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生代詩人論

台灣中生代詩人論

出版日期:
2012/02/29
85
450382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年紀約在四十歲至六十歲上下的中生代詩人,作為一個特有的世代,不論在創作數量或詩作品質的表現上,都是台灣詩壇的主力,其本身更見證了台灣新詩史的發展。本書從詩人的創作表現及其代表性考慮,選取了「十大」中生代詩人:李敏勇、羅青、蘇紹連、利玉芳、陳義芝、陳黎、羅智成、向陽、夏宇、劉克襄,從西方文學理論出發來考察其詩作文本,其中涉及的文論包括:傳記式批評、修辭學、文類批評、原型分析、英美新批評、結構主義、現象學、女性主義、後現代主義、生態批評,以及文學社會學,兼顧文本的內緣和外緣研究。本書可謂為國內關於台灣中生代詩人及其詩作所做的第一本系統性專書研究。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第一章 導論──台灣中生代詩人的創作趨向 1

第一節 前言 2

第二節 中生代詩人的界定與意義 4

第三節 中生代詩人的創作趨向 9

第四節 結語 20



第二章 李敏勇論──李敏勇詩的語言與形式 23

第一節 前言  24

第二節 詩的語言 27

第三節 詩的形式 41

第四節 結語 54



第三章 羅青論──羅青的嬉遊詩 57

第一節 前言 58

第二節 嬉遊詩的定義與特性 60

第三節 嬉遊詩的形式與結構 74

第四節 結語 90



第四章 蘇紹連論──蘇紹連的散文詩 93

第一節 前言 94

第二節 散文詩的外在形式 98

第三節 散文詩的內在形式 108

第四節 結語 119



第五章 利玉芳論──利玉芳的政治詩 123

第一節 前言 124

第二節 台灣意識 128

第三節 母性思考 134

第四節 女體語言 140

第五節 結語 146



第六章 陳義芝論──陳義芝的家族詩 149

第一節 前言 150

第二節 家族的追尋 154

第三節 家園的護持 161

第四節 家人的眷戀 167

第五節 結語 175



第七章 陳黎論──陳黎詩作的語音遊戲 179

第一節 前言 180

第二節 複詞連用 184

第三節 諧音遊戲 191

第四節 近音詞連用 196

第五節 結語 201



第八章 羅智成論──羅智成詩中的情人形象 205

第一節 前言 206

第二節 情人阿尼瑪 208

第三節 情人的面貌 214

第四節 幻覺型情人 222

第五節 結語 229



第九章 向陽論──向陽的亂詩 233

第一節 前言 234

第二節 亂詩的創作軌跡 237

第三節 亂詩的創作內容 247

第四節 結語 259



第十章 夏宇論──夏宇的後現代語言詩 263

第一節 前言 264

第二節 語言的物質性與非指涉性 267

第三節 構句的隨興與反敘事 276

第四節 意符遊戲和讀者參與 286

第五節 結語 292



第十一章 劉克襄論──劉克襄的生態詩 295

第一節 前言 296

第二節 詩作的題材與對象 299

第三節 詩作的語言與形式 310

第四節 詩作的精神與內涵 318

第五節 結語 328

引用書目 331

附 錄 孟樊論─孟樊詩作的藍色美學/李桂媚 345

第一節 前言 346

第二節 藍色的情感世界 348

第三節 藍色的配色美學 355

第四節 結語 360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孟樊
本名陳俊榮。國立台灣大學法學博士。曾獲中國政治學會傑出碩士論文獎。現為國立台北教育大學語文與創作學系系主任。曾長期於傳播界任職,擔任報社副刊編輯、主筆,雜誌社主編與出版社總編輯,並於國內外各大報刊開設專欄長達十數年。後於中國文化大學、輔仁大學、東吳大學、南華大學等校兼課,並曾任佛光大學文學系系主任。出版有《S. L.和寶藍色筆記》、《旅遊寫真》、《戲擬詩》、《知識分子的黃昏》、《台灣文學輕批評》、《當代台灣新詩理論》、《台灣後現代詩的理論與實際》、《文學史如何可能──台灣新文學史論》……,包括詩集、散文集、文化評論、文學評論、學術論著與翻譯著作,凡三十餘冊。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0667711006
ISBN13 / 9789862980316
ISBN10 / 9862980311
EAN貨碼 / 9789862980316
頁數 / 384
開數 / 25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作者相關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