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簡介
◎充分利用國史館檔案資料,也採納許多外文資料和研究,搜羅廣泛,內容紮實。
◎詳盡介紹宋美齡在美國的外交活動,藉此可更瞭解蔣中正對外政策,對研究臺灣外交提供諸多助益。
◎原文四十多萬字,經審訂後精簡為21萬字精華版。
在臺灣的家事、國事、天下事
身居蔣、宋兩大家族的大家長
宋美齡,蔣中正夫人,「宋氏家族」重要成員,眾多標籤貼在她的身上。她生於1897年3月5日,卒於2003年10月24日,經歷了三個世紀的一生,大致以1948年底赴美尋求援助為分水嶺。在國民政府退居臺灣之後,宋美齡進入了她的後半生,不僅是年齡已過半百,更指宋美齡在政治追求、國際交往、社會活動和婦幼事業等方面都均較其在大陸時期的狀況不可同日而語,已近日暮。從時間上看,宋美齡後來在臺灣和美國生活的時段在其生命中的比重超過大陸時期。依照中國人特別重視晚年的習俗、強調「蓋棺定論」的傳統,宋美齡的後半生實在是一段不能忽視的歷史。本書的研究目的就在於,通過論述宋美齡的後半生,揭示其在特定時代、特定環境下的角色選擇、角色扮演和角色貢獻。
致力外交,抑制逆流
家庭角色,甘苦與共
隱居美國,心繫臺灣
本書認為,遷居臺灣的宋美齡在「第一夫人」這個政治符號下演繹了多重社會角色:
一、外交方面,她是蔣中正的外交事務總管和國際形象宣傳員。為此,她整頓美國「院外援華集團」,積極開展對美宣傳外交,努力拉攏美國政界軍方人士等等,為臺美關係改善積蓄力量。一待時機成熟,她即以多種名義赴美訪問,或醫療,或度假,每次短則半年,長則一年多。直至二十世紀六○年代後期,蔣經國接班態勢已然明確,宋美齡方才淡出對美「外交」一線。
二、婦運領袖是宋美齡最擅長演繹的社會角色。在宋美齡的政治版圖上,婦女運動是她政治資本的重要來源,是她獲取國內政治支持的重要根據地,其重要性不亞於外交領域。在國民政府遷居臺灣後,宋美齡依靠「婦聯會」、「婦工會」和臺灣省婦女會開展婦女運動,使自己長期在臺灣的政治舞臺上屹立不倒。
三、社會事業則是與宋美齡的基督教信仰密切聯繫在一起。遷居臺灣之後,宋美齡從「一個名義上的基督徒」轉變成為一名虔誠的基督徒,宗教成為她最好的安慰劑。在宗教信仰的影響下,她抵臺後即成立「中華基督教婦女祈禱會」,以該會聯合周邊重要人士,結成共同的利益聯盟;她開辦華興學校,創建振興復健醫學中心,擔當輔仁大學董事長等等。這些都反映出,宋美齡在信仰的感召下推動社會事業發展,也反映出宋美齡的宗教熱情與與政治需要的緊密結合。
本書還考察了宋美齡和蔣中正、蔣氏家族和孔宋家族之間的關係,以及宋美齡在隱居美國時期的政治活動。在作者看來,「宋家」是宋美齡的娘家,也是她在「小家」和「蔣家」立足的奧援。在宋美齡眼裡,蔣宋一體,互為幫助。只有壯大「蔣家」才能更好地維護「宋家」,只有維護好「宋家」才能最大化「蔣家」的利益。
◎詳盡介紹宋美齡在美國的外交活動,藉此可更瞭解蔣中正對外政策,對研究臺灣外交提供諸多助益。
◎原文四十多萬字,經審訂後精簡為21萬字精華版。
在臺灣的家事、國事、天下事
身居蔣、宋兩大家族的大家長
宋美齡,蔣中正夫人,「宋氏家族」重要成員,眾多標籤貼在她的身上。她生於1897年3月5日,卒於2003年10月24日,經歷了三個世紀的一生,大致以1948年底赴美尋求援助為分水嶺。在國民政府退居臺灣之後,宋美齡進入了她的後半生,不僅是年齡已過半百,更指宋美齡在政治追求、國際交往、社會活動和婦幼事業等方面都均較其在大陸時期的狀況不可同日而語,已近日暮。從時間上看,宋美齡後來在臺灣和美國生活的時段在其生命中的比重超過大陸時期。依照中國人特別重視晚年的習俗、強調「蓋棺定論」的傳統,宋美齡的後半生實在是一段不能忽視的歷史。本書的研究目的就在於,通過論述宋美齡的後半生,揭示其在特定時代、特定環境下的角色選擇、角色扮演和角色貢獻。
致力外交,抑制逆流
家庭角色,甘苦與共
隱居美國,心繫臺灣
本書認為,遷居臺灣的宋美齡在「第一夫人」這個政治符號下演繹了多重社會角色:
一、外交方面,她是蔣中正的外交事務總管和國際形象宣傳員。為此,她整頓美國「院外援華集團」,積極開展對美宣傳外交,努力拉攏美國政界軍方人士等等,為臺美關係改善積蓄力量。一待時機成熟,她即以多種名義赴美訪問,或醫療,或度假,每次短則半年,長則一年多。直至二十世紀六○年代後期,蔣經國接班態勢已然明確,宋美齡方才淡出對美「外交」一線。
二、婦運領袖是宋美齡最擅長演繹的社會角色。在宋美齡的政治版圖上,婦女運動是她政治資本的重要來源,是她獲取國內政治支持的重要根據地,其重要性不亞於外交領域。在國民政府遷居臺灣後,宋美齡依靠「婦聯會」、「婦工會」和臺灣省婦女會開展婦女運動,使自己長期在臺灣的政治舞臺上屹立不倒。
三、社會事業則是與宋美齡的基督教信仰密切聯繫在一起。遷居臺灣之後,宋美齡從「一個名義上的基督徒」轉變成為一名虔誠的基督徒,宗教成為她最好的安慰劑。在宗教信仰的影響下,她抵臺後即成立「中華基督教婦女祈禱會」,以該會聯合周邊重要人士,結成共同的利益聯盟;她開辦華興學校,創建振興復健醫學中心,擔當輔仁大學董事長等等。這些都反映出,宋美齡在信仰的感召下推動社會事業發展,也反映出宋美齡的宗教熱情與與政治需要的緊密結合。
本書還考察了宋美齡和蔣中正、蔣氏家族和孔宋家族之間的關係,以及宋美齡在隱居美國時期的政治活動。在作者看來,「宋家」是宋美齡的娘家,也是她在「小家」和「蔣家」立足的奧援。在宋美齡眼裡,蔣宋一體,互為幫助。只有壯大「蔣家」才能更好地維護「宋家」,只有維護好「宋家」才能最大化「蔣家」的利益。
產品目錄
蔣序
緒言
第一章 致力外交抑制逆流
第一節 積蓄中美外交助力
第二節 踐行「夫人外交」
第三節 從臺前到幕後
第二章 領導婦運服務軍民
第一節 發起婦運穩定大局
第二節 婦運重心動員菁英
第三節 婦聯會的運作和成就
第三章 宗教信仰福利事業
第一節 宗教信仰與政治融合
第二節 醫療事業:創辦振興復健中心
第三節 教育事業:創辦華興學校
第四章 家庭角色倫理傳統
第一節 傳統家族的長者
第二節 與蔣經國的關係
第三節 蔣宋兩家利益的平衡
第五章 隱居美國關懷歷史
第一節 見證歷史詮釋歷史
第二節 「我將再起」
第三節 謝幕
結語
附錄:宋美齡研究的概況和文獻
參考資料文獻和書目
後記
緒言
第一章 致力外交抑制逆流
第一節 積蓄中美外交助力
第二節 踐行「夫人外交」
第三節 從臺前到幕後
第二章 領導婦運服務軍民
第一節 發起婦運穩定大局
第二節 婦運重心動員菁英
第三節 婦聯會的運作和成就
第三章 宗教信仰福利事業
第一節 宗教信仰與政治融合
第二節 醫療事業:創辦振興復健中心
第三節 教育事業:創辦華興學校
第四章 家庭角色倫理傳統
第一節 傳統家族的長者
第二節 與蔣經國的關係
第三節 蔣宋兩家利益的平衡
第五章 隱居美國關懷歷史
第一節 見證歷史詮釋歷史
第二節 「我將再起」
第三節 謝幕
結語
附錄:宋美齡研究的概況和文獻
參考資料文獻和書目
後記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呂晶
女,江蘇無錫人,1976年生。南京大學歷史學博士,中華民國史研究中心副主任、副研究員。先後在《民國檔案》、《南京社會科學》等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多篇。並編纂出版《見證與記錄:南京大屠殺史料精選》、《南京大屠殺真相》及多卷《南京大屠殺史料集》等。
蔣永敬/審訂
民國史專家,國立政治大學教育碩士。原籍安徽,1949 年定居臺灣。自1957 年開始,任職國民黨黨史會二十一年,1978 年轉任政治大學歷史研究所教授,1992 年屆齡退休後,仍繼續民國史的研究。並有多篇論文發表。
重要著作有:《鮑羅廷與武漢政權》、《胡志明在中國》、《民國胡展堂先生漢民年譜》、《中國思想家—孫中山》、《抗戰史論》、《百年老店國民黨滄桑史》、《國民黨興衰史》、《孫中山與辛亥革命》、《孫中山與胡志明》、《蔣中正與國共和戰(1945-1949)》(與劉維開合著)。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274115003
ISBN13 / 9789570530360
ISBN10 / 9570530367
EAN貨碼 / 9789570530360
頁數 / 400
開數 / 18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