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簡介
自1996年以來,因經濟結構改變,台灣的失業率就一直居高不下。我們政府的就業政策符合時代的變遷?切合人民的需求嗎?本書作者長期關注國內的失業問題、勞資關係,以及經濟發展,是人力資源管理領域的知名的學者。
他在書中從「知識經濟時代的勞動市場」、「知識經濟時代的創新與國家競爭力」,以及「知識經濟時代的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三大面向,探討台灣在知識經濟時代,面對就業問題時,政府及人民應有的作為及應變之道。
就業問題牽涉的層面很廣,我們必須釐清政府與個人如何重新分配各自對失業與就業問題的責任,然後使用新的政策工具,負起各方該負的責任。想知道當政府已沒有保證全民充分就業的能力時,該尋找何種工具與政策來解決就業問題;想了解在「後終身雇用」的世紀,自己如何保有永續就業的能力,您就不可錯過作者的精闢觀點。
■作者簡介
李誠
美國麻省大學經濟學博士。現任中央大學管理學院金鼎講座教授。1970~1992年任美國明尼蘇達州大學經濟學教授。李教授曾擔任台大、政大客座教授、中鋼公司顧問、台北銀行理事、中華經濟研究院副院長、行政院勞委會委員、國際工業關係協會常務理事、中央大學管理學院院長。目前亦是下列非營利機構的理事:中華民國勞資關係協進會理事長、開放空間文教基金會理事、知識經濟與管理研究院董事、104人力銀行董事、天下文化遠見雜誌顧問。
李教授之主要研究領域是人力資源管理、比較勞資關係、知識經濟與經濟發展。主要著作除英文學術期刊論文數十篇外,編有下列重要中、英文書籍:《人力資源管理的12堂課》、《台灣的失業問題》、《台灣經驗四十年》、《台灣經驗再定位》、《知識經濟之路》、《知識經濟的迷思與省思》、《高科技產業的人力資源管理》、《誰偷走了我們的工作:1996年以來的台灣失業問題》、《興體育,拚經濟》、Taiwan’s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the Role of Small Median-Sized Enterprise,The New Knowledge Economy of Taiwan等書。
他在書中從「知識經濟時代的勞動市場」、「知識經濟時代的創新與國家競爭力」,以及「知識經濟時代的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三大面向,探討台灣在知識經濟時代,面對就業問題時,政府及人民應有的作為及應變之道。
就業問題牽涉的層面很廣,我們必須釐清政府與個人如何重新分配各自對失業與就業問題的責任,然後使用新的政策工具,負起各方該負的責任。想知道當政府已沒有保證全民充分就業的能力時,該尋找何種工具與政策來解決就業問題;想了解在「後終身雇用」的世紀,自己如何保有永續就業的能力,您就不可錯過作者的精闢觀點。
■作者簡介
李誠
美國麻省大學經濟學博士。現任中央大學管理學院金鼎講座教授。1970~1992年任美國明尼蘇達州大學經濟學教授。李教授曾擔任台大、政大客座教授、中鋼公司顧問、台北銀行理事、中華經濟研究院副院長、行政院勞委會委員、國際工業關係協會常務理事、中央大學管理學院院長。目前亦是下列非營利機構的理事:中華民國勞資關係協進會理事長、開放空間文教基金會理事、知識經濟與管理研究院董事、104人力銀行董事、天下文化遠見雜誌顧問。
李教授之主要研究領域是人力資源管理、比較勞資關係、知識經濟與經濟發展。主要著作除英文學術期刊論文數十篇外,編有下列重要中、英文書籍:《人力資源管理的12堂課》、《台灣的失業問題》、《台灣經驗四十年》、《台灣經驗再定位》、《知識經濟之路》、《知識經濟的迷思與省思》、《高科技產業的人力資源管理》、《誰偷走了我們的工作:1996年以來的台灣失業問題》、《興體育,拚經濟》、Taiwan’s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the Role of Small Median-Sized Enterprise,The New Knowledge Economy of Taiwan等書。
規格
誠品貨碼 / 2611386376009
ISBN13 / 9789864174881
ISBN10 / 9864174886
EAN貨碼 / 9789864174881
頁數 / 262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