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韓國女總統朴槿惠最喜愛的中文書籍!
●奠定一代哲學大師馮友蘭先生在中國哲學史研究領域的地位。
●第一部完整的中國哲學通史,上論四百餘年的子學時代,下談二千餘年的經學時代。
上論四百餘年的子學時代,下談二千餘年的經學時代。
會通古今、融會中西,第一部完整的中國哲學通史!
馮友蘭先生於三○年代完成兩卷本《中國哲學史》,在寫作本書下冊時,國家正遭受列強侵略,所謂「哲學是時代精神的理論結晶,真正的哲學家是時代的號手。」(牟鍾鑒),為使國人對中國文化產生信心,並確信固有之文化並不亞於西方文化,書中極力闡揚中國哲學之光明面,充分展現了當時的時代精神。馮友蘭先生的一生和哲學無法分離,在臨終彌留之際曾說:「中國哲學將來一定會大放光彩!」
馮友蘭先生是第一個以現代眼光貫通中國哲學的人,而《中國哲學史》更是第一部以西方哲學概念做為架構,具備現代意義的中國哲學史著作。書中許多觀點,均為前人所未發,後人所不能改,其基本架構亦已為中國哲學史界普遍接受,並成為學術界的定論。
全書分為「子學時代」與「經學時代」兩部分,子學時代論孔子至淮南王等四百餘年之哲學文化,以橫的發展為主;經學時代則談董仲舒至康有為等二千餘年的學術主流,以縱的發展為主。書中大力推崇儒學在中國哲學史上的獨尊和正統地位,史料豐富翔實,觀點新穎深刻,分析透徹,具有極高的學術價值,堪稱中國哲學史研究的奠基之作。
闡舊邦以輔新命,極高明而道中庸。
紀念馮友蘭先生一百二十冥誕暨逝世二十五週年精裝版
杜威(美國著名實用主義哲學家):馮君這個學生是一個真正的學者的材料。
張岱年(著名哲學家):馮友蘭先生胸懷寬闊,涵養有素。他既能提出自己的獨到見解,也能容忍不同的意見。
李慎之(著名哲學家):中國人瞭解、學習、研究中國哲學,馮友蘭先生是可超而不可越的人物。
牟鍾鑒(中央民族大學哲學與宗教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對於二十世紀社會矛盾運動所發生的深刻變化,感覺最敏銳、理論轉換最及時的哲學家是馮友蘭先生,對於辯證法的核心即對立統一規律,最早出來用貴和的觀點加以重新解釋的哲學家是馮友蘭先生。
2015年是馮友蘭先生一百二十冥誕暨逝世二十五週年,為紀念這位在中國哲學史上具有相當地位的大師,臺灣商務印書館特出精裝版,邀請馮友蘭先生的後代馮鍾璞女士為此書作跋,並請曾獲「中山文藝獎」、「國家文藝獎」及「吳三連獎」的書法名家陳維德教授為本書封面題字。
延伸閱讀 :《走近馮友蘭》、《當代中國哲學第一人:五論馮友蘭》
產品目錄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馮友蘭(1895-1990)
字芝生,河南唐河縣人。中國近現代名哲學家、哲學史家。
1915年自中國公學考入北京大學哲學門,學習中國哲學。1919年留學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研究院,師從杜威,學習西方哲學。1924年獲哥倫比亞大學博士學位,歷任中州大學(現河南大學)、廣東大學、燕京大學教授、清華大學文學院院長兼哲學系主任、西南聯大哲學系教授兼文學院院長、清華大學校務會議主席、北京大學哲學系教授。
三○年代初,完成兩卷本《中國哲學史》,是第一部完整的具有現代意義的中國哲學史,出版後,陸續出現英譯本(Derk Bodde譯)、日譯本(柿村峻、吾妻重二等譯)、韓譯本(鄭在仁譯),成為各國大學通用的基本教材。1934年9月全書初版由商務印書館出版,1944年4月又出增訂版,1993年再由臺灣商務印書館出此書增訂臺一版。
1946年應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邀請,任客座教授一年,集結其間講稿出版《中國哲學簡史》。該書深受外國讀者歡迎,先後有十二種語言的譯本出版。1980年起,將全部精力投入了《中國哲學史新編》的寫作。1990年11月26日,病逝於北京友誼醫院,享年95歲。
馮友蘭曾自擬「三史釋古今,六書紀貞元」一聯,總結自己得意之作。三史是《中國哲學史》、《中國哲學簡史》、《中國哲學史新編》等三套中國哲學史著作。六書是「貞元六書」即《新理學》、《新世訓》、《新事論》、《新原人》、《新原道》、《新知言》等六本自成體系的哲學著作。生平著作收錄在《三松堂全集》共十五冊。
規格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