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簡介
2.透過「App Inventor圖控程式」來開發手機App操控EV3機器人。
3.透過「EV3創意機器人」來讓學生實際與機器人進行互動,以提高學習動機與興趣。
產品目錄
ch01 樂高車的應用
1-1 樂高基本車組裝
1-2 EV3圖控程式控制樂高基本車
1-3 觸碰感測器組裝
1-4 EV3圖控程式控制樂高車折返
1-5 單顆光源感測器組裝
1-6 利用單顆光感設計巡線車
1-7 兩顆光源感測器組裝
1-8 利用兩顆光源設計巡線車
1-9 IR紅外線(或超音波)感測器組裝
1-10 利用紅外線遙控器(IR)操作樂高車
1-11 利用手機App操作樂高車
ch02 樂高履帶車
2-1 有關樂高履帶車
2-2 組裝樂高履帶車
2-3 EV3圖控程式控制樂高履帶車
2-4 組裝樂高履帶車之IR紅外線感測器
2-5 利用紅外線遙控器(IR)操作樂高車
2-6 利用手機App操作樂高車
ch03 樂高戰車
3-1 關於設計樂高戰車
3-2 組裝樂高戰車
3-3 利用紅外線遙控器(IR)操作樂高戰車
3-4 利用手機App操作樂高戰車
ch04 樂高堆高機
4-1 關於設計樂高堆高機
4-2 組裝樂高堆高機
4-3 利用紅外線遙控器(IR)控制樂高堆高機
4-4 利用手機App操作樂高堆高機
ch05 樂高機器手臂
5-1 關於設計樂高機器手臂
5-2 組裝樂高機器手臂
5-3 組裝樂高機器手臂之手指(夾)
5-4 利用紅外線遙控器 (IR)控制樂高機器手臂
5-5 利用手機App操作樂高機器手臂
ch06 打高爾夫球機器人
6-1 關於設計高爾夫球機器人
6-2 組裝高爾夫球機器人的底座
6-3 組裝高爾夫球機器人
6-4 EV3圖控程式控制高爾夫球機器人
6-5 利用手機App操作高爾夫球機器人
ch07 樂高投籃機
7-1 關於設計樂高投籃機
7-2 組裝樂高投籃機
7-3 EV3圖控程式控制樂高投籃機
7-4 利用手機App操作樂高投籃機
ch08 爬行機器人
8-1 關於設計爬行機器人
8-2 組裝爬行機器人
8-3 利用手機App操作爬行機器人
ch09 樂高撿桌球機
9-1 關於設計樂高撿桌球機
9-2 組裝樂高撿桌球機
9-3 利用手機App操作樂高撿桌球機
ch10 格鬥型人型機器人
10-1 關於設計格鬥型人型機器人
10-2 組裝格鬥型人型機器人
10-3 EV3圖控程式控制格鬥型人型機器人
10-4 利用手機App操作格鬥型人型機器人
附錄A EV3主機的程式開發環境
A-1 EV3樂高機器人的程式設計流程
A-2 組裝一台樂高機器人
A-3 EV3主機中撰寫簡易控制程式
附錄B EV3-G拼圖程式的開發環境
B-1 何謂EV3-G拼圖程式
B-2 EV3-G拼圖軟體的取得及安裝
B-3 EV3-G拼圖軟體的開發環境
B-4 撰寫第一支EV3-G拼圖程式
附錄C Android手機控制EV3的開發環境App Inventor 2
C-1 App Inventor拼圖程式的開發環境
C-2 進到 App Inventor 2雲端開發網頁
C-3 App Inventor 2的整合開發環境
C-4 撰寫第一支App Inventor程式
C-5 App Inventor程式的執行模式
C-6 管理自己的App Inventor專案
規格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