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算奇跡: 九十五歲老博士與全家的趣聞趣事

也算奇跡: 九十五歲老博士與全家的趣聞趣事

出版日期:
2020/09/27
9
350315
查詢門市庫存
本書主要內容是關於王廷蘭與熊智銳二人在民國三十七年到臺灣後,無依無靠,前途茫茫,卻努力活下的真實紀錄。

內容簡介

本書主要內容是關於王廷蘭與熊智銳二人在民國三十七年到臺灣後,無依無靠,前途茫茫,卻努力活下的真實紀錄。六十多年漫長歲月,讓孤孤單單、年紀輕輕的一男一女,憑著吃苦耐勞的精神,和各自父母的家教身教,一路跌跌撞撞走來,居然活得有聲有色十分精彩,寧非奇跡?民國八十九年,王廷蘭經金氏世界紀錄認證為「臺灣生最多(五個)博士子女的媽媽」,並榮獲臺灣省杏壇芬芳錄特殊優良教師獎。熊智銳亦於民國一百零八年,以九十五歲高齡畢業於中國文化大學中文所博士班,獲得中國文學博士學位,傳為美談。以上都是奇跡的一部分。本書以坦誠的態度細數自我成長與教養子女的原委,由熊智銳依往日生活實況及家中相關資料(包括二人的日記、書信及子女函件、記憶、回顧等)綜理寫成,「奇跡」畢竟是偶然的而非必然應然的,幸高明讀者卓參並不吝指教。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第一部分 活命難
壹、初到臺灣 
貳、有了固定工作

第二部分 朋友‧ 朋友‧ 朋友
壹、償友債 
貳、日月潭居,大不易 
參、朋友們 
 
第三部分 教養經
壹、女孩男孩都是寶 
貳、有動有靜的家庭生活 
參、家庭教育在我家 
 
第四部分 親情鄉誼
壹、媽媽心 
貳、家的感覺 
參、父母情 
肆、手足情
伍、故鄉情 

第五部分 附錄
附錄一、孩子們的記憶 
附錄二、在鹿港期間,我(王)的生活自勉語錄片段 
附錄三、民國四十年,我(王)在鹿港時寫的「童年夢」二則影本 
附錄四、民國四十二年,我(王)在五結時記錄的八至十月份日用明細帳影本 
附錄五、 我(熊)的教育心:來自從事教育五十餘年者的關懷 
附錄六、口耳相傳的童謠兒歌

作者介紹

熊智銳、王廷蘭

熊智銳,祖籍河南商城,民國一○八年,以九十五歲高齡,榮獲臺北中國文化大學中國文學系博士學位,各媒體爭相傳頌。夫人王廷蘭老師,曾榮膺金氏紀錄臺灣生最多(五個)博士子女的媽媽。伉儷爭輝。熊氏以研析唐詩為嗜好。《唐詩新品賞》為其名著之一。《台灣日報》、《國語日報》、《中國語文》等報刊,均曾發表其唐詩析賞專欄。為傳承推廣「詩教」、「詩學」,十年前應臺北市內湖社區大學之邀,在該校開設「唐詩欣賞與習作指導班」,其後以教學成果輯成習作專集,收錄學生近體詩作數百首,流傳於世,頗獲佳評。



王廷蘭,民國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出生於河南太康,九十五年三月四日辭世於臺北。三十九年元旦與熊智銳結婚,生育三女二男,教養有成。生活簡樸,言行自然純真,自幼立志為人師表,秉持「把不會的教會,把不好的教好,不放棄任何一個學生」的理念,畢生投身教育工作,曾先後於臺中萬豐國小、成功國小、忠明國小與黎明國小等校服務。關心清寒優秀學生,並先後在臺中市黎明國中、黎明國小等三十餘所國中小學設置清寒獎助學金。七十七年榮獲臺灣省「杏壇芬芳錄」優良教師獎,八十年退休後即全心投入文教義工工作,八十九年榮獲金氏紀錄認證「臺灣生最多(五個)博士子女的媽媽」。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925181005
ISBN13 / 9789865220525
ISBN10 / 9865220520
EAN貨碼 / 9789865220525
頁數 / 288
開數 / 25K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1X14.8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