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頭城二二八: 遺孀郭林汾的三國人生

宜蘭頭城二二八: 遺孀郭林汾的三國人生

期:
2019/02/27
79
300237
查詢門市庫存
一封情意雋永的情書,
一紙要不到的死亡證書,
讓二二八受難者孤女,踏上為二二八事件告洋狀、
為轉型正義奔走的奮鬥之旅……

內容簡介

一封情意雋永的情書,一紙要不到的死亡證書,讓二二八受難者孤女,踏上為二二八事件告洋狀、為轉型正義奔走的奮鬥之旅…1947年3月18日凌晨兩點,時值二二八事件發生後的動亂期間。畢業自東京慶應義塾大學醫科,時任省立宜蘭醫院院長的郭章垣醫師,在住處被強行侵入的士兵蒙眼綁架。翌日上午,郭章垣醫師被發現死於媽祖廟前,在無審、無判的情況下被粗暴謀殺,並挖坑埋屍,是為「宜蘭頭城媽祖廟二坑七屍案」。在母親郭林汾的保護下,郭章垣醫師遺腹女郭勝華只知道父親死於「二二八」,但詳情並無所悉。直到郭勝華於高雄醫學院畢業,因婚姻而移民美國,隨後也欲接母親前往同住時,才因為拿不出美國移民局所要求的父親的死亡證書,而回頭追溯父親的死因,發現二二八的真相。1986年,郭勝華鼓起勇氣寫信向蔣經國要求父親的死亡證書,雖獲回應,但蔣經國隨後去世。此後,郭勝華向美國的雷根總統與兩位參議員「告洋狀」,並就此踏上平反二二八之路,積極關心轉型正義與台灣獨立問題。本書即是宜蘭頭城二二八受難者、宜蘭大病院院長郭章垣醫師,與其妻子郭林汾女士的生命故事。以郭林汾親筆回憶錄〈我兮三國誌〉、對亡夫的情書,以及珍貴家族歷史照片為主要內容,由遺腹女郭勝華彙編、增補而成。從二二八受難者遺孀的女性視角出發,郭林汾追憶其出身大家族與台北第三高女時代的成長經歷,與慶應醫學生時代的郭章垣醫師結婚後的東京新婚時期,乃至戰後回台,郭章垣擔任宜蘭大病院院長後竟死於二二八事件的受害經過。走過丈夫受難的坎坷路途,郭林汾以一己之力扶養孤女長大,經歷日本人、台灣人,最後成為美國人,活出自我的精彩人生,並為二二八與轉型正義的未竟之業,一紙等不到的死亡證書,留下最真實而深刻的見證。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第一章 青春
第二章 婚姻
第三章 我的三國誌(上)
第四章 我的三國誌(中)
第五章 我的三國誌(下)
第六章 生、老、病、死
終 章 父親的死亡證書

附錄一 戰前生活影像
附錄二 1992 年二二八遺族美國歸鄉團實錄
附錄三 1995 年美國二二八受難者家屬拜會實錄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郭勝華
二二八受難者宜蘭醫院郭章垣院長遺腹女。

1947年10月生於嘉義溪口,由母親郭林汾撫養長大。就讀虎尾女中、嘉義女中,自高雄醫學院畢業後,結婚移民前往美國,獲得公共衛生碩士,擔任家庭醫師。移民美國後,獲悉二二八事件與父親死因,因而投入追溯父親受難責任歸屬與海外二二八相關事務,並以母親回憶錄編著本書。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724587008
ISBN13 / 9789578018686
ISBN10 / 9578018681
EAN貨碼 / 9789578018686
頁數 / 176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1X15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