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亭隨筆錄

方亭隨筆錄

期:
2014/03/12
79
700553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方亭隨筆錄》共六卷,於嗣德三十五年(1882),即阮文超過世十年後刻印刊行。在各卷卷首(除第三卷以外)都標記此書為壽昌居士效方亭親自編輯(「壽昌居士方亭手編」)。此書的名稱在書中稱載不一,如書前《小引》稱此書是《方亭遺集》,第一卷則稱《方亭隨筆錄》,第二卷 作《隨筆錄》,第四卷作《方亭隨筆》,校點者一律稱作《方亭隨筆錄》。
第一卷的名稱是「諸經考約」,實際上只涉及《易經》、《尚書》、《詩經》三經。作者大體對經典中的字句進行考究,沒有具體題目。只有在《易經》部分,作者才分列具體問題,問題後則寫上「以上說到…」。第二卷沒有名稱,但卷中可見各篇小題如:「聖諡」、「祀典」、「孔 林」等。全卷內容豐富,作者考察眾多問題,從孔子的諡名、配祀的人,到祭城隍的事、卜筮、印章、龍生九子的傳說、道士、科舉等無所不包。第三卷沒有名稱,卷內亦無小題。內容多為談論歷史事件與歷史人物。第四卷沒有名稱,「四海考約」是第一小目的名稱,很容易被誤會是全卷的名稱。這卷陳述各地理的問題,但考究的重心在於當時越南儒家還沒注意的地方。除此以外,作者也考察一些信仰天主教的國家。最後阮文超注重考察黃河、長江及歷代治黃河水的資料,以作為治紅河水的參考材料。第五卷為「四書摘講」,但實際上只論及》論語》、《大學》、《中庸》,未涉 及《孟子》。第六卷稱為「諸史考約」,主要內容談論立代史書編寫的一些問題如:李榕村(李光地,1642-1718,字晉卿,中國福建省安溪人)的《諸經總論》。
總的來說,第一卷的內容與第五卷的相近,都是考究儒家經典;第三卷與第六卷的內容相近,都論述歷史的問題;第四卷考究地理的問題;第二卷則為雜論。通過本書內的問題,特別是第一和第五卷,作者努力地提出不同於朱子及歷代名儒的見解。此一特點顯示阮文超除了接受中國歷來的詮解外,亦有個人的創發。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越南儒學資料簡介╱黃俊傑、阮金山

《方亭隨筆錄》景印弁言

方亭遺集小引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阮文超
(1799-1872)

字遜班,號方亭,清池縣金碌鄉(今河內市黃美郡)人。十六歲中鄉試,十年後中副榜,歷任阮朝翰林院檢討、侍講、河西按察、興安按察;一八四九年出任清朝使團的副使。

阮文超是一位教育家、文學家、文化研究者。他的著作十分豐富,代表的作品有:《方亭輿地志》、《諸經考約》、《諸史考釋》、《四書備講》、《方亭隨筆錄》、《方亭詩類》、《方亭文類》等。在當時阮文超是一位評價很高的文人,特別在詩歌領域,被贊稱是「超神」(與「适聖」高文通並稱為「超神适聖」)。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0856688003
ISBN13 / 9789860241556
ISBN10 / 9860241554
EAN貨碼 / 9789860241556
頁數 / 798
開數 / 25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H:精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