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宋詩文論集

兩宋詩文論集

期:
2010/10/14
9
700630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本書共收作者有關兩宋詩文之論述十二篇。蘇軾〈祭柳子玉文〉發微一文,作者自二○○○年動筆,斷斷續續,前後十年,掘幽發微,頗有可參證者!二○○三年年底,作者參加第一屆「語言、文學與資訊」研討會,與語言、資訊領域學者,共同思考資訊科技如何支持文學研究問題。


所提論文,為《冷齋夜話》、《苕溪漁隱叢話》與東坡詩文異文問題,宜可推而廣之,以見宋人筆記叢談之關涉。二○○四年初夏,作者赴安徽師大訪問,在詩學研究中心以「兩宋無題詩」做學術演講;此一課題,前此尚無全面觀察之作,亦自有可觀!


二○○四年秋,作者因親睹蘇軾〈海市詩〉石碑搨本,而寫〈文學與地理的邂逅〉一文,對文學作品之產生與地理之因緣關係進行探討,並擴而充之,續寫〈投荒萬死鬢毛班〉、〈萬里雲天雁斷行〉兩篇考論黃庭堅貶謫心情之作。


二○○七年,歐陽脩誕生一千年,臺大中文系召開學術會議以示紀念;作者以〈歐陽脩《于役志》析論〉為題,發表論文。對歐陽脩由「于役」至「歸田」之心情轉折,細加析論,足以為認識古代文士或仕或隱幽微心理之指標。


二○○九年秋,作者應邀參加四川大學中文系主辦之第六屆宋代文學會議,撰就〈類編增廣黃先生大全文集考述〉一文,對黃庭堅詩文之版本問題,有所釐清。作者近年帶領研究生研讀文本,藉共同資料整理之助,先後完成:〈《雲谷雜記》與其作者張淏〉、〈王十朋與《百家注東坡詩》〉兩文,並分別刊載於二○一○年五月北京大學《中國典籍與文化論叢》第十二輯與二○○九年十二月東華大學《東華漢學》第十期。


張淏與《雲谷雜記》素為人輕忽,而王十朋與《百家注東坡詩》之關係,則頗有爭議。作者所論,亦足自成一說。〈趙挺之〉與〈徐禧父子〉二文,原為作者《黃庭堅研究論集》中之章節,該書篇幅繁重,而趙氏與徐氏父子事蹟向被忽略,為求方便翻檢運用,作者特加整理,單獨成篇,一併收入本書。作者所作諸文,一本避熟就生之態度,欲求開闢榛蕪,以啟山林。作者謙稱所得有限,惟蓽路藍縷,實事求是,蹞步千里,是可以自勉者!

展開看更多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黃啟方
福建莆田人
1941年生
1968年臺大中文研究所碩士,留校任教
1979年升任臺大中文系教授
1981年起歷兼臺大夜間部主任、聯絡中心主任、訓導長、中文系所主任、文學院院長
1997年自臺大退休,轉任世新大學教授,並兼人文社會學院院長、共同課程委員會主委
2003年專任教授
2006年專任客座教授
2005年膺任財團法人國語日報社董事長,2008年續任並兼總主筆



著作:
《中國文學批評資料彙編--北宋》(國立編譯館・成文出版社)
《東山詞箋注》(嘉新水泥)
《王禹偁研究》(學海出版社)
《兩宋文史論叢》(學海出版社)
《宋代詩文縱談》(臺灣商務印書館)
《東坡的心靈世界》(學生書局)
《黃庭堅研究論集》(安徽人民出版社)
《黃庭堅與江西詩派論集》(國家出版社)
《兩宋詩文論集》(國家出版社)
《多情應笑》(臺灣商務印書館)
《心情連結》(世新大學出版社)
《一日思親十二時》(學海出版社)
《聞道長安似弈棋》(國家出版社)
《序外人間序裏情--序跋彙編》(國家出版社)
《弄孫》(國家出版社)
《談空說有集》(國語日報)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0535462009
ISBN13 / 9789573612353
ISBN10 / 9573612356
EAN貨碼 / 9789573612353
頁數 / 506
開數 / 25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作者相關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