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場與城市

劇場與城市

Theatre & the city

期:
2018/12/06
79
250197
查詢門市庫存
劇場 城市 空間 社會 商業 文化 政策 人民 展演
理解劇場的歷史發展脈絡
就能理解城市的過去 現在 未來

內容簡介

劇場 城市 空間 社會 商業 文化 政策 人民 展演
理解劇場的歷史發展脈絡
就能理解城市的過去 現在 未來

自古以來,西方城市中劇場發展的歷史脈絡就與城市發展緊密結合,而展演的內容又能夠反映城市發展過程中產生的問題,劇場、展演、城市三者的關係牽動了社會階層、意識形態與城市居民認同的轉變。

如今劇場與展演越趨多樣化,對照的是城市的快速變化,甚至是全球化浪潮中的經濟、商業、文化、政策等。作者透過文化物質主義與展演分析兩個面向,仔細檢視劇場、展演與城市,以及經濟發展、社會及文化政策、認同問題之間千絲萬縷的關係,藉此了解城市的發展路徑,進而思考、制訂未來的出路。

本書特色

1. 列舉著名劇場範例,援引表演研究、社會學、人類學等研究方法,深入分析其脈絡
2. 可結合城市發展與規畫,極適合都市研究者、劇場研究者、文化政策研究者,以及文化局等公部門相關人士參考
3. 與2018桃園市鐵玫瑰藝術節合作出版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目次



目錄



推薦序

導言 耿一偉



前言

1 序論

在倫敦東區史特拉福車站演出的《小金屬物》

為什麼劇場與城市的關係至關重要?

批判策略

本書的結構與焦點

2 城市與文本

3 文化物質主義、劇場與城市

文化物質主義

劇場裡的文化物質主義

表演的場所

劇場資本

劇場人:觀眾

劇場人:工作者

評價文化物質主義的實踐

4 城市與展演性:表演城市

都市研究

偶發藝術

當今城市中的展演性

當代的漂移:行為漫步

《騎士發言》

當代抗議活動

單車臨界點

高能見度的展演介入:比利牧師與停止血拚教會面對瞎拚啟示錄

城市的展演權利

5 結論:城市、劇場、表演、混種、矛盾與世界主義

混種式批判實踐:物質主義的展演性與展演式的物質主義

世界主義的社群



延伸閱讀

索引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簡‧哈葳 Jen Harvie 著
作者簡介

簡‧哈葳 Jen Harvie

倫敦瑪麗王后大學(Queen Mary University)劇場表演系資深教師,「劇場與……」(Theatre &)書系共同主編。著有《表演英國》(Staging the UK),合著有《羅德里奇劇場表演讀本》(The Routledge Companion to Theatre and Performance),合編有《創造當代劇場》(Making Contemporary Theatre)。



譯者簡介

耿一偉

花蓮人,台大哲學系畢,布拉格音樂學院研究。目前任教於台灣藝術大學戲劇系與台北藝術大學戲劇系,於2012-2017年擔任台北藝術節藝術總監,並曾獲倪匡科幻獎首獎。2017年參與台北美術館和韓國光州市美術館跨國合作交流展覽「社交場Arena」。著有《故事創作Tips――32堂創意課》,譯有《劍橋劇場研究入門》、《空的空間》、《哈維爾戲劇選》(合譯)。主編有《未來藝術革命手冊》、《劇場關鍵字》與牯嶺街小劇場劇場手邊書系列(九冊)等。

耿一偉 譯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693658006
ISBN13 / 9789574458127
ISBN10 / 9574458121
EAN貨碼 / 9789574458127
頁數 / 160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15X23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