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簡介
產品目錄
法規沿革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性別歧視之禁止
第三章 性騷擾之防治
第四章 促進工作平等措施
第五章 救濟及申訴程序
第六章 罰則
第七章 附則
附錄一 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 懲戒辦法訂定準則
附錄二 勞動部事業單位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範本及書面聲明範本
附錄三 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
附錄四 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
附錄五 性別工作平等申訴審議處理辦法
附錄六 性別工作平等訴訟法律扶助辦法
附錄七 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鄭津津
現職: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系主任/副院長
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院東協與南亞研究中心主任
亞洲勞動法學會(ASLL)副理事長
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委員
司法院職務評定再復核委員會委員
考試院人權保障工作小組委員
衛生福利部國民年金監理會委員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性別工作平等小組/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及員工因公涉訟法律諮詢小組委員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委員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法制諮詢小組委員/建教合作專家小組委員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委員/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性別工作平等訴訟法律扶助審核小組/性別工作平等會/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委員
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勞資爭議調解委員
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
新北市政府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委員
台南市政府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委員
彰化縣政府法規審查委員會委員
雲林縣政府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就業歧視暨性別工作平等委員會/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嘉義市政府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委員
嘉義市政府勞資爭議仲裁委員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委員
嘉義縣政府縣政顧問
嘉義縣政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就業歧視暨性別工作平等評議審議委員會/訴願審議委員會/法規審查小組委員
嘉義縣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勞資爭議獨任調解人
嘉義縣大林地政事務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委員
高雄市政府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災害防救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資爭議仲裁人/勞資爭議仲裁委員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雲嘉區處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
學歷:
美國辛辛那提大學法學博士
美國喬治亞大學法學碩士
輔仁大學法學士
經歷: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委員
臺灣勞動法學會第6屆理事長
亞洲勞動法學會(ASLL)秘書長
美國加州柏克萊大學法學院資深訪問學者
美國俄亥俄州律師考試及格
專長:
勞動法、勞動政策、性別平等、法律倫理學、法學英文
規格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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