王牌保險員。
從吸毒11年到超過反毒20年,到獲得總統表揚的傑出志工與更生人。

從小立志組幫派的她,長大還真成為大哥的女人。
沉淪毒海,為愛背上第一條前科。
曾經除了毒,什麼都不想要,包括命。
二次入獄,志工的溫暖與信仰的力量,讓她抓住一線生機,
戒毒、脫離八大行業、賣起保險,拚命三娘拚出驚人業績。

我不怕死,只怕沒錢沒毒品。
半夢半醒之間,我常不自覺摸著自己的口袋,彷彿瞬間可掏出一包海洛因。
在牢房裡,有個紙片人女孩,受刑人編號6274,戒斷期體重38公斤。

戒毒,永遠是明天的事!
廁所是天堂,馬桶是椅子,冰涼的地磚是最好睡的床。
跟黑社會男友終日泅泳在毒海中,直到那一天大弟找上門:
「媽媽快死了,要不要回家一趟,見她最後一面?」

破繭重生,告別黑暗人生!
生命中的不堪際遇,可摧毀一個人,也可在旅途轉彎,成就無限的美好。
感謝每一位給我機會的人,我珍惜著每張保單,腳踏實地的感覺真好!
展開看更多

各界推薦

專文推薦
邱鴻基 臺北監獄前典獄長
黃玉齡 彰化地方法院法官
薛吉廷 富邦人壽中鼎通訊處處經理
董月春 臺中更生團契駐監牧師
鄭大衛 臺中錫安堂牧師
曾仁杰 牧師里長
黃明鎮 更生團契臺北總會總幹事
柯約翰 多倫多新希望福音基督教會牧師
王錦賜 臺灣更生保護會常務董事兼臺中分會主任委員
鄭本源 富邦人壽保險公司前董事長

邱鴻基 臺北監獄前典獄長
期望藉由慧珠親身經歷,傳遞勇氣,啟發有相同遭遇的人開展全新的人生。

黃玉齡 彰化地方法院法官
看見上帝如何改變一個人,從毫無指望、跌跌撞撞到奮起向上的生命轉折。

薛吉廷 富邦人壽中鼎通訊處處經理
我從慧珠的故事中,深刻體會到「直率、熱情、正向」的人生真善美!

董月春 臺中更生團契駐監牧師
慧珠分享自己的失敗、成為他人借鏡。信仰改變她,她則把生命獻給愛她的神。

曾仁杰 牧師里長
願本書得以喚醒所有深受毒害的人,讓生命可以脫離罪惡的轄制。

黃明鎮 更生團契臺北總會總幹事
本書有助讀者戒毒成功,也能幫助弱勢走出陰霾,活出生命的色彩。

鄭本源 富邦人壽保險公司前董事長
在黑白人生中著注入色彩,赤裸告白並堅定宣告,她已正式告別過去。

作者介紹

陳慧珠

1970年生。



17歲從洗頭妹轉戰Piano bar後,直到30歲才真正脫離八大行業。

18歲結第一次婚、37歲歷經三次婚姻挫敗。

19歲因婚姻不順吃下第一顆糖仔(安非他命),

21歲染上海洛因,受毒品綑綁長達11年。

29歲首次入獄,出獄後和第二任先生吵架,再度以毒消愁。

30歲二度入獄。



在獄中,志工的用心與宗教力量,讓她讀懂媽媽的眼淚。第二次出獄後住進中途之家、生下意外報到的小女兒,展開不可能的重生任務。以沒學歷、沒人脈、背景黑成一片的更生人身分,努力取得主管與保戶信賴。已在富邦人壽服務超過15年。



目前獨力撫養一對兒女。定期到監獄當志工、授課,並致力反毒宣導。期待盡一己之力,讓毒友擁有契機、看見希望。曾獲頒志工界最高榮譽「金舵獎」和更生人最高榮譽「旭青獎」。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117841004
ISBN13 / 9786269542567
ISBN10 / 6269542561
EAN貨碼 / 9786269542567
頁數 / 256
開數 / 菊16K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1X14.8X1.5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