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幸福的盡頭還有

在幸福的盡頭還有

期:
2014/07/30
9
200180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很多人都說,愛上一個人,不需要理由,但恨一個人,你可以數出無數個理由。這句話說得有理,卻也有例外,因為她就很清楚知道自己愛上小肆的理由:他一眼就看出自己裹著一層封閉的外衣,封閉了自己。而小肆,就這麼打破了她的豎起的高牆,走進她的世界。

只是,朋友們都說,玩音樂的男人多數是不值得依靠的男人,他們有才華,卻經常收入不穩定,也因為站在聚光燈下而得以擁抱不少際遇。沒有人贊成她跟小肆交往,只有江涵予,一個說話很直接的業餘攝影師,他告訴她:要不要愛一個人,是自己決定的事情,輪不到別人插嘴,但相對地,正因為不讓別人有置喙餘地,所以愛情裡所有的痛苦,必須自己去承擔與承受,只能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一如他所說的話,江涵予從不干涉她的任何決定,就只在一旁看著她,看著她因小肆而快樂,看著她因小肆而躊躇,看著她因小肆而傷心……

每每站在捷運月台,一邊是回家的方向,一邊是小肆的住處,她常猶豫著,卻總在警示音響起時,不自覺地邁開腳步奔向有他的地方,或許,再堅持一下,就可以看見幸福的曙光了……只是,堅持愛一個人,有時未必能得到最好的結果,幸福有時是因為你的堅定而得到,有時卻也可能因為你的放棄,才又在意想不到的方向中,從另一個人的身上獲得。

在幸福的盡頭還有,還有什麼?
展開看更多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東燁(穹風)
以前是穹風。

文字是實踐搖滾精神的武器,念中文系、學設計、玩音樂、旅行與閱讀都是證明自己存在的方式,以前追求從心之所行即是正道的道理,現在一樣活得很任性。透過書寫所追求的,是種縈戀於心的企盼與生命價值所在的情感意義。不露臉不是因為低調,而是本人沒有很好看;不張揚不是因為品行好,而是還沒找到囂張的理由,我在一篇自己最不擅長的作者簡介裡唯一可以確信的,大概就是改叫東燁之後,相信不會再有人以為我是女的而已。

出版作品:《大度山之戀》、《聽風在唱歌》、《Say Forever》、《不是你的天使》、《圈圈叉叉》、《Because of You》、《下個春天來臨前》、《約定》、《紀念》、《告別 月光》、《FZR女孩》、《花的姿態》、《告別的年代》、《左掌心的思念》、《雨停了就不哭》、《7點47分,天台上》、《晴天的彩虹》、《那年我心中最美的旋律》、《幸福の一日間》、《木樨の心》、《日光旋律》、《寂寞金魚的1976》、《最好的時光》、《微光角落》、《狗骨頭女孩》、《暖夏》、《後初戀的道別》、《小情歌》、《獨白》、 2010年初,並出版個人第一部現代詩集《靈魂在左手》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0891857006
ISBN13 / 9789862726105
ISBN10 / 9862726105
EAN貨碼 / 9789862726105
頁數 / 288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1X14.8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