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簡介
本書為五南文化圖書公司所出版最具實用性質之「訴訟文書撰寫範例」系列中之民事編,其內容是以法院辦理之民事訟事件為主,書中分有導論、民事書類及各類型訴訟;而在民事書類中,又分有程序類、訴訟類;在各類型訴訟中,又分有財產權訴訟(包括債權、物權)、家事事件(包括婚姻事件、親子事件等)及其他事件(諸如:選舉訴訟、消費訴訟等)。
本書是以虛擬之案例撰寫各類型書狀,而每一書狀均附有撰寫說明、相關法條及裁判要旨,俾讀者在閱謮每一書狀之餘,均能獲得心領神會、舉一反三之妙,並能在民事官司之殿堂上游刃有餘,獲得圓滿之結果。
本書是以虛擬之案例撰寫各類型書狀,而每一書狀均附有撰寫說明、相關法條及裁判要旨,俾讀者在閱謮每一書狀之餘,均能獲得心領神會、舉一反三之妙,並能在民事官司之殿堂上游刃有餘,獲得圓滿之結果。
作者介紹
吳光陸 主編
現職:精誠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台北大學法律學系兼任講師
社團法人台中律師公會顧問(第26屆第2任理事長)
學歷: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班結業
文化大學法學研究所畢業
中興大學法律學系畢業(現改制台北大學)
廖瑞鍠(歿)
現職:精誠法律事務所律師
學歷: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現改制台北大學)
楊盤江
現職:楊盤江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中分會覆議委員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
消基會中區分區義務律師
台中市政府消費爭議調解委員
學歷:台大法律系畢業
台大法律研究所碩士班肄業
經歷:昭明法律事務所律師
植根法律事務所律師
萬國法律事務所初級合夥律師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
台中律師公會監事
專利代理人
消基會中區分會主任委員
台灣省環保處公害糾紛調解委員
台中縣政府訴願委員會委員
台中縣政府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委員
陳廷献
現職:宏全法律事務所律師
學歷:國立中興大學法學士
國立中正大學法學碩士
經歷:財政部賦稅署督導
台灣台南、桃園、士林、台中等地方法院法官
曾任: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私立靜宜大學、私立僑光科技大學講師
現任:宏全法律事務所律師
私立東海大學講師
私立亞洲大學講師
著作:如何打贏民事官司
實用租稅濟
刑法精要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釋義
揚起心靈的風帆
黃呈利
現職:執業律師
學歷:政治大學法律系畢
經歷:79年律師高考及格
財團法人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中區分會義務律師兼召集委員
台中市、彰化縣政府消費爭議調解委員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民事庭、家事庭調解委員
台中市長期照護協會法律顧問
台中市教師會法律顧問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中、南投分會審查委員
現職:精誠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台北大學法律學系兼任講師
社團法人台中律師公會顧問(第26屆第2任理事長)
學歷: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班結業
文化大學法學研究所畢業
中興大學法律學系畢業(現改制台北大學)
廖瑞鍠(歿)
現職:精誠法律事務所律師
學歷: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現改制台北大學)
楊盤江
現職:楊盤江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中分會覆議委員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
消基會中區分區義務律師
台中市政府消費爭議調解委員
學歷:台大法律系畢業
台大法律研究所碩士班肄業
經歷:昭明法律事務所律師
植根法律事務所律師
萬國法律事務所初級合夥律師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
台中律師公會監事
專利代理人
消基會中區分會主任委員
台灣省環保處公害糾紛調解委員
台中縣政府訴願委員會委員
台中縣政府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委員
陳廷献
現職:宏全法律事務所律師
學歷:國立中興大學法學士
國立中正大學法學碩士
經歷:財政部賦稅署督導
台灣台南、桃園、士林、台中等地方法院法官
曾任: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私立靜宜大學、私立僑光科技大學講師
現任:宏全法律事務所律師
私立東海大學講師
私立亞洲大學講師
著作:如何打贏民事官司
實用租稅濟
刑法精要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釋義
揚起心靈的風帆
黃呈利
現職:執業律師
學歷:政治大學法律系畢
經歷:79年律師高考及格
財團法人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中區分會義務律師兼召集委員
台中市、彰化縣政府消費爭議調解委員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民事庭、家事庭調解委員
台中市長期照護協會法律顧問
台中市教師會法律顧問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中、南投分會審查委員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0823998005
ISBN13 / 9789571172224
ISBN10 / 9571172227
EAN貨碼 / 9789571172224
頁數 / 432
開數 / 20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H:精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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