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理論與行政法
Handbuch der Verwaltungslehre und des Verwaltungsrec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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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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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是德國法學者史坦恩於1870年出版的著作,全書分成三個部分,首先是國家行政總論,分析行政作為國家行動力的完整機制;第二個部分為內務行政總論,內務行政的正當性在為生活圓滿創造基礎條件,它的權力界限在於個人人格的自主性,人格自主性的核心意義在於勞動;第三個部分為內務行政體系,因為是體系論,所以有別於單純羅列行政類型的各論,是一種介於總論與各論的中層學術架構,使讀者能夠循序漸進的掌握行政體系,真正進入內務行政領域。體系的建立在於生活圓滿,區分為個人生活、經濟生活、社會生活三大領域,各有其獨特的行政治理。我們可以將史坦恩的行政定義成「國家的行政」,行政有其積極主動性,明顯有別於「法律的行政」只要求行政機關的依法行政。
史坦恩在社會的分析上找到行政的著力點,行政權力必須與社會穩定與社會變動維持有機關係,所以隨著封建社會、市民社會、工業社會的歷史發展,必定出現更全面、更有效率的行政作用,這是國家勞動與文明提升,相反的就是文明停滯與沉淪。他的學說不只是批判與對立,也不是片面的概念與知識,而是完整的有機關係,行政治理能夠與社會歷史展現和諧,足以抗衡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的唯物史觀,以及資本主義的自由經濟,至今還是歐洲政府治理的典範之一。德國法學界1970年代之後流行以行政機制作為資源分配的主體,強調史坦恩行政理論對於給付行政的貢獻,也使得他的行政理論得以結合法治國原則,並且賦予法治該有的社會意義,成為「社會法治國」的最佳詮釋。
史坦恩在社會的分析上找到行政的著力點,行政權力必須與社會穩定與社會變動維持有機關係,所以隨著封建社會、市民社會、工業社會的歷史發展,必定出現更全面、更有效率的行政作用,這是國家勞動與文明提升,相反的就是文明停滯與沉淪。他的學說不只是批判與對立,也不是片面的概念與知識,而是完整的有機關係,行政治理能夠與社會歷史展現和諧,足以抗衡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的唯物史觀,以及資本主義的自由經濟,至今還是歐洲政府治理的典範之一。德國法學界1970年代之後流行以行政機制作為資源分配的主體,強調史坦恩行政理論對於給付行政的貢獻,也使得他的行政理論得以結合法治國原則,並且賦予法治該有的社會意義,成為「社會法治國」的最佳詮釋。
產品目錄
第一部 行政與國家行動力:概念與本質
第一篇 行政的概念與本質
第一章 國家的有機概念:國家及其有機要素
第二章 行政的有機概念及其內涵
第三章 行政法的概念、法制史與比較法
第二篇 國家行動力的概念與本質
第一章 國家行動力總論
第二章 國家行動力各論
第二部 內務行政總論
內務行政的概念與理念
內務行政的基本原則
內務行政的法制體系
內務行政的法制史
內務行政法的國家特性與比較法學
第三部 內務行政體系
第一篇 個人生活的內務行政
第一章 個人生理生活的行政
第二章 個人精神生活的行政:教育行政
第二篇 經濟生活的內務行政
第一章 經濟行政的總論:體系的內涵
第二章 經濟行政的各論
第三篇 社會生活的內務行政
第一章 社會自由的行政
第二章 社會救助的行政
第三章 社會進步的行政
第一篇 行政的概念與本質
第一章 國家的有機概念:國家及其有機要素
第二章 行政的有機概念及其內涵
第三章 行政法的概念、法制史與比較法
第二篇 國家行動力的概念與本質
第一章 國家行動力總論
第二章 國家行動力各論
第二部 內務行政總論
內務行政的概念與理念
內務行政的基本原則
內務行政的法制體系
內務行政的法制史
內務行政法的國家特性與比較法學
第三部 內務行政體系
第一篇 個人生活的內務行政
第一章 個人生理生活的行政
第二章 個人精神生活的行政:教育行政
第二篇 經濟生活的內務行政
第一章 經濟行政的總論:體系的內涵
第二章 經濟行政的各論
第三篇 社會生活的內務行政
第一章 社會自由的行政
第二章 社會救助的行政
第三章 社會進步的行政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史坦恩(Lorenz von Stein)
1815年出生於德國北方小鎮Eckernfoerde。1839年通過法學國家考試,1841年在基爾大學獲得法學博士後,前往法國巴黎進行法制史研究,受到當時社會主義與共產主義影響,進而研究社會思想與階級問題,1850年出版《1789年以來法國社會運動史》奠定其學術地位。1855年起,獲聘為維也納大學政治經濟學教授,陸續發表社會理論、經濟理論、行政理論、財政理論等國家學四大體系研究,成為國家學研究的著名學者。他主張理性與持續的社會改革,奠定國家權力的合法性與正當性,並兼顧私有財產的保障,公認為德國「社會國」思想先趨,學術影響力擴及日本明治維新的憲政與行政。1890年病逝於維也納。
■譯者簡介
張道義
1961年出生於台灣台南,1983年畢業於輔仁大學法律系。1989年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碩士,1994年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留學期間獲德國學術交流總署(DAAD)博士獎學金。曾任職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研究專員、中央研究院歐美所助研究員、現任中山大學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法學教授,研究領域為憲法、行政法、社會法與國家理論。2008年出版史坦恩《國家學體系:社會理論》譯著(聯經)。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523067008
ISBN13 / 9789571191508
ISBN10 / 9571191507
EAN貨碼 / 9789571191508
頁數 / 400
開數 / 20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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