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法律遇上經濟: 明清中國的商業法律

當法律遇上經濟: 明清中國的商業法律

出版日期:
2008/01/31
79
48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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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明清時,中國沒有發生歐美「工業革命」那種以機器大規模生產的經濟變化,清末以前也並未出現「民主憲政」之類的法律與政治改革運動,但是仍然出現許多有意義的社會變遷。本書有系統地描述並論證明清中國經濟與法律的發展歷程及其歷史意義,點出探究明淸經濟史的重要意義,提出明清中國也有商業法律的主張。

本書為使讀者能容易理解當時中國經濟與法律互動的複雜性,先介紹十六至十九世紀之間的中國經濟變動趨勢,以下各章展開對明清中國商業法律的說明與分析。作者將研究視角做了較大範圍的擴充,不僅討論處理市場交易、商事糾紛與商業契約的法律規範本身,也分析當時中國用以運作商業法律的制度變遷,更進一步將「非西方」地區的歷史更完整地納入,以說明一些重要的經濟與法律變遷究竟是如何逐漸由明清中國部分地區往外擴散至全國,進而改寫了既有的近代世界經濟史。

■作者簡介

邱澎生
現職: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副研究員
學歷:臺灣大學歷史學研究所博士
經歷: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助研究員、臺灣大學兼任講師、暨南國際大學兼任助理教授、美國哈佛大學哈佛燕京學社訪問學者
著作:《十八、十九世紀蘇州城的新興工商業團體》
論文:〈明清時代蘇州城工商業組織的變革〉、〈明代蘇州營利出版事業及其社會效應〉、〈由蘇州經商衝突事件看清代前期的官商關係〉、〈由市廛律例演變看明清政府對市場的法律規範〉、〈禁止把持與保護專利:試析清末商事立法中的蘇州金箔業訟案〉、〈十八世紀滇銅市場中的官商關係與利益觀念〉、〈真相大白?明清刑案中的法律推理〉、〈由放料到工廠?清代前期蘇州棉布字號的經濟與法律分析〉、〈市場、法律與人情:明清蘇州商人團體提供「交易服務」的制度與變遷〉、〈有資用世或福祚子孫:晚明有關法律知識的兩種價值觀〉、〈以法為名:訟師與幕友對明清法律秩序的衝擊〉、〈十八世紀中國商業法律中的債負與過失論述〉、〈也是「商法」問題:試論十七世紀中國的法律批判與法律推理〉、〈由公產到法人──清代蘇州、上海商人團體的制度變遷〉、〈物質文化與日常生活的辯證〉、〈由商人訟案看明清中國的司法場域與法律思維模式〉多篇論文獲得國科會獎助

■編者簡介

高明士
現職: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
學歷:日本東京大學文學博士
經歷: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教授、主任
著作:《隋唐貢舉制度》、《中國教育制度史論》、《東亞古代的政治與教育》、《東亞教育圈形成史論》等
主編:《隋唐文化研究叢書:歷史篇》全十冊、《中國史研究指南》全五冊、《戰後臺灣的歷史學研究》全八冊等

■本書目錄

導論 明清中國的經濟變遷與法律調整
第一章 由市廛律例演變看政府對市場的法律規範
第一節 明清市廛律的承繼與變動
第二節 明清市廛例的演變及其運作原則
小結
附表
第二章 晚明有關法律知識的兩種價值觀
第一節 王樵的法律閱讀與法學註釋
第二節 王肯堂對「祥刑」的新詮釋
小結
第三章 訟師與幕友對法律秩序的衝擊
第一節 敵對於法庭之中的訟師與幕友
第二節 審轉審限制度嚴密化下的法律新秩序
第三節 訟師與幕友的法律秩序觀
小結
第四章 刑案匯編中的法律推理
第一節 刑案匯編的編輯體例及其制度背景
第二節 刑案匯編建構的不同類型法律推理
小結
第五章 十七世紀的法律批判與法律推理
第一節 《讀律佩觿》的「法天」之學
第二節 訟師祕本與棉布訟案的法律推理
小結
第六章 十八世紀商業法律中的債負與過失論述
第一節 由客商──牙行關係看商業債務的法律規範
第二節 地方與中央政府立法過程中的過失論述
小結
第七章 由蘇州金箔業訟案檢視晚清的商事立法
第一節 晚清商事立法下的政府與商會
第二節 金箔業訟案陳詞中的「把持」與「專利」
第三節 由習慣法到國家制定法?
小結
結語 重新省察明清中國的商業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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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格

誠品貨碼 / 2680329855000
ISBN13 / 9789571150628
ISBN10 / 9571150622
EAN貨碼 / 9789571150628
頁數 / 327
開數 / 20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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