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性研究: 設計與施作指南
79
420331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全新修訂的質性研究(英文第四版)一書,提供研究者、教師及學生清楚理解、設計、開展與發表的質性研究工作步驟。本書內容充滿務實的建議與可行的方向,以建立扎實的質性研究理論與應用的基礎;設計與應用有效的質性研究;順利地溝通研究發現與清楚的發表;以及發現與掌握資料來源、資料分析工具及不同的研究型態。

本書沒有純粹以專業術語來撰寫,因此對於進行質性研究的新手或是經驗老到的研究人員都具有參考價值,作者同時提供論文或申請專案計畫的範例參考。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第一部分 質性研究的設計  
第一章 什麼是質性研究?  
第二章 六個常見的質性研究設計  
第三章 擴展質性範例--混合方法、行動、批判性的和藝術本位研究  
第四章 研究設計與樣本選取

第二部分 質性研究資料蒐集  

第五章 進行有效的訪談  
第六章 做一個謹慎的觀察者  
第七章 從檔案與物件來挖掘資料

第三部分 質性資料分析與報告  

第八章 質性資料分析  
第九章 有關效度、信度、倫理的議題
第十章 撰寫質性研究報告
附錄 質性研究的方法學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Sharan B. Merriam
美國喬治亞州雅典市喬治亞大學成人繼續教育的教授,她撰寫、合著或是編輯的書籍超過15本以上,包含《成人學習:理論與實務整合》(Adult Learning: Linking Theory and Practice)、《質性研究實務》(Qualitative Research in Practice),這兩本書籍皆由Jossey-Bass 所出版。

Elizabeth J. Tisdell
美國賓州州立大學哈里斯堡成人教育教授和成人教育研究所的協調教授。

■譯者簡介

邱炳坤(第一章)
現職:國立體育大學教授兼博物館館長

學歷:美國北科羅拉多大學博士

經歷: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執行長、國立體育大學競技學院院長、研究所所長、圖書館館長



李俊杰(第二章)
現職:國立臺中科技大學教授兼學務長
學歷:國立體育大學體育研究所博士
經歷:國立臺中科技大學體育室主任、臺灣運動教育學會常務理事、中華民國運動觀光協會理事、臺灣體育運動史學會監事

李欣霓(第二章)
現職:美國德州農工大學柯伯斯克里斯提校區教育研究所碩士

黃美珍(第三章)
現職: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副教授
學歷:美國西佛羅里達大學博士
經歷: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副執行長、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體育室教學及場館組組長、2009年世界運動會組織委員會競賽專案團隊顧問

楊宗文(第四章)
現職:國立體育大學副教授兼圖書館館長
學歷:國立體育大學體育研究所博士
經歷:國立體育大學體育推廣學系主任、主任秘書、總務長

陳子軒(第五章)
現職:國立體育大學教授
學歷:美國威斯康辛大學博士
經歷:臺灣運動社會學會副秘書長

李建興(第六章)

現職: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授
學歷:美國北科羅拉多大學博士
經歷:英國羅浮堡大學訪問教授、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研究與發展中心主任、臺灣體育運動史學會秘書長、臺灣跆拳道運動學會副理事長

陶以哲(第六章)
現職:國立政治大學附屬高級中學教師
學歷:澳洲昆士蘭大學博士
經歷:澳洲國家教育研究院教育研究諮詢委員、天下雜誌人文類特約運動專欄作家

楊啟文(第七章)
現職: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副教授兼體育室主任
學歷:美國德州女子大學人體運動學系運動管理領域博士
經歷: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課外活動組組長、臺灣體育運動管理學會副秘書長

高麗娟(第八章)
現職:臺北市立大學運動教育研究所副教授
學歷:美國北科羅拉多大學教育領導與政策研究所教育博士
經歷:臺北市立體育學院運動技術研究所所長、主任秘書、臺北市立體專學生輔導中心主任、出版組組長

姜敏君(第九章)
現職:臺北市立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助理教授
學歷:美國德州農工大學雙語教育博士
經歷:美國教育學會 (AERA) 2017國際年會暨期刊審稿委員

顏伽如(第十章)

現職:國立體育大學圖書館技術服務組組長
學歷:國立體育大學體育研究所博士、德國明斯特大學短期研究
經歷:中央研究院資訊研究所圖書館館員、生命中的休閒(Leisure in your life,譯者群之一)、臺灣百年體育人物誌(著者之一)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554174003
ISBN13 / 9789571195308
ISBN10 / 9571195308
EAN貨碼 / 9789571195308
頁數 / 288
開數 / 20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