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為奴

自願為奴

Discours De La Servitude Volontaire

期:
2016/05/26
9
220198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原典翻譯:由法文直譯、校訂,譯文選錄三大版本重要箋注,另加入譯者針對原文用典、重要哲學概念之詳細譯註說明。
●經典導讀:收錄國立中山大學哲學研究所洪世謙老師專文導讀。
●抗爭手冊:國立政治大學社會系黃厚銘老師有關「非暴力抗爭」的深入分析與教戰守則。

是人民放任暴君橫行,
造成自己被暴政壓制的結果。


為什麼成千上萬的人們,願意容忍一個統治者的暴政?
為什麼人們悲慘地生活在奴役之下,卻不願起身改變?
如果連動物都無法忍受失去自由,
人,為什麼喪失了欲求自由的本能、放棄自由的天性,
無感於支配與順服,甚至終於生而為奴?

〈自願為奴〉是少年拉.波埃西一篇探討自由與權力的短論,這篇論文寫成之後未曾正式出版,但自一五七四年開始,卻被許多反對教權與王權的文章不斷引用而流傳後世,可說是法國近現代政治哲學的重要文獻。法國人文主義作家蒙田也因為這篇文章,而與拉.波埃西成為摯友。

拉.波埃西所處的十六世紀法國,正值歐洲文藝復興風起雲湧之時,同時也是一連串宗教改革,教權、君權以及國家主權的討論逐漸展開的時代。不管是面對教會或君主的權力,拉.波埃西相信自由是人的天性,臣服於暴政的壓迫與奴役,只有可能是因為習慣,以及不自覺於被奴役。除此之外,愚民、造神與利益,也都是統治者悄悄播下的奴役的種子。

對拉.波埃西而言,改變無須流血,只要人民收回賦予統治者的權力,只要想起自由的美好,只要有恢復自由的意願,以非暴力與不服從的方式反對暴政,你我就脫離了奴役。而拉.波埃西召喚著人與生俱來的自由天性,也將持續為台灣的公民社會發出「生而為人」的吶喊,開啟一場思想的革新與意志的革命。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譯者序


導讀序



自願為奴



跋:從《自願為奴》到非暴力抗爭

各界推薦

◎聯合推薦
輔仁大學哲學系助理教授、「哲學星期五」策劃人/沈清楷

中華科幻學會會長/難攻大士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艾蒂安.德.拉.波埃西(Étienne de La Boétie,1530-1563)


拉.波埃西出身於富裕且學養豐富的環境,自幼學習法律、古典文學以及神學。他的父親是法國佩里格地方行政長官的副手,但在拉.波埃西十歲時就英年早逝。因此,拉.波埃西在受到歐洲文藝復興思潮影響甚多的叔父撫養、教育之下,不但對於古希臘、羅馬文學有深入的學習與研究,也沉浸、活躍於當時文藝復興的浪潮中。



擁有豐富學識的拉.波埃西,進入奧爾良大學修讀法律,〈自願為奴〉(Discours de la Servitude volontaire)便是在這個時候所寫下的作品。他畢業後進入波爾多議會工作,正巧法國人文主義作家蒙田也來到波爾多議會擔任地方法官,蒙田早已拜讀過〈自願為奴〉並讚賞不已,也就此與拉.波埃西相識並成為摯友。



這篇法國近現代政治哲學的重要文獻,反映了拉.波埃西所處的文藝復興時代,正值新教與天主教分裂,宗教改革與戰爭紛起之時。無論是宗教或政治,在混亂緊張的時代中,拉.波埃西援引古代歷史進行批判,一方面捍衛宗教自由、對抗宗教霸權,另一方面則提出了對權力的質疑,探討人為何屈從於暴君的威權並自願被奴役。他認為自由是人的天性,企圖以此喚醒民眾拒絕服從、反對暴政並奪回自由,本文也因而流傳後世,成為廣被引用的反抗運動文宣。

■譯者簡介

孫有蓉

國立台灣大學哲學系畢業,大學期間創辦台大意識報,探討社會時事。於二○一一年前往法國巴黎繼續研讀哲學,分別於索邦巴黎第一大學以及高等師範學
院修習雙哲學碩士,現為法國索邦巴黎第一大學哲學博士生,主修哲學史以及當代哲學,研究範圍包含柏拉圖、笛卡兒以及海德格哲學等。

校訂者簡介

梁家瑜

高雄人,英國艾塞克斯大學文學與電影碩士,譯著有《邊境國》、《再見非洲》、《論特權》,現任台灣高中哲學教育推廣學會秘書長。

洪世謙/導讀

巴黎第八大學哲學博士,現任國立中山大學哲學所助理教授。研究領域:當代法國哲學、政治哲學、全球化研究、解構主義、馬克思主義。
主要關注議題為「去政治與再政治」、「倫理主體、他者與暴力」、「全球民主與正義」、「去疆界與跨國移動」。

黃厚銘/跋
國立政治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曾任倫敦大學Goldsmiths學院訪問學人、Georgetown大學訪問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社會學理論、資訊社會學、文化社會學。長期關注社會學本土化、學術評鑑制度等議題。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318488001
ISBN13 / 9789578017986
ISBN10 / 9578017987
EAN貨碼 / 9789578017986
頁數 / 160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15X21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