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論 上

人口論 上

An Essay on the Principle of Population

79
720568
查詢門市庫存
近代討論人口發展問題,《人口論》是一本極為重要的著作。《人口論》於1798年由英國人口學家馬爾薩斯發表,為政治經濟學的經典之作。人口學者均認為《人口論》是該領域舉足輕重的著作,值得讀者溫故知新,理解馬爾薩斯從其所處的時代,如何看待人口議題及其趨勢。

內容簡介

近代討論人口發展問題,《人口論》是一本極為重要的著作。《人口論》於1798年由英國人口學家馬爾薩斯發表,為政治經濟學的經典之作。人口學者均認為《人口論》是該領域舉足輕重的著作,值得讀者溫故知新,理解馬爾薩斯從其所處的時代,如何看待人口議題及其趨勢。

《人口論》的時代背景是十九世紀的歐洲。馬爾薩斯分析當時英國與歐陸的社會及人口現象,並且提出悲觀的預測。儘管馬爾薩斯的人口預測並未實現,但是無損其經典地位,特別是我們閱讀《人口論》之際仍能得到啟發,諸如人口成長的警示、社會福利的倡議,還有人口對環境生態與氣候變遷(climate change)的潛在威脅。本書有助於讀者理解馬爾薩斯的人口觀點及其後世影響。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導讀

譯序

第二版序文

第五版序文

第六版緒言





第一篇 論世界文化落後地方及過去時代對於人口的障礙

第一章 問題的要旨、人口與食物的增加率

第二章 論對人口之一般的障礙,及其作用的方式

第三章 論在人類社會的最低階段、對於人口的障礙

第四章 論在美洲印第安人間對於人口的障礙

第五章 論在南洋群島對於人口的障礙

第六章 論在北歐古代住民間對於人口的障礙

第七章 論在近代牧畜民族間對於人口的障礙

第八章 論在非洲各地對於人口的障礙

第九章 論在南北西伯利亞對於人口的障礙

第十章 論在土耳其領地及波斯對於人口的障礙

第十一章 論在印度斯坦及西藏對於人口的障礙

第十二章 論在中國及日本對於人口的障礙

第十三章 論在希臘人間對於人口的障礙

第十四章 論在羅馬人間對於人口的障礙





第二篇 論在近代歐洲各國對於人口的障礙

第一章 論在挪威對於人口的障礙

第二章 論在瑞典對於人口的障礙

第三章 論在俄羅斯對於人口的障礙

第四章 論在中部歐洲對於人口的障礙

第五章 論在瑞士對於人口的障礙

第六章 論在法國對於人口的障礙

第七章 論在法國對於人口的障礙(續)

第八章 論在英格蘭對於人口的障礙

第九章 論在英格蘭對於人口的障礙(續)

第十章 論在蘇格蘭及愛爾蘭對於人口的障礙

第十一章 論婚姻的生殖力

第十二章 流行病對於出生、死亡及婚姻登記簿的影響

第十三章 根據上述社會觀的一般推論



作者年表

索引(上)

作者介紹

托馬斯‧羅伯特‧馬爾薩斯Thomas Robert Malthus

托馬斯‧羅伯特‧馬爾薩斯(Thomas Robert Malthus, 1766-1834)

英國著名的經濟學家、人口學家。年幼時在家接受教育,直到1784年被劍橋大學耶穌學院錄取,主修科目是數學。1791年獲得碩士學位,兩年後當選為耶穌學院院士。1798年發表《人口論》,1805年成為英國第一位(也可能是世界上第一位)政治經濟學教授,執教於東印度公司學院。除了《人口論》外,還有《當前糧食漲價原因的研究》、《政治經濟學原理》、《價值的尺度》、《政治經濟學定義》等多本著作。

周憲文

周憲文(1907-1989)

浙江黃巖縣人。1931年畢業於日本京都帝國大學經濟學部,旋被聘為中華書局編輯。來臺後出任國立臺灣大學法學院院長及人文研究所所長。同年底改任臺灣銀行金融研究室(後改名「經濟研究室」)主任,專事研究臺灣經濟,學術以「基礎文獻」為主,創辦《臺灣經濟金融月刊》,主編《臺灣文獻叢刊》、《臺灣研究叢刊》、《經濟學名著翻譯叢書》、《西洋經濟史論集》、《西洋經濟學者及其名著辭典》等。





導讀者

楊文山

現任

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

經歷

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

美國衛生部國家疾病控制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研究專家

美國賓州卡內基米倫大學統計系與匹茲堡大學醫學院西方心理治療中心博士後研究

專長

醫療社會學、家庭社會學、統計與調查研究方法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811732007
ISBN13 / 9789571199948
ISBN10 / 957119994X
EAN貨碼 / 9789571199948
頁數 / 560
開數 / 25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