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的甲說乙說隨便說: 認識正當法律程序

大法官的甲說乙說隨便說: 認識正當法律程序

出版日期:
2014/07/24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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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看似抽象的法律,原來也可以用科學方法來驗證正確與否!

台灣的法律在甲說乙說的時候,卻發現竟然是隨便說說!

何謂「正當法律程序」?看大法官解釋卻越看越糊塗?



美國正當法律程序≠法定程序=正當之法律程序=依法而治=法治國的法定原則=超越基本權的憲法原則=超越實定法的憲法原則=一切法律程序規定的指導原則



如果連大法官解釋都不可信,司法又如何能說服於民!



「正當法律程序」到底是什麼?

美國的正當法律程序只有兩個要件:「通知」與「聽證」,保障審判公平,是人民的基本人權。從美國引進的正當法律程序,經過幾號的大法官解釋以後,竟然還能另外產生「正當行政程序」出來!而且,經過台灣眾多的法律學者與大法官論述之後,「正當法律程序」變成了巨大的怪獸,甚至超越了憲法,只要冠上此名,就能橫行無阻,所向無敵。

為何最具權威的「大法官解釋」,在面對「正當法律程序」的時候,竟然會說不出確實的理論,從三八四號解釋開始,四一八號、四八八號、六一○號到最近的七○九號,各說各話,甚至不斷的原地打轉?原因在於,大法官解釋不必標示出處,不必回到原典確認無誤。如果標示出處,就可循著註腳回到原典,證明所言是否確實。在大法官意見書中,偶爾也會標示出處,但是查詢原典後發現,引用的不是美國最具權威的聯邦最高法院判決,而是美國法學院的學生論文!

司法是國家的重大說服工程,必須取信於民!如果,每個法官的判決書都不用標示出處,大法官解釋也不用證明無誤,試問,這樣的司法,如何取信於民?所培養出來的法官變成人民眼中的「恐龍法官」,似乎也可以說得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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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目錄

代序 台灣的民主之路——落實正當法律程序

1 經得起註腳檢查嗎?——馬英九總統的哈佛博士論文

2 台灣也有聯邦和州的國家體制?——吃到飽的三八四號解釋

3 美國的正當法律程序,台灣的大法官說了算?三十年沒讀的判例

4 誰殺了法官迴避制度?——大法官孫森焱和楊慧英的最高法院判決

5 我們不要中國的三堂會審!——公視解聘總經理馮賢賢案

6 大法官獨裁時代的到來——大法官林永謀的協同意見書

7 吐出一隻鵝?——台大教授葉俊榮的學術著作

8 瞎子摸象?——大法官許宗力的學術論文

9 美國的司法橡皮圖章=台灣的法律實質正當——大法官湯德宗的研討會論文

10 山也BOT,海也BOT!——大法官許玉秀、林子儀和許宗力的協同意見書

11 恐龍法官?——大法官李震山指導的司法官學術研究報告

12 這就是我們的司法!——七○九號解釋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田蒙潔
美國密蘇里州州立大學哥倫比亞校區法學院Juris Doctor (J.D.),《密蘇里州環境法律與政策論叢》(Missouri Environmental Law & Policy Review)Notes & Comments Editor,美國密蘇里州律師,美國聯邦註冊專利律師。透過寫作和社區大學公民法治教育課程,在台灣推動公民監督司法,著有《法官說了算!缺席的證據與邏輯》一書。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0892221004
ISBN13 / 9789571176574
ISBN10 / 9571176575
EAN貨碼 / 9789571176574
頁數 / 372
開數 / 25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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