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散為家: 當代加拿大後殖民小說研究

離散為家: 當代加拿大後殖民小說研究

期:
2017/04/09
9
300270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在全球化的趨勢下,「離散」已成常態;
家,反而成為不斷改變、不斷建構與解構的發展過程。

本書以1970至2005年之間的加拿大後殖民小說為對象,包括《英倫情人》、《妾的兒女》、《阿巴桑》、《鹹魚女》、《殘月樓》等,探究這些作品如何透過跨界筆法、反異國風混雜、疆界空間化等文本策略,從不同角度訴說都市裡弱勢、邊緣的離散人物的故事,以及他們在離散中如何建構樣貌不一、本質不同的「家」。

《離散為家》分兩部分,共七章。全書不僅以分析小說文本見長,也在理論與文學批評間達到平衡。更重要的是,作者以其對後殖民主義與後代主義的深厚理解,並以歷史意識貫穿全書,賦予這些離散文學作品多重且深廣的意涵。本書最後的「非結語」,則藉用三篇TED演講,闡釋「家」處於「流動」與「不動」之間,並寄望「家」的概念更寬廣地被想像、建立與延伸。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推薦序 尋找家的意義/李有成
自序 離散與流動、家與溝通
導論 離散為家:當代加拿大後殖民小說的認同協商與離散空間

第一部 失所混雜溫哥華

第一章 流離的主體,失所的語言:小川樂的《阿巴桑》與《終有一日》
第二章 敘述空間化與創傷消解:坂本凱莉的《電場》
第三章 家庭隱私與認同策略:〈李琳達醫生〉、《殘月樓》、《妾的兒女》與《雙喜》
第四章 反異國風之混雜策略:黎熹年的《鹹魚女》

第二部 離散多倫多

第五章 城市-國家-愛人:翁達吉的《以獅為皮》和《英倫情人》的疆界空間
第六章 多重孤獨,多重空間:加勒比海-加拿大作家的多倫多空間想像
第七章 多倫多的離散與對話:布蘭德的《我們之所渴望》
非結語 離散與家

各章論文原始出處
引用書目
索引

作者介紹

劉紀雯

紐約州立大學石溪分校文學博士,曾任輔仁大學英文系系主任,現任輔仁大學英文系副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當代加拿大與台灣後現代都市電影、當代加拿大後殖民文學、網路語言與文學教學、文學理論、後現代主義。著有《結構主義與後結構主義.後現代主義》(合著),及〈不再無禮:克萊蒙.維哥影片中的情感第三空間〉、〈國家符號的消失?:當代加拿大電影的商業導向與全球化〉、“Hybridization as the Postcolonial Anti-Exotic: Larissa Lai’s Salt Fish Girl”、〈台北的流動、溝通與再脈絡化︰以《台北四非》、《徵婚啟事》和《愛情來了》為例〉等論文。

各界推薦

◎推薦者: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特聘研究員/李有成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438730004
ISBN13 / 9789863502241
ISBN10 / 9863502243
EAN貨碼 / 9789863502241
頁數 / 304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1X14.8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