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教士到台灣

傳教士到台灣

期:
2013/07/24
9
240216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在《使徒行傳》1章8節敘述耶穌基督在復活後四十天顯現在門徒面前,然後升天,祂交代門徒最後一件事─到各地傳播福音。因此傳播福音是耶穌很重視
的旨意,這叫做「大使命」,也是宣揚教義的起源。本書即在介紹著名的馬雅各醫生、甘為霖牧師、巴克禮牧師、蘭大衛醫生、馬偕牧師等在台灣的宣教事業,以及
所豎立的不朽典範。

16世紀,歐洲人投入北美洲的探尋地盤之旅,縱使來自亞洲的早期人類在美洲入駐了數千年,連北歐的維京人也比他們提前5個世紀抵達北美洲。與此同時,為了繼續邁進大航海時代開天闢地的步伐,歐洲的傳教士也主動、積極分別到全球各地揭開宣教之旅,他們篤信通過宗教的教化,海外殖民地的原住民肯定會信仰耶穌基督與服從殖民國。早期,傳教人士到台灣並非單純扮演神職人員而已,例如荷蘭的傳教士還有監督報告的任務,到了19世紀新的一批傳教士到台灣,目的和貢獻早已超越了早期傳教士的表現。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1.傳教士為何到台灣?
(1)17世紀
(2)19世紀至20世紀

2.荷蘭基督教傳教士抵台傳教
(1)首批登台傳教士:甘第究士、尤紐斯
(2)與鄭成功交涉的亨伯魯克
(3)其他傳教士

3.西班牙天主教道明會在台開教
(1)天主教傳入台灣
(2)修士瑪蒂涅
(3)修士艾斯奇維
(4)修士法斯
(5)修士慕洛
(6)修士奎洛斯
(7)修士眼中的原住民

4.長老教會的傳教士
(1)首位駐台宣教士:馬雅各醫生
(2)台灣女子教育的開拓者:李庥牧師
(3)台灣盲人教育之父:甘為霖牧師
(4)北台灣醫療教育播種者:馬偕牧師
(5)台灣出版先驅:巴克禮牧師
(6)中台灣醫療的救世者:蘭大衛醫生
(7)台灣癩病患者的天使:戴仁壽醫生
(8)長老教中學的校長:萬榮華牧師

5.春風化雨:傳教士的任務與貢獻
(1)多元的任務
(2)無私的奉獻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勁草
國立政治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台灣孩子。專攻台灣史,代表作品有台灣的宗教、臺灣的民俗、台灣的俗諺。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0797111004
ISBN13 / 9789571171678
ISBN10 / 9571171670
EAN貨碼 / 9789571171678
頁數 / 168
開數 / 20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