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與歷史: 清代臺灣的墾荒與民番地權

契約與歷史: 清代臺灣的墾荒與民番地權

期:
2022/02/2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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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的主題是清代臺灣的墾荒與地權。墾荒作為一種制度,首先展現的就是國家的土地政策和稅收管理,凡是無主荒地依法須向基層縣官請准之後,才得以招佃墾殖,且在墾成之後陞科納稅、登載帳冊,成為民可自世其業的民田。

內容簡介

那是一個連在偏遠鄉村辛苦墾耕過活的人,都會被捲進來的激烈變動時代。

本書的主題是清代臺灣的墾荒與地權。墾荒作為一種制度,首先展現的就是國家的土地政策和稅收管理,凡是無主荒地依法須向基層縣官請准之後,才得以招佃墾殖,且在墾成之後陞科納稅、登載帳冊,成為民可自世其業的民田。

研究墾荒制度的目的並不在於強調清朝統治臺灣的制度性規範,而是試圖理解國家治理與地方社會的互動發展。這是因為墾荒制度是在清初地方官員爭奪土地與稅收的環境下擴大發展,而移民社會則是在拓墾定居的過程中形成;清朝統治二百餘年期間無疑是臺灣最重要的移墾階段,特別是適於農墾、人口聚集的西部平原,而這同時表示官府的行政管理成為重建與理解臺灣社會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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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目錄

圖表目次
序言
第一章 緒論
  一、請墾制度
  二、熟番地權
  三、番界與地權變化
  四、番語與手印
  五、19世紀的新發展

第一部 民田與番地

第二章 清初田園接收與管理
  一、明鄭田園稅收
  二、清初軍政統治
  三、業權爭奪與變動
  四、請墾制度與「民田」的擴張
  五、清初文武「官莊」
第三章 墾荒與熟番地權
  一、「募墾」(康熙25-31年)
  二、「里民自實新墾」(康熙31年)
  三、地方拓墾與行政
  四、「報墾」:康熙30年代的新展開
  五、「勸墾」(康熙41-54年)
  六、「勸墾」遽停及其影響
  七、「生番歸化」(康熙54年至雍正3年)
  八、「贌墾番地」模式

第二部 契約與歷史

第四章 番語與手印
  一、新港文書
  二、「康熙2年麻豆社文書」
  三、熟番主張與維護地權?
  四、墾佃與田底
  五、乾隆朝的漢番糾紛與政策
  六、手印腳摹
  七、「有契可憑,輸糧已久」
  八、新港文書及其終焉
第五章 熟番的地權主張
  一、生番歸化與地權
  二、康熙55年曉諭的版本研究
  三、雍正9年中部熟番事件
  四、地權來源宣稱的整體變化
  五、潘敦仔家與社眾的地權爭議
  六、張達京家族地權的展開
  七、「帶番引見」

第三部 邊防與隘墾

第六章 18世紀的邊防整備
  一、乾隆49年紫線圖
  二、「枋寮隘望樓」
  三、「鄉壯」守「寨」
  四、隘口與望樓
  五、沿山村寨的整建
  六、「生番通事寮」
  七、南北邊區的發展差異
第七章 番隘與界外開發
  一、水沙連社
  二、萬丹坑隘的成立與紛爭
  三、水沙連社與界外開發
第八章 從番屯到隘墾
  一、祖遺河東社地
  二、崁頂荒埔
  三、墾資隘糧:屯或隘?
  四、隘墾的組成與經營
  五、撥補屯租與界外擴張
  六、19世紀中葉的變化
  七、抱隘進墾
  八、屯隘轉換及其歷史意義

終章

第九章 結論
  一、「清代的」契約
  二、文字下了鄉?
  三、契約、產權與歷史
  四、乾嘉變革

附錄
參考文獻
索引

作者介紹

李文良

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教授兼系主任。曾獲教育部及日本交流協會獎學金,赴日本東京大學訪問研究。主要研究領域為日治時期山林史以及清代臺灣社會史。著有《清代南臺灣的移墾與「客家」社會(1680-1790)》、《中心與周緣:臺北盆地東南緣淺山地區的社會經濟變遷》、《籠城之戰:1895南臺灣六堆客家火燒庄戰役》(合著),以及論文40餘篇。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135110007
ISBN13 / 9789863505617
ISBN10 / 9863505617
EAN貨碼 / 9789863505617
頁數 / 336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1X14.8X1.9CM
級別 / N: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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